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号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了各级党组织、每位党员和机关干部的时代担当和历史使命。2015年1月,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推进依法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中国银监会对监管组织架构进行重大改革,专设审慎规制局统一负责银行业审慎经营各项规则制定。作为银行业审慎经营规则的制定部门,审慎规制局成为银行业法治建设的重要堡垒。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化的大背景下,银监会审慎规制局紧紧抓住资本监管这个审慎经营监管的“牛鼻子”,在国际监管改革、国内规则制定和监管规则实施等方面承前启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法治中国、法治金融不断交出一张张满意的答卷,贡献着一份份新常态下的正能量。
一、深度参与国际改革,积极影响国际规则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对于日益融入全球化的中国银行业而言,监管规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业务版图。作为我国银行审慎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监管同时作为全球银行业监管的通用法则和核心规则。作为昂首迈步走出国门、融入世界的中国银行业的客观需要,我们应当遵守国际规则。作为一个金融大国,我们还需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讲出中国的故事,发出“中国好声音”,切实维护中国银行业的核心利益。
自巴塞尔委员会2010年12月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后,参与国际监管改革的任务日益繁重。银监会审慎规制局顶住人数少、任务重的种种困难,派员参加了巴塞尔委员会下设18个工作组,在资本定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资产证券化、杠杆率、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等国际规则制定方面持续参与。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惯例,工作组的每次会议为期2天,但需要提前阅研近百页的会议材料并准备发言口径,在会场上还要用英文表述观点甚至进行交锋。不仅如此,参会代表还要克服空中飞行将近两天的身体挑战(最远一次到巴西开会,参会人员单程转机两次,空中飞行时间达到30小时以上)。参会代表在会场、会后出现身体不适、甚至就医的现象曾有发生;会议时间定在春节等中国法定假日的情况也时有出现。审慎规制局的同志们克服了家庭、身体等方面的困难,主要利用个人时间投入工作,兢兢业业,怀揣理想与热情,付出了大量心血。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结合了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很多在巴塞尔规则中得到采纳,有些还影响并成为了国际通用规则,对充分反映我国核心利益作出了贡献。
二、“战略远见 + 底线思维”,全面构建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框架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根据国务院第207次常务会议精神,银监会于2012年6月8日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新标准。在酝酿出台的过程中,银监会充分结合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有效整合国际通用规则并考虑我国银行业特殊情况,做好前期影响评估并做好配套工作。
(一)充分把握国内外形势和发布时机。2010年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了巴塞尔委员会提交的资本监管改革方案,即巴塞尔III。2011年二十国集团戛纳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承诺于2013年前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此前,欧盟、日本、瑞士、印度等相继发布了新资本监管标准。银监会适时发布《资本办法》,有助于塑造我国监管部门负责任的国际形象。更为重要的,实施《资本办法》对促进国内银行业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实现科学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提升我国银行业的国际信誉和竞争力。这是银监会站在我国银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的具有远见的战略部署。
(二)充分考虑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与欧美银行业不同,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相对简单,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资本补充渠道单一,贷款拨备水平较高。同时,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对小微企业、公共部门和消费领域的信贷支持需要加强。在此背景下,《资本办法》适当下调对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下调对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发债的风险权重,并将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二级资本,在不违反国际规则的前提下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并得到了商业银行和实业界的拥护。
(三)充分考虑我国银行业的实际影响。为了确保《资本办法》平稳实施,2012年上半年,起草小组分别与不同类别的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并对《资本办法》实施后的动态影响进行各种情景下的定量测算分析,以便充分估计实际影响。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达13.13%,其中大型银行达14.17%,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保持平稳,与《资本办法》发布前的预判基本一致。
三、规则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管规则的生命力同样在于实施。毋庸置疑,银行资本监管的规则很重要。但如何才能得到商业银行的理解、认同以及自发主动的贯彻实施?如何防止监管规则流于形式,出现规则和实施“两张皮”的现象?这是摆在规则制定者面前的关键问题。为了破解这个困境,从《资本办法》即将发布时起,相关的思考就已开始,并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常态化的机制安排:一是监管报表常态化。集中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设计针对资本充足率的新监管报表体系,形成对商业银行实施《资本办法》的硬约束。二是监督机制常态化。自2013年以来,每年组织整个银行业的督导评估,并将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事项。通过督导评估,更全面地了解各类银行实施《资本办法》的进展和不足,也为评估《资本办法》实施效果提供依据。三是后评估机制常态化。及时跟进国际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充分结合我国银行业实施中的实际问题,对资本监管规则进行补充完善。先后发布了《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资本监管政策问答》、《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补充监管要求》等配套文件。四是议事规则常态化。协调成立《资本办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银监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监管部门参加,每季度召开会议总结《资本办法》实施情况,交流商业银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
与此同时,审慎规制局以《资本办法》实施为契机,大力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各类资本和风险管理的创新实践。一是会同相关部门批准并持续监管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六家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实施,不仅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计量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商业银行节约资本和扶持实体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估算,高级方法覆盖的银行风险资产约28万亿元,比原有方法少计风险加权资产约1.5万亿元,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实体经济。二是积极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起草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意见,确立了商业银行发行各类新型工具补充资本的依据,有效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新型二级资本债券和优先股等方式补充银行资本。截至2015年5月底,商业银行累计发行新型资本工具约7000亿元。按照10倍的杠杆倍数,银行可向实体经济加大投放近7万亿元。
天下之兴亡,虽匹夫亦有责。正如中国梦包含着每个中国人平凡朴实的梦想,法治中国、依法治国的宏大篇章也必然是一个个法治小片段的集锦。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汇集了几代中国人的经验,凝聚了中华儿女的夙愿,更是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作为法治中国伟大实践中的一个基层组织,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将以银行业法治建设为己任,积极投身、开拓进取,承接时代的担当,负起历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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