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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法律合规部钱红瑛:一朵以法律精神维护企业利益的铿锵玫瑰

2015年09月18日11:0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她,精明干练、口若悬河,如果看不到她坚毅的眼神、不在审判现场亲身感受她的睿智,你会觉得她更像一位演说家而非律师,她就是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助理钱红瑛。多年来,手握法律利剑,她巾帼不让须眉,一次次以自己的出色表现为企业挽回损失,成为公司法律事务战线的核心骨干,2011-2013年她先后被评为公司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4年她获评公司劳动模范,成为十多年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员工获此荣誉的第一人。

忠诚企业,执着追求。钱红瑛是从小听着父辈讲述洛矿的故事长大的,她的父亲当年响应国家号召从上海调到洛阳支援洛阳矿山机器厂(洛矿)建设,曾与焦裕禄共同工作过。1988年,她在洛矿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企业发展的跌宕起伏,但她始终坚守岗位,特别是在企业经营困难的累计19个半月发不出工资的时候,作为一名拥有律师资格证、熟悉企业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很多同学都游说她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但面对公司领导的挽留、企业发展的需要,她最终还是毅然地坚守在洛矿。

钱红瑛(左二)和同事一起到中信重工焦裕禄事迹展室参观学习

在焦裕禄精神的影响下,钱红瑛用实际行动书写着法律工作的执着追求。悲观的人说,“世界上充满了苦难,唯一的补偿是生活中小小的欢乐、小小的悬念。”而钱红瑛的欢乐就是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正是这样的信念和坚持让她内心坦荡和兴奋,尽管面临着无数挑战,但她坚信只要心中有梦,敢于追求,将自己的梦和中信重工的梦结合起来,就会有前进的动力。参加工作27年来,钱红瑛代理的案件数不胜数,为公司挽回了上亿损失。

困难面前不低头。2005年,钱红瑛办理了中信重机下属子公司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重铸锻)诉湖北鄂州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鄂州钢铁)货款纠纷一案,该案起于1985-2003年间,中重铸锻与湖北鄂州分别签订了近20份铸锻件供货合同,期间双方未就欠款数额进行任何对账,铸锻公司也只有累计欠款数目。案件起诉到洛阳中院后,对方以诉讼时效及欠款数额有争议等予以抗辩,同时在诉讼期间将鄂州钢铁的全部优良资产转移至新成立的湖北鄂州中绿环保公司之中,意图迫使我们放弃追索欠款。面对此种情况,洛阳中院办案人员也不禁流露出为难情绪,但是她仍然坚持不肯放弃,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了大量证据,并与洛阳中院反复沟通,最终将湖北鄂州中绿环保公司成功追加为被告人之一。终审判决支持了中重铸锻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支付380万元货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但对方接到生效判决后却拒不履行,特别是2005年钱红瑛在带领法院执行人员赴湖北执行该案时,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煽动该公司百余名职工将其围困,更有些妇女对她们拳打脚踢,甚至威胁要求撤销执行案件。面对此种危急情况,她们没有答应对方的无理要求,而是及时寻求当地执法机关的协助,最终脱困。该案最后在各方努力之下,将判决的货款及利息足额予以收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仔细研究出庭资料

禁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2005年,轰动一时的铁本事件波及到中信重机,当年4月公司收到铁本公司监管组邮寄的“询证函”,要求确认收款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如果公司不能提出有力证据,将面临退款的风险,使得公司利益受损。考虑到此事数额较大,公司领导立即批示由钱红瑛律师处理此事。她接手该案后,立即着手收集资料并审阅相关材料,但是由于该项目暂停时间较长,部分设备因不能长期存放,已另行处理,损失已经形成,同时由于人员流动导致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和处理设备的资料缺失,难以收集到有力的证据,特别是原件。她经过对一摞摞的资料进行仔细的研究,发现破产清算组在程序上存在瑕疵,经上报公司同意后,向破产案件管辖法院发出了异议书。此事至此仅仅是个开始,2009年10月铁本公司破产清算组工作人员来到公司,发送铁本公司破产裁定书一份,告知现铁本公司已正式宣告破产,其来公司的目的:调查并解决铁本公司与二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事宜,同时来公司核实情况,生产的产品若在,他们去现场看看拍个照片,产品若已处理,处理情况如何、收益多少。但当时因种种原因无法让其现场拍照,经过她与对方人员的多次协商和解释,对方同意我们在十日内将生产投入情况、产品处理状况拍照并附依据提交铁本公司破产清算组,这样就为公司争得了宝贵时间。随后公司再次对铁本项目展开了清查工作,收集相关凭证及照片,但是所搜集证据遇到巨大困难,仅有复印件。铁本公司破产清算组在审查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后,认为我公司提交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缺少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原件,无法证明我公司的各项支出系为铁本项目。面对铁本公司破产清算组提出的问题和公司的利益,她不停的往返于江苏常州市与洛阳之间,在破产清算组面前据理力争,旁征博引,通过旁证,最终与清算组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签订了协议书,协议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一次性退还铁本公司预付款壹佰万元,其余柒佰贰拾万元预付款折抵损失,双方就此之后再无任何纠纷。该协议的签订为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她用智慧和辛苦付出维护了公司利益。

