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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王德强:依法行政 为民复议

2015年09月18日11:1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认真查阅资料

2014年7月的一天,正在整理案卷材料的王德强接到传达室电话,有群众要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和往常一样,他放下了手头工作,来到了行政复议接待室,看见一名中年大姐背着个褪色的旅行包,还牵着一个孩子,站在接待室门口翘首等待着,看见王德强走过来,连忙跑过去,拉着他的胳膊,差点就要跪下去,急切的说道:“大兄弟,你要帮帮我啊,我活不下去了”。王德强连忙扶起大姐,招呼她先坐下,又倒上了一杯水,和大姐聊了起来,慢慢的,大姐情绪平静了下来,向王德强诉说了自己的经历。

王德强,今年32岁,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行政复议处一名工作人员,别看他年轻,却已经在这个岗位上整整干了五年了。上述一幕是他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情形。行政复议是解决老百姓与政府争议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办理部门也是接待群众的重要窗口。五年来,经他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近千件,他用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热情的服务态度,得到了同事及复议申请人的好评。

接待复议群众

命苦大姐为高位截肢丈夫讨公道

开篇中的大姐姓于,是东北人,丈夫李某是一名农民工,常年在某建筑企业干活,是一名钢筋工。2012年初,在项目工地内被一辆工程车撞成重伤,在医院抢救了几天后,虽然命救回来了,但是高位截肢,下半辈子要在床上躺着了。在住院期间,于某发现丈夫所在的施工企业未给他上过工伤保险,她向工地负责人说起这件事时,负责人信誓旦旦的让她放心,他们会负责把她丈夫医治好的。但在支付了10多万医疗费用后,工地负责人的电话渐渐的很难打通了。

于某渐渐的花完了家里的积蓄,还从朋友那里借了不少钱。2013年3月于某再次去企业那里,要求支付拖欠的护理费用时,被告知企业负责人已经换了。于某多次去找企业讨说法,都没有得到处理,甚至后来连企业大门都进不了。

大姐没有办法,四处信访和申诉,均没有得到理想的答复。在一年多的维权救济中,于某多方请教并查阅了不少法律法规,得知办理工伤保险是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而她丈夫是该施工企业员工,却没有办工伤保险,就来复议建设主管部门向该施工企业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大姐也知道,复议建设主管部门的目的,还是希望能以此推动企业解决其丈夫后续康复费用的问题。

看到眼前这个心急如焚的大姐,王德强同志心痛不已,建筑工人长期工作在一线,工作强度高,危险性大,又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受工伤,还没有保障,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如何继续生活下去啊。接过于某递来的申请材料,王德强发现复议申请上缺少必要的事实理由等要素,还有一些材料也不齐全。按照正常流程,需要于某回去重新书写复议申请书并补充完材料后再递交过来。话到嘴边几次他还是咽了下去,一个农村家庭妇女,书写能力和法律知识确实有限,现在又面临如此重创,实在不忍心增加她的负担,于是当即决定,根据她的口述,当场重新代写了一份复议申请。

大姐感激的拉着王德强的手说,还是中央的工作同志这么一心想着咱老百姓啊。

案情棘手,两开协调会

临走时,于某期盼地看着王德强说:“大兄弟,我家那口子的事能解决吗”?一旁的小男孩一双清澈的大眼,也满怀期待地看着王德强。看着孩子无辜的眼神,王德强陷入沉思,根据他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这个案子不好解决,表面上看是对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服,背后却是与企业之间因工伤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

果然,王德强与该建设主管部门沟通案情时,部门工作人员认为他们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企业报来的材料进行了审查,没有问题,要求驳回于某的复议申请,同时告诉王德强,他们对于某的情况十分同情,于某已经通过信访的途径多次反映过工伤保险的事情,但由于施工企业负责人已经变化,事情迟迟难以解决。王德强认真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并与该建设主管部门的同志们反复交流研究,发现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确实要求提供已经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但是实际发证审核过程中,由于不掌握施工企业真实员工人数,对施工企业是否为全部员工都办理了工伤保险,无法核实。因为具体操作层面上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该条文无法真正落实。

和同事讨论案例

王德强带着疑问,通过行政复议实地调查程序,走访了当地建设和劳动部门相关处室,了解到了于某一年来多次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都反映工伤保险的事情,但一直未能解决。王德强意识到这个行政复议案件本身容易解决,但真正要做到案结事了,还要处理好复议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群众的真实诉求。在王德强的建议和组织下,召开了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会,于某、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共同参加,希望能够协调解决于某与施工企业的矛盾纠纷。第一次协调会开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不欢而散,施工企业方以负责人已经变更且之前已经为李某支付足额的医疗费为由,不愿意再做补偿。问题一下子又陷入僵局,王德强同志又根据手头的资料把情况梳理了一遍,卷宗看了一遍又一遍,依旧一筹莫展。

开案情讨论会

几天后,王德强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同志一起走访了该施工企业的总公司,与有关负责同志当面做了沟通,指出了他们未给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事实和法律后果,耐心的向他们普及了法律常识,虽然项目负责人变更了,甚至该项目已经做完了,但根据劳动合同法,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还是要对工伤后续的护理等费用进行补偿。经过沟通,企业负责同志表示会认真考虑,妥善解决这一遗留问题。

接待复议群众

最终,在第二次复议协调会上,在王德强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施工企业与于某达成了一致,对后期的护理费用进行了补偿。在千恩万谢中,于某也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避免悲剧重复,提出建立长效解决机制

此事让王德强想到,如果企业给建筑工人上保险这一事项不能真正全面落实,以后于大姐的悲剧还会再次上演,作为一名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他有义务对完善相关规定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查阅资料并咨询了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到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的企业职工名册制度,落实法律法规中提供工伤保险证明的要求,即在行政许可材料中,要求企业提交与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职工名册一致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这样可以解决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中,无法核实是否全面缴纳工伤保险的问题。

就这样王德强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的方式,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了完善意见,该部门立即采纳了意见,并完善了该项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材料清单。到这一步,事情才算有了圆满的结局:通过行政复议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既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又提高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

又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办完了,王德强也松了口气,这只是他每年办理的几百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一件,而他所在的行政复议处室近年来年均办理案件千余件,在中央国家机关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连续三年排名第一。几年来,王德强始终践行复议为民的理念,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的信念,爱岗敬业,有效的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切实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其所在的复议处室也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先进集体”。

王德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了行政机关年轻干部的良好形象。他常说,法律人就是要守护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此,他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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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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