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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能否使用复印的《入党志愿书》?

2015年10月14日15: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展党员能否使用复印的《入党志愿书》?

公司党委所属党支部要发展两名党员,需要填写《入党志愿书》,可由上级组织部门统一提供的《入党志愿书》已经用完。请问,发展党员能否使用复印的《入党志愿书》?

读者 李文峰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入党志愿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香港工委、澳门工委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提供的电子版统一印制,通过组织系统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或销售。根据上述规定,发展党员必须使用由中央组织部提供的电子版统一印制的《入党志愿书》,不得使用复印的《入党志愿书》。

确定入党介绍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是新当选的党支部组织委员,第一次接触党员发展工作。请问,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介绍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读者 张春英

答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或指定。在确定入党介绍人时,可考虑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其对申请入党人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后,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申请入党人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教育和考察。如认为培养联系人不适合担任入党介绍人,也可另请他人。

确定入党介绍人应注意以下问题:1.入党介绍人不论是申请入党人自己约请,还是由党组织推荐或指定,均必须得到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不能违心地做入党介绍人。2.由党组织推荐或指定的入党介绍人,应征得申请入党人的同意,不能硬性指派。如申请入党人不同意,应当重新确定。3.申请入党人一般不宜请自己的亲属做入党介绍人。这样做,一是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二是避免党内外群众产生误解。

破产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应如何去留?

由于资源枯竭未能及时转型,本人所在的企业已沦为破产的境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企业马上进入破产程序。请问,破产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如何去留?

读者 田聪明

答1.企业宣布破产至破产终结,一般情况下原企业党组织应继续保留,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原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健全的,上级党组织应及时选派合适人选充实到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必要时,也可由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组建企业临时党组织,领导企业破产关闭过程中党的工作。企业破产终结后,待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和党员组织关系移交工作完成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企业党组织方可撤销。

2.一般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的移交工作在企业破产终结后进行。党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新的就业单位的,其组织关系转到新就业单位党组织;暂时无就业单位或就业地点不固定的,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的街道党组织。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一般转到本人居住的街道党组织。破产企业党员去向比较集中的,其原单位党组织应为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办理整体移交。

纪委书记可否兼任下属单位“一把手”?

我单位的“一把手”是由上级党组织的纪委书记兼任的,并在我单位领取工资和各种报酬。请问,这种做法符合相关规定吗?

读者 刘青藜

答纪委书记兼任下属单位“一把手”不符合规定。

关于领导干部兼职,中央曾做出专门规定: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以下行为:……(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2.《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拟安排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无直接关系的职务(包括常设职务和临时职务)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事先征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同意,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职通知应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军队中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应如何执行?

我是某县委组织部的一名干部,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可当地驻军部队的党费收缴和管理不在县委的管理范围。请问,军队中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应如何执行?

读者 张庆民

答由于军队中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士兵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构成与地方各类人员的收入构成不同,因此,《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党支部多长时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我是一名普通党员,每月都按时交纳党费。随着工资收入的增加,每月交纳的党费从最初的一元多涨到现在的几十元。请问,党支部是否应定时向党员公布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读者 赵冬梅

答是的。定期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既能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还能及早发现、消除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和问题。党支部应当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公布,并在会议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上墙,接受党员监督。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爱国人士能否入党?

我有一个朋友,在大学读博时加入了民主党派,十几年后我们会面时他说他现在也是一名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了,而且是某科研机构的党委成员,我感到很惊讶。请问,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也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吗?

读者 马志明

答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爱国人士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只要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党组织应该按照党章规定,吸收他们入党。但对于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组织中的主席(主委)、副主席(副主委)、秘书长、组织部长、省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的负责人中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入党问题,应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民主党派的成员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不必要求他们退出民主党派的组织。其入党后,也可以继续参加民主党派的活动。

什么是党内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知道在党内有很多制度,其中对党内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并不是很清楚。请问,都有哪些重要情况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读者 田弟仁

答党内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是指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政府和有关方面独立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是什么?

本人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接触到党内监督的概念。请问,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是什么?

读者 徐政和

答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已经投出的选票可否取回更改?

请问,在党内投票选举过程中,如果选举人对投出选票后感到不妥,能否将选票取回进行更改?

读者 邱忠河

答在投票选举时,选举主持人员应给选举人以充分考虑和填写选票的时间。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再取回更改。

为什么选举要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我是一名预备党员,虽然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也列席过进行党内选举的会议,从中发现,党内所有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请问,这是为什么?

读者 朱素梅

答党章规定,在党内选举中,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选举或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或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使选举人免除顾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现的某些违反党内选举规定的行为,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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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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