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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山:坚持改革创新 勇于攻坚克难 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015年11月11日00: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华山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安全生产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大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亲赴有关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作出了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特别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就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法治建设、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等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为民情怀。

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以坚决的态度、坚强的意志,坚定不移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重预防抓治本,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确保到2020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

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发展决不能要带血的GDP,要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严把安全关,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和必然联系,进一步警醒警示我们,为谁发展、发展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也就是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发展都必须要以安全为前提、基础和保障。

当前,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理念不断增强,政策措施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从一些地区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来看,一些单位在经济利益面前放松了安全生产的标准条件,逾越了安全发展的“红线”,其根本原因还是思想意识出了偏差,群众观点树立不牢,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绷紧。在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抓好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考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把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上来,用改革的思维谋划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监督和管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总书记强调,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促一方发展就要保一方平安;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这一要求,目前各地在省市县普遍建立的基础上,正抓紧向乡镇、村延伸,努力实现“五级五覆盖”。

“党政同责”的基本内涵就是党委政府平时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同等负责,出了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同等追责。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党委政府必须一起上手,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正像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党委管大事,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也是大事,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出台了“党政同责”的具体规定,省及以下各级政府一把手均调整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强化。这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上的重大突破。制度的建立关键在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点要层层传递,把安全生产责任转化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地生根的强大动力。

“一岗双责”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相关部门来讲,按照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国务院安委会重新修订了42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五落实”,大力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

“失职追责”就是要体现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担当负责的精神,要时刻把人的生命安全记在心上,体现在抓落实的行动上。如果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就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目前,在连续多年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突出过程考核和责任考核,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体现在安全生产上,就是要依法治安,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法治体系。这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重点工作,也是强化安全生产的迫切需要。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通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

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建立完善安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审制度,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改革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制度,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并在制修订其他行业和技术标准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省市级政府要结合区域性安全生产的特点,抓紧制修订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使之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补充。

依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加大治本攻坚力度。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和隧道通行、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非法违法行为出实招硬招,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和“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加强与纪检监察和检察、审判机关的协调联动,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扎实推进煤矿“双七条”和非煤矿山“十条规定”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改,深入开展驾驶员安全宣誓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继续抓好油气罐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挂牌督办流程,国务院安委会对所有重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各地区要依法对典型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加强行刑协调联动,确保查处到位、追责到位。加强对事故技术原因的调查分析,及时在法规、制度、标准、技术等方面堵塞漏洞。要加快建立事故整改措施评估制度,并在事故结案1年后将评估结果报上级安委会,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所有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宣判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

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机制

创新驱动发展。当前,安全监管力量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要提高安全监管执法实效,加快实现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必须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在完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做文章、下功夫。

强化基层执法力量。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的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借鉴北京、广东等地的经验做法,加强省市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专职安全员队伍。2016年底前各市、县级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通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方式,不断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加强重点监管执法。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实行动态分类监管、跟踪检查指导,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抓住100个煤矿重点县、80个非煤矿山重点县、60个危化品重点县、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派驻专家组开展全方位“诊断”。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巡视制度,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发挥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失信“黑名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决策咨询机制,建立万名专家支撑的安全技术服务体系,形成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改革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制度。推进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理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关系,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强化风险预控功能。培育扶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供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

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积极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障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和应急救援用车。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所有执法人员2017年底前都要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对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大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

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长”二字,经常抓、长期抓。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抓基层,强基础,苦练基本功,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认真编制落实安全生产规划。要坚持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初步提出的“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6大战略任务、11项重点项目、89项重点工程和24项重大政策,进行科学论证,统筹安排,并与国家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扎实推动安全发展。

加大安全资金和科技投入。国家层面已确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要制定管理办法,重点支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一张网”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国家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及维护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推动高危行业减少作业人员。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大数据和“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线上”实时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同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格局。

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团队,加强省、市、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应急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的装备配置标准,推动建立军地和京津冀地区、长江流域、国内“丝绸之路”地区应急联动与资源共享机制,结合广东大亚湾化工园区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应急服务新模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强化应急演练,确保科学、安全、高效施救。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适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推进“教考分离”,健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坚持实地实操培训与网络教育相结合,创新多元化、多层次安全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强化企业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倒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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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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