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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渡:“三举措”力促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

2016年01月26日15:0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进一步激发实职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云南弥渡坚持“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人岗相适、个人自愿、组织遴选、双向选择”的原则,拓宽渠道、创造条件,激励实改非干部继续发挥“余热”,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

科学定岗,明确职责。一是制定实施办法。按照《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县委专门制定《关于激励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的实施办法》,对适用对象、服务范围、岗位选择、人员管理等作出规定。二是合理设置岗位。坚持科学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合理使用非领导职位、合理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合理确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岗位。以组织遴选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县委组织部和实改非科级干部实行双向选择。三是明确岗位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明确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具体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实际,科学设置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增加他们的压力,催生他们的动力,激发他们的活力。

搭建平台,发挥作用。兼顾各单位实际,结合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经历、能力特长和专业优势,鼓励和支持非领导职务干部积极参与部门的中心工作,具体发挥“八大员”作用。一是重点工作督察员。全面加强县工作咨询委员会建设,把一些从党政主要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充实到咨询委工作,让他们对重要政策、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机关效能、干部作风情况,以及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二是科学决策咨询员。各单位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政策水平高、情况熟悉、经验丰富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开展综合性或专题性调查研究,为领导班子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是重大项目推进员。安排熟悉工程项目建设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前期论证、日常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四是招商引资牵线员。发挥部分非领导职务干部人脉广、善于沟通协调、熟悉招商引资政策和环境的优势,组织他们参与争取资金、引进项目等方面工作,积极为投资商创造条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五是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针对部分非领导职务熟悉基层、熟悉“三农”工作的实际,选派非领导职务干部到乡镇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推动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六是党群工作指导员。充分发挥部分非领导职务干部熟悉情况、善于沟通协调的优势,安排他们承担机关党建、工会等工作,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七是政策理论宣传员。对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让他们参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八是业务工作帮带员。采取“一帮一”等方式,组织非领导职务干部对新进机关的人员进行帮带,帮助年轻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弘扬优良作风、提高工作能力。

加强管理,激励干事。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形成了以组织人社部门为主,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为辅,纪检监察、督查考核以及相关用人单位配合实施的工作合力机制。同时,建立了谈心谈话制度,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年至少与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谈心谈话l次,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了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中心组学习。确保改任非领导干部管得住、用得了、考得到。二是保障福利待遇。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实改非科级干部,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与原单位在职干部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到达退休年龄后,干部按规定回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一般不再续聘。落实实改非科级干部在政治学习、参阅文件、决策知情等方面与其他领导干部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落实实改非科级干部的经济待遇,对工作费用、公务用车、加班补助、下乡补贴、岗位津贴等方面的待遇按规定给予安排。三是实行单独考核。经组织部门批准从事县中心工作、返乡富民强村、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的实改非科级干部实行单独考核,其优秀名额不超过20℅,考核结果应征求服务岗位所在单位意见,并等同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指标。

(云南弥渡党建云平台供稿 李艳红 石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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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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