周光旭
近日,中纪委通报7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7起问题产生的根源是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委(党组)一把手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3月2日光明网)
一段时间以来,追究“两个责任”的报道不时在媒体曝光,不断刷新着干部群众的眼球。这表明中央管党治吏是认真的、具体的、不“松劲”的;落实“两个责任”是逗硬的,不是敷衍的、喊口号的。这些报道就如同一剂“强心针”,让群众感到踏实、可信、可靠;如同一针“清醒剂”,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绷紧思想之弦,产生“石头会砸到自己脚背上”的警觉感,唤醒抓党建的责任感。
一把手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的教训是深刻的。典型的例子就是发生在之前的南充市拉票贿选案,由于一把手不认真履责,对拉票贿选“不理不问”“睁只眼闭只眼”,一路“绿灯”放行,最终让400多人走到“下课”的地步,该市原一把手也没有落下好的结局。这种教训已不少了,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单位一把手对下属管理松软宽,对下属所犯错误不仅不及时叫停、提醒、“刹车”,而是一再“宽容”“纵容”,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直到滚落悬崖下。
出现这种“不管主义”现象,究其原因可能有三种:一是老好人“心魔”作怪,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与自己无关”,主动放弃责任,出现“不想管”;二是政绩观不正确,重经济,轻党建,对党建工作下的功夫不深、办法不多,出现“不会管”;三是自身存在问题,底气不足,“骨头”不硬,出现“不敢管”。以上原因,究其实质是一把手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不坚强,对党组织不负责,对同志不负责,对党的事业不负责。按照“两个责任”规定,下属犯错误,一把手有责任。不仅下属要得到处理,一把手也要被问责、“挨板子”。也就是说下属“生病”,一把手也得“吃药”。
“为官避事平生耻。”一把手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清楚自己的“包产地”和“责任田”,认真履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当“甩手掌柜”和“旁观者”,这是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把作风建设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一把手不仅要对自己“狠一点”,加强自我修养,认真解决好不想管、不会管、不敢管问题,而且要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对组织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高度,对干部职工真抓真管真严,常抓常管常严。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中央提出落实“两个责任”,这是从严管党治党、培养“好干部”的有力“抓手”。“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各级一把手只有自觉念好“抓党建”这个“紧箍咒”,才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作者单位:四川中江县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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