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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盛彦清:从治污到防污,从宣法到护法

2015年09月18日10: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1年3月14日,在由山东省烟台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共同举办首届“烟台十大环保人物”表彰大会上,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盛彦清研究员获得了“十大环保人物”的荣誉称号。在评选活动半个月的公示和社会投票期间,社会各界共参与网络投票8369358张,短信投票90436张,语音投票25937张,共计8485731张。根据社会投票和专家评议最终评出“十大环保人物”。表彰大会上,对盛彦清研究员的颁奖词这样说:“作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凭着对环境炽热的爱、对专业不倦的追求,将环境保护学术论文写在第二故乡—烟台的山山水水之间,尤其在烟台水环境安全方面的研究成果成为我市城区污水处理的技术依据。”

盛彦清研究员被授予烟台市“十大环保人物”

那天,如果不是巧遇了刚参加完颁奖式的盛彦清,他手中的大红证书引起我的好奇,估计以他的性格,是不会主动提起获奖这件事的。我请他拿着证书拍张照,盛彦清笑了,他说:“多大点事呀。”

每次见盛彦清研究员,第一感觉就是快节奏,语速快、步伐快;第二感觉就是忙,忙着做污水情况的调研和考察,忙着做污水治理实验,忙着围绕水污染治理和防护“找”有关部门反映。盛彦清总说,学有所用,科研才有真正的意义。

盛彦清研究员2007年在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获得环境博士学位,同年,就来到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从事海岸带水污染防治相关技术研究工作。烟台海岸带所2006年才开始筹建,又是国内唯一专门从事海岸带研究的科研院所,没有任何科研积累,团队建设和平台建设都亟待发展。这些,对于早期来所的科研人员而言,都有很大的挑战。

但盛彦清研究员从考察调研做起,结合海岸带硫循环机制及污染水体水质修复工程技术研究的专业背景,走遍了烟台周边的污水处理厂,主要供水和排污管网流域等。在采样实验的过程中,盛彦清总是主动向老百姓讲解环保相关的法律和知识,提高了百姓的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建议百姓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环境权益;有时,盛彦清会发现一些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要求处理和排放污水,甚至恶意偷排,耿直的他总会想方设法找到企业相关人员,会同市政、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可行的整治措施。为此,烟台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习惯性”地邀请盛彦清研究员“开会”,这类会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他的科研时间,但他总是不会错过,问他为啥?他说,开会可以见到领导,可以见到分管环保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我要找他们反映一些违反环保政策法规的行径,希望他们能解决。守护这片水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盛彦清研究员野外考察

这些年来,盛彦清执着地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宣传环保法规法制,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呼吁政府加强环保法制宣传,让百姓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同时,积极解决环境问题。如盛彦清针对滨海水体的黑臭演化过程及其综合防控措施,成功将传统污水处理工艺或其中的不同处理单元经改良优化后应用于滨海黑臭水体的原位水质修复工程;先后自主研发了耐盐微生物(微生物促生)及水生植物(人工湿地)的选育和培植、滨海河道原位清淤、自然增氧及景观构建方法、滨海黑臭河道的水质原位修复技术集成等多项滨海黑臭水体治理的关键技术。其中在河道原位清淤方面,首次提出了“河中建沟”的原位清淤理念并成功实施,既加强了水质修复修强度还构建了水体景观。随着盛彦清研究团队在海岸带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陆续展开和深入,他们已经基本形成了关于黑臭水体的原位修复技术体系,该技术已经在胶东地区多条入海黑臭河道的治理工程中得到了成功应用,其中包括潍坊堤河、烟台莱山区逛荡河、栖霞白洋河及福山夹河流域、牟平区鱼鸟河及其近岸海域等,工程效果均得到了当地百姓的积极评价和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盛彦清希望随着环保法律的完善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自己的技术没有用武之地,“因为环境改良了,不需要治理了”。

学术活动中的盛彦清研究员

2014年10月28日上午,盛彦清研究员在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围绕烟台市水源地保护工作做了口头报告。报告中,盛彦清研究员在对烟台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存在问题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水源地保护工程技术方案,并呼吁从体制上加强建设,促进烟台市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该报告得到了人大常委及与会代表的好评,同时得到了烟台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

2015年,随着国家“新环境保护法”的各项条款的逐步实施,盛彦清研究员最近又在忙着为当地百姓从不同角度“解读”,他认为:“新环保法”的亮点强调了保护优先与公众参、预防为主与综合治理、提出了损害担责。“新环保法”对企业和政府环境行为监管赋予了最大的法律武器,堪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彻底打破了长期以来“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魔咒,其中恶意排污可入刑更是大快人心,“新环保法”会让地方环保部门更有作为。盛彦清研究员相信新环保法的出台及“水十条”的发布必然对我国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他说:“新环保法的实施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努力,还需要各大企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力量才会使环保法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以此真正地解决环境问题,达成最高的社会和环境效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尽一份力量。比如我们的国家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海岸带资源保护法规,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呼吁、去努力。”

从治污到防污,从宣法到护法,盛彦清研究员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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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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