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卫
“1150万元,成交!”9月8日下午3时25分,浙江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第一槌在德清县敲响。该县洛舍镇砂村村20亩村级集体土地40年使用权,从957万元起拍,经过24轮举牌竞价,最终以1150万元的价格成功出让。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不到两年时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制度设想,已在德清切实落地。
正如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长高向军所言,这次拍卖会的成功举行,标志着浙江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重大突破,也标志着浙江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一槌,将记入浙江改革史册。
一槌定音
对这块被拍地的出让方代表——砂村村党总支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胡金璋来说,拍卖槌落板时的脆响,是他“这辈子听过最美妙的声音”。
“成交了!1150万元!”拍卖成功后,胡金璋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接受采访,而是打电话给村里——很多未能赶到现场的村民都在等着他的消息呢。
一块之前仅被用于堆放废弃矿机的荒地,居然拍出了1150万元的高价,村民自是兴奋不已。
砂村位于德清中部,矿产资源丰富。兴盛时,村中处处是矿山,户户都是矿老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2013年,为治理生态环境,村庄关停所有矿山,平整出了大批连片土地。但是囿于政策,这些土地不能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村里“守着宝山却没收益”。
改变,源自改革。今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德清成为浙江省唯一列入试点的县(市、区),试点的任务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这是一场砂村人期盼已久的改革。砂村人早早行动,准备了50亩可供出让的村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次拍卖成功的20亩即为其中一部分。该地块位于建设中的德清县万亩产业平台东侧,原为废弃闭坑矿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依照德清县有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后,砂村村集体可获得拍卖总价的68%。“按规定,这笔资金作为集体资产,列入集体公积公益金专户管理,由村监委监督,可用于对外投资、股份合作及购买政府性债券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胡金璋说,按规定,如需动用这笔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支出,还得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且支出总额不得超过出让收益的50%。
成功竞得该地块使用权的是砂村村民林国祥。“我看好今后万亩产业平台带来的客流和商机。”林国祥坦言,他早已有意在这里开设宾馆、餐饮、便利店等,“是国家的改革试点给了我一个圆梦的机会。”
砂村地块的成功拍卖,实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权同价,让沉睡的“死权”变成了“活权”,从而为村集体经济生出“活钱”奠定了基础。
目前,德清中部的洛舍镇、东部的钟管镇、西部的莫干山镇和筏头乡,都已备好数块条件成熟的土地,等待就地入市。
谋定后动
“德清试点紧守了‘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确定了‘农民保障更有力、集体资产更壮大、产业结构更优化、基层治理更有效’的四个工作目标。”德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卫东介绍说。
为确保改革试点封闭运行、稳妥有序,前期,德清县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调查、规划和立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以摸清底数为基础。专门成立工作组对全县12个乡镇(开发区)及151个行政村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了地毯式普查,对每宗地的坐落、四至、权属、利用现状等进行调查,并上图入库,摸清了底数。
以规划审核为关键。利用全国“多规合一”试点县的契机,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规划衔接范围,结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逐宗套合分析,进行“一村一梳理,一地一梳理”,排定了符合入市条件的地块。
以建章立制为核心。德清把试制度、试经验作为改革的主要任务,集中精力构建了“一办法、两意见、五规定、十范本”的制度模型。“一办法”是指《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德清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体系的总纲,对入市相关政策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两意见”是指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五规定”是指德清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出让地价管理规定、异地调整规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等。“十范本”是指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流程过程中涉及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申请书、审核表、决议、核准呈报表、核准书、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出让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范本。
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按照尊重基层、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事项均须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对集体内部入市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也是经过几上几下,反复征求意见,充分尊重群众集体意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取得的入市收益作为集体积累,统一列入集体公积公益金进行管理,以股权增值方式追加量化成员股权,主要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农民群众谋求长远利益。
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在推出“第一拍”之前的8月19日,德清就小试牛刀,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向市场推出了莫干山镇仙潭村一块6.06亩的镇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德清县莫干山镇醉清风度假酒店的所有者赵建龙,以307.1084万元的协议价成为了该地块使用权的新主人。8月24日,对该宗地颁发契证;8月26日,颁发土地使用权证;9月8日,赵建龙拿到了中国农业银行德清县支行发放的150万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从细致的摸底调查,到缜密的制度设计,从“低调”的协议出让,再到完全市场化的“第一槌”,一个“稳”字,贯穿了德清改革试点的全过程。
分批推进
调查显示,目前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存量建设用地共有1881宗共10691亩,符合入市条件的有1103宗共6930亩,初步估计可显化土地资产25亿元。
是一鼓作气、快速推出,还是统筹结合、分批入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县,德清的下一步行动备受关注。
对此,德清县委书记项乐民表示,下一步,德清将在牢牢守住三条底线、积极优化改革环境的同时,“加强引导、防控风险,完善政策、统筹结合”,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分期分批入市。
项乐民说,在改革的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过程中,德清县以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顶层设计框架为指导,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形成了“五两”入市工作法。
在入市途径上,结合调查摸底掌握的地块情况和“多规合一”要求,主要推行“就地入市”和“异地调整入市”两种途径。
在入市方式上,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愿,主要采用农村群众普遍乐意接受的“出让”和“租赁”两种方式。
在交易形式上,除了主推“招拍挂”的公开交易形式外,还从部分地块已有使用者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原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允许“协议”方式入市。
在入市用途上,严格遵守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工矿仓储”和“商服”两种用途。
在调节金收取上,充分考虑地块用途的差异和区位的差异,从“同权同价同责”和“收益共享”的原则出发,采用“按类别”、“有级差”的两种收取标准。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铁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村土地改革工作既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又涉及城乡制度政策的设定出台,随着改革的深入,难度会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利益调节越来越深层次。
陈铁雄表示,德清的试点要按照能复制、可推广的要求,不断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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