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遂宁市安居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郭荣伟

2015年10月19日08:4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9月2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9月25日,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候指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示要求和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突出执纪重点,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深化“三转”成果,聚焦主责主业,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一,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

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大威胁,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我们自己内部。我们最大的问题,是来自我们拥有八千七百多万党员、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内部。所以,必须全面从严治党。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只有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动辄则咎,才能真正管住大多数。

要充分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把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党,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管党治党落到实处: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要充分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三转”的又一次深化。纪委必须立足履行好监督责任,把“四种形态”落到实处。各级纪委不仅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攥紧拳头,正风反贪,实现向“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转变。特别是要围绕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的新要求,改变思维定势和工作定势,转变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注重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手段从“抓大放小”到“抓早抓小”转变,把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

第二,进一步突出执纪重点

重点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来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特别是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党的意识淡漠等问题;当然,强调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并不是放松对其他纪律的严格审查,要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与线索处置的“五种方式”有机结合起来,辩证处理好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与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关系。

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坚持挺纪在前,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那些无视纪律要求,继续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动辄则咎、严查重处、通报曝光。紧盯重点问题,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受节礼等问题坚决查处,特别是对各类披着“隐形衣”反弹回潮的“四风”新动向加以重点解决;紧盯重点人群,严对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通报;紧盯重要节点,节假日怎么过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中秋、国庆已经过去,接下来要紧紧盯住元旦、春节这些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四风”问题。

要强化监督问责力度,用好“问责”利器,通过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推进“两个责任”层层落实,解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逐级衰减的现象。问责要更严、更准,要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从执行重大决策这一政治纪律的高度,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保障省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落实。

第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要用严明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要进一步严格责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干部监督部门负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既要管业务,又要管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担负起纪检干部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把干部管理、队伍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纪委是一支纪律部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我们纪检干部不能出事,也出不起事,一个同样的事,发生在纪检干部身上和一般干部身上,影响是大不一样的。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日常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监督无盲区、全覆盖;对于反映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一定要坚决落实,认班排查和核实相关问题线索;要深入开展纪检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三是要健全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纪检监察单列考核、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等内控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深化约谈制度、作风巡查制度,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确有问题的,及时调整岗位、给予纪律处分或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防止“灯下黑”。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高巍、赵娟)
相关专题
· 县区干部谈党建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