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注定是一条充满坎坷与艰辛的道路,2006年4月,杨路同志心怀理想加入刚刚成立的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将精彩年华和满腔激情倾注在人保寿险事业发展上,将艰苦创业、砥砺前行的精神永久地刻在了人保寿险的发展史上。
杨路同志,1971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2006年4月加入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任计财部财务管理室主任,他工作勤勉,踏实认真,业务娴熟,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2014年1月被提升为合规监察部总经理助理,从零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法律条款,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3月16日下午,杨路同志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后不幸身故。他的一生尽管只有四十四载,却是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一生。
捍卫公司利益的“偏执狂”
2014年1月,升任合规监察部总经理助理以来,杨路同志刻苦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身财务专业优势,加强审计与合规检查,帮助公司发现风险点,努力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在看不见硝烟的法律战场,他不畏艰险、冲锋陷阵、拿捏分寸、据理力争,2014年全年共接受涉讼案件11起,劳动仲裁案件1起,完成8件涉讼案件,胜诉一件,调解7件,为公司避免损失约50万元。
杨路同志为优秀员工颁奖
面对一些棘手的纠纷处理,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和理赔知识,还需要敢于碰硬的勇气、强烈的责任心和执着付出的精神。2013年10月28日,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客户王某,在开车途中突发心脏病,与停靠在路边的车辆发生轻微剐蹭,王某猝死,120急救到达现场时王某已经身故。事发第二天,王某家属向公司进行了理赔报案,提交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面载明属于交通意外事故,要求公司赔偿30万保额。当时,公司以王某死亡属于疾病身故为由拒绝理赔,客户将公司诉讼至法院。
接到应诉通知后,杨路同志调阅了王某案件的理赔申请所有材料,积极研究应对策略,他认为本案争议的关键在于王某的死亡属于疾病身故还是意外伤害身故,但王某家属仅向公司提供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火化证明,而最关键的死亡证明却没有提供,但此时,证明王某死亡原因的责任已经转向了公司,主审法官虽然主张调解,但原告方态度十分强硬,公司陷入了十分不利的局面。
面对举证艰难的局面,杨路同志一方面组织理赔人员调查王某的既往病史,一方面去交警队调取事故资料。但因王某没有用社保卡就医,无法掌握他的疾病情况,而死亡证明属于档案资料,保险公司没有权利查看。僵局之下,杨路同志多次奔走法院争取主审法官的理解,向其表明公司的难处和已掌握的案件基础事实,最终,成功获得法官的支持,法院调取了王某的死亡证明,证明王某为疾病身故,促成王某家属和公司和解,最终为公司挽回了28万元的损失。
“他责任心强、涉猎广泛、勤学上进、勇于担当。”与杨路同志共事一年多的合规监察部员工,这样评价她眼中的领导。他以近乎偏执的态度探寻事件真相,捍卫公司利益,不畏艰险,冲锋陷阵,其间经历了诸多挫折,却坚毅如初,执着如常。
不知疲倦的奋斗者
“人过三十不学艺”,他却在四十不惑的年纪,从一个财务专业人员,投身于合规监察工作,扛起合规管理重任。杨路同志接手合规监察工作后,积极与同事沟通了解各板块工作,购买了大量的合规专业书籍,学习法律、合规专业理论知识,他不知疲倦地从零学起,在合规与业务发展之间做好权衡,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方面的优势,合理地将法律、合规、财务相结合,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为公司日后合规监察做出了良好的指引,也为业界提供了值得借鉴学习的宝贵经验。
2014年,合规监察部成立以来,杨路同志承担了很多工作,而在工作最前线,总能看到他坚守岗位、扎实做事的身影。2014年初,杨路同志结合监管机构的最新政策和业务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对《业务员品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各相关岗位对业务品质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细化了违规行为的扣分标准, 强化了对业务员品质考核的力度。2014年对涉及违规业务人员进行面谈、现场调查累计18人次,处理客户和业务人员投诉共计29人次。
杨路工作笔记
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为帮助业务员争取到更加具有竞争力的时间优势,杨路同志积极主动协助团险核保,共同制定了社保补充医疗协议、补D协议模板,修订了综合医疗的框架协议,制定电子化的制式模板,既满足了核保的需要,又有效地减少了审核内容,缩短了审核周期,促进了业务发展。2014年,杨路同志共计审核团险业务协议600余件,审核迅速精准,同时帮助公司控制了经营风险。“他很犀利,能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风险意识极强。”曾与杨路同志共事的核保人员对他印象深刻。此外,随着网销业务的迅猛发展,根据网销的发展模式和特征,结合网销监管规定,就网销业务的结算方式、保费缴纳、电子回执、电话回访等问题向业务部门提示风险点,并针对性地修订了网销业务协议模板。
在2014年12月底开始开展的“两加强、两遏制”专项自查工作中,杨路同志作为牵头部门负责人,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以“防范和化解公司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将集团、总公司及分公司的各项要求都落实到位。他认真学习集团公司下发的《保险法律合规工作手册》,以及总公司的《保险稽查工作手册》,深入研究检查方法,力争使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从自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到组织内部自查、督导检查,每个阶段的每个环节都非常认真谨慎,他以多年财务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自查思路和方法,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方案,积极进行方案宣导和检查督导,根据自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研究整改措施。
在开展“两加强、两遏制”自查工作期间,杨路同志从未准时下过班,办公室工作占据了他绝大部分时间,同事有时还能收到他凌晨以后发送的邮件。生前最后一周,杨路同志两天在开会,三天赴机构督导检查,周六在公司加班,而殉职当天,整整一上午他都在伏案工作。在2015年3月16日下午的总经理办公会上,杨路同志最后一次为大家作了包括“两加强、两遏制”、防范销售非保险性理财产品及加强产品说明会管理等近期监管重点的宣导提示。
杨路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崇尚法律的权威性,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的精神鼓舞了每一位法务人员。在他的带领下,员工都会抓住每一次工作机会锻炼自己,在实践中总结法律经验,互相分享,共同进步。
2015年3月16日下午,杨路同志就那么突然倒下,尚来不及与一直苦苦嘶喊他的妻子告别,尚来不及与仅仅三岁的孩子告别,尚来不及与年届80的父母告别,尚来不及与那些爱他、敬他的领导、同事、朋友告别,就离开了这个他努力奋斗的激流勇进的世界。但是,他刻苦钻研、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为人正派、忠厚老实的高尚品格却永远不会消逝,将会有更多的人保人传承他的精神和意志,让保险这份他热爱的事业成长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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