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中国人保青岛市南支公司张旸:用行动践行法律信仰的人保“女汉子”

2015年09月18日10:0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中国人保财险青岛市南支公司的办公楼里,在市区基层法院的民事法庭中,在公交车站牌前,经常会碰到一个声如洪钟,行如疾风,常年身着职业套裙,脚踩高跟鞋的年轻女孩。每每看到她时,她或是热情地为客户与第三者调解纠纷,或是在法庭上代表公司义正言辞的发表代理意见,或是顶着寒风烈日秘密走访调查取证,或是静坐在电脑前分析每个案子的争议点、认真核算调解方案。她就是人保财险青岛市南支公司的法务——张旸。

张旸,今年27岁,是一位2014年8月份刚刚毕业并加入人保财险青岛市南支公司的年轻女性。她自2007年起,连续七年接受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系统的法学学习。从真正认识法律开始,她就一直在思考,学习法律究竟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生计学门手艺,还是用法律为社会做点什么,最终她选择了后者。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从书本到社会,从理论到实践,她小到为邻里百姓调和纠纷,义务送法上门,大到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亲入农村调研,为西安市城镇化改造献言献策。七年的学习与实践,树立起了她对法律忠实的信仰。

解答业务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014年8月11日,在经历了严格的笔试、面试后,张旸幸运的加入了中国人保财险这个优秀的团队中来,成为了青岛市南支公司的一名法务工作者,她怀揣着梦想继续致力在践行法治的道路上。

在这一年加入市南支公司,对于张旸而言是幸运的。2014年是市南支公司法律工作的一个改革年、创新年。这一年中,公司领导充分响应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积极推进依法治国”理念,积极创新法律工作新思路。张旸正是在这具有重大改革意义的时刻加入到公司中来,在这样一个励志求新的广阔平台上,张旸发挥着她擅长而又扎实的法律知识力量,全身心用行动践行着她对法律的忠实信仰。

在参加工作至今的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张旸承担着青岛市南支公司与法律相关的全部诉讼及事务性工作。作为刚刚入职的新人,她努力向老员工学习求教,并在公司领导的鼓励下,发挥着不断探索,不断思考,不断尝试新方法的创新精神,以及雷厉风行的“女汉子”办事风格,使市南支公司法律工作在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效果上取得了实质意义上的新变革。

2014年9月16日,入司刚刚一个月的她,面对兄弟公司临时委托的诉讼案件,主动请缨救场。初次独立应诉的她,第一次面对的就是案值高达32万元的保险合同纠纷。第一次坐在那个庄严的法庭里,说不紧张是假的,左手食指上因为紧张被自己掐出的伤痕持续了一周才痊愈。但再紧张,她也忘不了自己的职责。在认真审核案件材料后,她敏锐的发现案件中原告即被保险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存在严重的弃车逃逸行为,属于绝对拒赔情形。虽然原告律师对此极力辩解,但张旸在结案陈词环节,运用法律专业术语对弃车逃逸行为进行解释,并从事实及人性的角度,就原告自身行为与死者死亡结果的关系,向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法官支持了张旸的全部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求。因为此案的成功,青岛莱西支公司总经理亲自发来感谢信对市南支公司及张旸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张旸在回忆人生中的第一次应诉时,依然激动万分的说:“在我确定原告系逃逸行为后,所有的紧张都化为了愤怒,那时我想的不是能不能打好这个官司,我想的是要让这种蔑视生命,轻视法律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要让法律彰显价值。保险固然是一种保障,但不能因有了保险,法律的正义就可以被取代,犯罪者就可以因保险而减轻责任。如若此,那法治就无从谈起,社会秩序也必将混乱。”

正是这首战告捷,给了张旸无限的信心。从这个案件开始,张旸努力尝试改变公司以往主要依托外聘律师处理案件的法律诉讼工作模式,大量案件由自己亲自代理。为了不给公司增加额外的诉讼成本,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漫天飞雪,她都坚持乘坐公共汽车出庭应诉,从不向公司申请公车接送。很多时候,有的案件案情复杂,有的法院路途较远,往往审判持续到中午,为了不影响下午的工作,一个烤地瓜就是一顿午餐。她曾在微信朋友圈笑言,这叫“公交车餐厅,还是移动观光餐厅,绝对高大上”。截至2015年5月31日,在共计八个半月的时间里,张旸个人处理各类车险纠纷诉讼案件101件,平均每月新开庭案件与再开庭旧案累计20余件,青岛市区自带率基本达到90%以上,个人实现有效减损近150万元,为公司节省律师费用近15万元。