认真学习查阅法律文件

维护企业利益,为员工造福。洛阳广远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广远公司)与中信重机的土地联建纠纷案件,是一桩涉及企业众多职工切身利益的案件,该案历经8年之久,过程跌宕起伏,最终在钱红瑛的努力下,双方握手和解。

该案起因于1997年,为解决职工住房难的问题,中信重机与广远公司签订了一份谷南住宅区“安居工程”联建协议一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信重机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企业进入历史上最严重的困难时期,项目也因此而搁浅。其后虽然双方进行过协商,但均因企业经济困难而未能实施。2004年11月6日广远公司一纸诉状告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中信重机按联建协议支付1300多万元。

作为中信重机设立以来第一个非涉主业的重大案件,而且涉及房地产及土地相关的政策,同时该案件时间跨度大,人员流动资料缺失,索赔数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当时中信重机刚从长达7年的最困难时期走出来,各项业务刚刚有所恢复和增长,如果这个案件一旦败诉,面临的不仅仅是1300多万元的诉讼标的额,还有后续的土地出让金、征地款等等,可能给中信重机带来更大的损失。接到诉状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一方面安排钱红瑛处理此案,一方面要求逐级上报。她接到公司领导安排的任务后,她深深体会到了公司领导的信任,还有自己肩头的担子有多么的沉重。面对着重重困难,她没有退宿,也没有推诿,勇敢的接下了这个案件。接手该案后,她立即全力以赴的投入到办案中去,由于时间跨度大,人员流动等情况,导致公司内对该案的相关资料严重缺失,很多情况均要靠口头询问了解,难以找到有利的书面证据材料。广远公司的代理律师为了在庭审过程中,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也未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全部的63份证据。她经过调查了解和到法院阅卷取证,最后经过分析提出从诉讼时效、合同效力、广远公司存在的违约行为等方面进行答辩,并向公司领导作了汇报。在证据资料匮乏,对手准备充分的情况下,要想在庭审中取得先机和有利地位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她并未退缩,依然沉着应战,据理力争、不卑不亢的进行质证和答辩。该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的所有程序。自2009年以后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高度繁荣的景象,土地价格随着房价水涨船高,案件的争议土地此时也是身价倍增,原来的烫手山芋此时变成了香饽饽,此时原土地所有人也提起了诉讼,参与到了案件中来,这使得本案的法律关系也更加的复杂。特别是谷西村更是煽动村民进行上访,群体上访事件给各方均带来了强大的压力。她顶住各方压力,反复与法院执行机构进行沟通,要求法院依法执行生效判决。最终土地按判决过户给中信重机,中信重机向广远公司、谷西村支付补偿,该土地仍由广远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至此本案得以顺利的圆满解决。各方均达到了满意,中信重机因该土地的增值,在开发销售房屋之后,扣除所有的补偿仍有剩余利润,而且解决了职工的住房问题。

为大家讲解法律专业知识

从一个普通员工到颇有成就的公司律师,钱红英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征途上绽放出的一朵铿锵玫瑰,她以自己精湛的办案水平、负责的工作作风和直面矛盾、直面对手、直逼目标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同行的敬佩、对手的信服,树立了一名公司律师应有的良好形象,为公司持续推动转型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钱红瑛(左7)荣获2014年公司级劳动模范,与公司领导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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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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