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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旭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提高机关依规治党水平

2015年10月16日00: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 邵旭军

从去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从严治党8条要求,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12月中旬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今年2月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这些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

第一,深刻领会推进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规治党的新征程。我们要深刻理解《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全面把握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和内在联系,深刻认识依规治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定推进依规治党的信心和决心。

(一)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四中全会《决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依法治国总目标,明确提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据党规党纪管党治党”和“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重大任务,这标志着“依规治党”正式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首先,这是党的执政方位所决定的。我们党的执政方位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已经不是带领群众闹革命、向原来当政者进攻的时代,而是掌握政权、建设国家,不断进行社会治理的时代。国家治理如何,社会秩序如何,人民生活如何,特别是经过建国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依法执政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两个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依规治党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的建设领域的实践和体现,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全面依法治国必先依规治党。其次,这也是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依规治党能够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增强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从而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是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区别于西方国家法治模式的独特优势,更是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选择。

(二)依规治党是解决党长期执政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积累了丰富的执政经验,有许多好的传统,其中很多是可以固化为制度规定,上升为党内法规的,但这方面我们还存在着薄弱环节。首先,总结得不够。我们对这些好经验、好传统的梳理、归纳还很不够,没能及时加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是执行得不力。虽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大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力度,初步建立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但执行还不理想,党规规定和实际执行“两张皮”的现象还较为严重。再次,是惩处得不够。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没能做到“违法必究”,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遭到破坏,由此引发“破窗效应”,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必须切实扭转这一局面,切实解决好这些“法治不彰”的突出问题。

(三)依规治党是推动执政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通过革命斗争打出的天下,不可能在治国理政、调整内部矛盾时照样沿用革命的方式,照用武装斗争的方式。开会、发文、搞活动、做思想工作等传统执政方式,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还是有特色和明显优势的,但在当今信息化、全球化、多样化的社会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更为纷繁复杂,更为多元化、差异化,管党治党以及治国理政的很多传统做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应时而变、顺势而为,切实转变治党治国方式。依规治党,有利于更好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作用,有利于科学管理党内生活,有利于全面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从而切实推动党的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推进依规治党的主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为抓手,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依规治党、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努力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在思想建设上,着力完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是思想建设的重要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实现这“两个巩固”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过程,这不仅是一个知识理论累积的过程,需要经过一定量的积累才能实现质的转化。为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选择若干代表性部门进行了蹲点剖析调研,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学习制度,抓好学习过程管理,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去年以来,工委先后制定印发了《工委列席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加强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文件,通过规范学习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推动部门切实履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中心组的“龙头”示范作用,推动解决中心组学习中普遍存在的务虚和务实都不够的突出问题。

(二)在组织建设上,着力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机关党建必须遵循的“基本法”,也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抓手。《条例》自2010年6月修订颁行以来,对机关党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也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首先,是一直没能对《条例》贯彻执行的情况做过专门检查。其次,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深入推进,《条例》的有些规定已不太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需要尽快作出修订和完善。再次,就是《条例》的有些硬性规定已经很明确,比如在机关党建的经费保障、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以及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等,在实践中没能很好地做到。根据中央党建领导小组部署和中央组织部安排,我们对中央国家机关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了首次检查,由工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重点抽查外交部等32个部门,访谈了31位部门党组(党委)书记、30位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和600多名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人事司司长、党支部书记以及其他专兼职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发放了近5000份调查问卷,收集了近100个机关党建工作典型案例。通过检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各部门的做法及成效,总结推广了典型经验,发现和解决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并对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在作风建设上,着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如何能长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中央八项规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进转变作风,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我们严格按照中办、国办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落实,认真做好中央国家机关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月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并对典型的案例及时通报。同时,工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案件,持续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

(四)在反腐倡廉建设上,着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去年王岐山同志在工委调研时提出的“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要求,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真正在中央国家机关落地生根。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落实责任中存在压力层层衰减的现象;一些部门还有“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现象;主体责任在司局支部层面还不落地,存在“中梗阻”现象;责任落实的检查考核还不到位,监督执纪的力度还不够大等。为此,我们从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出台相关意见办法。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指导意见》,印发《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巡视工作办法(试行)》。二是加强考核和问责。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强化队伍保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职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部门“两委”书记提名、选任、交流等作出明确规范。

(五)在制度建设上,着力推进《实施方案》落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8条要求,今年3月工委制定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这是今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抓手,也是对今后几年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中期规划。《方案》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制度改革层面破解机关党建重点难点问题,又突出制度建设,着力形成机关党建的“制度群”,目的也是为了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依规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比如:推动部门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建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从体制机制上有效整合资源,提高抓机关党建的实效;推动有条件的机关党委与干部人事等机构合署办公、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等等。这些制度对于中央国家机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依规治党、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第三,机关依规治党需要着重研究的几个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全面深化改革时明确指出:“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找出答案。”我们不但要有问题意识,而且问题也不应是一般性的,当是重大、关键性的。

(一)关于如何加强法规制度教育问题。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都必须受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双重约束,既要做党规党纪的自觉守护者,又要做国家法律的模范遵守者。但在我们中国长达几千年封建专制和人治思想的浸淫下,法治观念淡薄由来已久。要使人们的法治观念得到增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非得大力加强法规制度的教育不可。法规制度的教育并非易事,不是仅仅靠办几个培训班、发几本教材看看就能做好的,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要使人的观念发生转变很困难,不仅要讲究教育的方式方法,还要讲究教育的艺术和心理,等等。

(二)关于如何强化机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问题。要在机关中推进依规治党,首先需要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党内法规制度。比如,如何把依规治党的要求全面落实到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之中,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思想建党如何制度化,如何与制度治党实现有机融合;作风建设如何才能够实现规范化、长效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体系应当如何构建,等等。我们要坚持从影响和制约机关党建的重大和关键性的实际问题出发,并系统梳理机关党建的工作实践做法,再将这些办法、措施和手段加以固化、条理化、规范化,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

(三)关于如何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问题。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就党规执行来说,当前主要问题是,一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缺乏这方面的意识,缺乏党规执行的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党规执行的督促检查也不够,没有能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高度来对待党规制度建设,制定的党规制度文件大而化之,质量低,缺乏规范性、操作性,致使党规制度不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还较普遍。我们要好好研究这一问题,努力发掘其根源所在,并深入比较研究某些执行力强的法律制度及其法条规定。

(四)关于如何把握机关依规治党规律问题。我们研究机关依规治党,不能仅仅就事论事,要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善于发现隐藏在纷繁表象背后的根源所在及其一般运行规律。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逻辑思维、系统思维等方式,并采用定性定量结合、历史比较、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对相关研究素材精雕细琢,抓住机关依规治党相关问题的实质,找准矛盾的焦点,并预测其发展变化趋势,从而把感性的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这样,才能深化对机关依规治党规律性的认识,才能提出富含科学性的真知灼见,努力为机关依规治党工作勾勒出清晰的操作运行“路线图”,不断提高机关的依规治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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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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