开展法律纠纷调解

在应诉的过程中,张旸坚信让法得以实施,不是出于威严,而是出于公平和正义。矛盾纠纷的解决途径不仅仅是诉讼判决,和平的调解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和问题的解决。因此,八个多月来,为了减少矛盾纠纷,更好更快的处理赔偿事宜,她积极开展诉前、诉中调解。特别是2015年来,她在开庭之余走访法官,将新立案件,特别是待申请鉴定案件带回,先行预评调解。每一个案件,她都积极与对方当事人联络,有时甚至亲到医院探视慰问,有效的化解了伤者对保险公司的误解。

对于一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矛盾较为激化拒不友好调解的案件,张旸甚至自愿替客户、替伤者承担一些小额损失。

开展法律纠纷调解

2015年5月14日,在处理一起公交车与私家车碰撞的纠纷中,当事人双方因一时意气为了35元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张旸在双方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主动提出由她个人承担这35元的争议款,帮助双方化解矛盾。虽然35元并不是什么大数目,但她这种以私为公、尽职尽责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原告不仅主动自愿放弃35元,更进一步对理赔款项作出让步。

公交集团作为市南支公司承保的大客户之一,也是出险率、涉诉率最高的客户之一。但由于公交集团的硬性规定,大量案件无法调解,导致公司不得不承担额外的诉讼成本。为此张旸苦思冥想,做各种尝试,力求寻找到一种有效的方法解决公交案件不可调的局面。在今年处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张旸找到了新的调解思路。她在与原告多次沟通后,达成调解意见,但公交集团拒不接受此调解中本应由其承担的自费药费用。面对即将变成泡影的调解方案,张旸先后八次找到法官,向法官建议采取一调一判的方法,即公司与原告调解,对公交应承担的费用进行判决。虽然这样处理极为繁杂,但法官最终被张旸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同意配合尝试。对于由此将产生的需由原告承担的100元诉讼费用,张旸在劝说原告承担无果的情况下,当场拿出100元,彻底打消了原告反悔的念头。此案不仅成功减损近两万元,更为今后公交集团车险诉讼的调解提供了有力的判例。

探望交通事故伤者

张旸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用婆婆嘴、妈妈心、媒人腿,以心换心,既维护公司权益减少公司损失,又化解千家难事,温暖万人心田。她用行动将“人保财险,服务人民”的理念融入到法律诉讼工作中,并用行动践行“严格守法,科学用法”的法治基本要求。8个月来,没有发生一起经她调解的案件,因调解不当给公司、给客户带来经济损失。经她调解,许多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握手言和,甚至成为了朋友。

探望交通事故伤者

在代理应诉过程中,她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办案理念。诉前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走访交警大队、事故现场,落实事故事实。诉中根据对方提供的身份证明、误工证明等证据,逐一审核其真实性合理性。在2014年底,两起交通事故案件中,伤者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但仍然主张误工费。张旸根据原告提供的误工证明,以应聘者的身份亲自实地暗访,最终经查证,该单位员工根本不认识原告。张旸据此调查结果,依法请求法院进一步落实,最终证明原告提供的系虚假证明,所诉求的误工费用全数驳回。这些繁杂的工作不仅是张旸对工作的兢兢业业,更是她通过自己的行为对法律正义致以的最崇高的敬意。

在刚刚入职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除了处理法律诉讼工作外,张旸还承担了公司大项目业务合同的法律复核工作,为业务人员解答业务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接待客户上门或来电的法律咨询。“有疑难找张法务”,已经成为众多车险客户在处理车险纠纷时的共同心声。张旸的工作量之大,是旁人所不能想象的。在这种高压工作量下有时她也会累急,流泪烦躁发泄不可避免,但当再次面对纠纷时,法律人的责任心和对法律忠实的信仰,又会驱动着她继续前进。

此外在工作之余,张旸仍然继续着多年来钟爱的法律理论研究学习,继续为身边的邻里百姓提供法律援助,张旸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使更多的人,更多的单位、组织,认识法律,重视法律,希望自己的微薄力量能够为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一点贡献。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高巍、秦华)
相关专题
· 法治人物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