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卫生院院长到理赔事业部/法律部副总经理,十余年前刚迈出医学专业校门的戴杰龙,也许远没想到自己之后的跨行就业步子一迈就是这般大。
人生职业生涯的转折点出现在2004年,当时已是宁波市县城街道卫生院院长的戴杰龙,向院方正式递交辞呈,转而踏入保险行业成为一名基层保险工作者,从零起点摸索保险及法律相关知识。背后都是来自前任同事的疑惑与不解,毕竟离校毕业工作后第三年就顺利就职院长,戴杰龙的个人综合能力无疑是当时院内同行里的佼佼者。然而只有他自己心中明白,正是对于保险这一领域的向往和对新知识的无边渴望,驱动着他勇敢启程以热爱为前进方向。
为员工讲授业务知识
善建者行。扎实强大的医学知识功底使戴杰龙在保险人伤工作方面游刃有余。然学不知足,好学不倦的他,对于新知识的获得始终充满了渴求,除原有的医学学士学位外,法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律师职业资格都在工作之余被他悉数收入囊中,在不断“充电”中实现了自我能力的提升。在目前正孜孜不倦潜修管理哲学博士学位的戴杰龙看来,知识就是个人能力最好的加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获得工作灵感,两者相辅相成,受益匪浅。
服务模式变革创新的领路者
自进入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并着手分管理赔事业部人伤团队以来,在戴杰龙的管理领导下,分公司人伤理赔工作从单纯的理赔案件处理起步,在经过数年的建设打磨后逐步蜕变为如今的专业人伤法律服务一体化模式。
进步的脚步从2009年下半年分公司人伤理赔服务专业团队的建立之时迈出。随着当时保险市场理赔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理赔服务要求的不断提升,戴杰龙凭借对服务市场发展前瞻式的眼光,积极转变观念,摒弃了以往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采用事后审查的操作模式,对人伤案件理赔管理进行重新定位。2010年初,由戴杰龙牵头主创的“走出去”和“请进来”调解处理方式在行业内首创推出。通过引进提前介入理念,开展全程电话导航和住院案件探视工作,落地案件关键环节责任跟踪率,人伤案件理赔有效确保了伤残鉴定相对规范、伤残赔偿相对合理,降低了不合理的伤残赔偿金,更避免了后期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纠纷或投诉。
这一人伤理赔服务工作的改革性进阶,有力奠定了今后长时期内保险人伤理赔服务发展的方向。随着人伤理赔管理制度和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伤案件的理赔服务工作内容也被逐步扩展为从被保险人报案开始的电话跟踪、立案估损、住院随访、责任跟踪、案情调查、定期跟踪、协助调解、参与诉讼、医疗审核等各个理赔环节,实现了对涉及人员伤亡的每一个理
赔案件、每一个案件环节均落实到人。
开展业务讲座
2011年10月,分公司小额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迈开探索步伐,从简化理赔单证和手续入手,变“单证管理”为“关键点”管理,并逐步从初期拟定的2000元扩大到万元以下的简易人伤案件。戴杰龙深刻领悟总公司人伤理赔“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主动调解、专业审核”的十六字方针政策精神,通过加大分公司“走出去”主动服务力度,深化“请进来”服务主导方式,结合小额案件快速处理模式的有效运作,“两种调解模式为主、一种快速处理提升”的人伤理赔服务模式成为了宁波人保理赔服务市场上的“拳头”产品。独树一帜的人伤服务“宁波解法”自实施以来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广泛肯定,被认为是探索人伤理赔服务机制方面的有效解法。
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参与者
作为宁波地方市场上最大的财险主体,近年来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在人伤理赔服务体系建设、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流程优化等方面始终处于先行模范地位。而戴杰龙作为宁波市保险行业法律工委的产险组组长,在服务市保险行业法治建设及法律服务水平提升方面同样倾注了大量心力,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理赔标准制定方面,戴杰龙围绕人伤理赔工作建设要求量身打造了分公司《人伤案件系统操作办法》、《车险人伤案件理赔参考手册》等规章制度,统一了车险人伤案件的操作模式,明确了车险人伤案件的所有环节均有操作标准和规则,并为实现省内、省间通赔提供操作流程上的无缝对接。《理赔事业部“道赔案件”自行调解工作的操作办法》等管理办法和操作方法的出台,对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实现了车险涉及人伤案件的核损、核赔环节前置。规章制度中对于人伤理赔建设的合理化、前瞻性发展意见,也为宁波市保险业同行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推动行业理赔标准政策制度的规范化发展,2013年分公司代表宁波市保险行业作为主办编写单位,由戴杰龙主笔起草拟定了《宁波市车险涉及人伤案件理赔指引》,为地方人伤理赔服务系统化、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借鉴意见。
人伤诉讼案件调解对接方面,由于宁波地区法院在处理涉及交强险的案件中,均追加交强险的承保公司为共同被告。自2010年起,戴杰龙领导的人伤理赔团队开始参与到涉诉案件的法庭应诉过程中,直接承担诉讼代理人的角色。随着服务的不断深化,工作内容也逐渐从诉讼代理衍生为诉调对接和全程代理。这样的工作模式既能有效降低涉诉案件赔款,减少间接理赔费用的支出,也有助于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提高涉诉案件的庭前调解率。在车险涉及人伤案件总量呈逐年上升的前提下,诉讼案件持续的大幅下降,直接体现了前期人伤调解工作所取得的现实成效。而戴杰龙所积极推动实行的诉调对接处理模式也为促进行业规范统一的调解模式形成,引导和规范行业内诉讼行为贡献了实践经验。
保险法治纵深发展的推动者
流行歌曲里有个“董小姐”,宁波保险业里有个“懂先生”。作为市内少有的通晓多学科的“多面体”知识型人才,戴杰龙在保险、法律、人伤医疗三线融贯发展的进程中兼具了重要的“翻译官”、“黏合剂”角色。而作为保险人中最权威的仲裁员,仲裁员中最专业的保险人,身兼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身份的戴杰龙,在众多涉及保险相关案件的仲裁活动中,对于案情的客观定性与纠纷的公正处理上更是尽显专业特长。
由于保险人伤案件所涉及的外部单位和部门众多,各种关系复杂,能否取得他们的有效配合,也是保险理赔过程中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因素。作为分公司分管人伤及法律工作的负责人,戴杰龙通过积极走访,主动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同地方法院、公安、医院、司法鉴定机构、司法调解机构等保险相关行业搭建了沟通互动桥梁,在案件质量把控、纠纷调解协商等工作方面实现了良性互动。通过为司法机关提供保险业法律建议,尤其在涉及保险相关的司法鉴定、小额案件快速处理、重大人员伤亡案件先行赔付等工作推动方面下足功夫,各行在配合分公司保险理赔服务“人”字上做好文章达成了共识。
在宁波保险行业法治建设的潮流进程中,戴杰龙始终主张对法治发展秉持积极表述、自我振兴的探索精神和参与主体的责任精神,这也是他坚持不断提升自我,同时鼓励身边同行共同进步实现自主创新的使命动力。
作为宁波市保险法律专业最全面的学术权威之一,戴杰龙常年活跃在市保险行业提供的各类保险、法律、医学相关专业培训中,为业内同僚答疑解惑。在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之际,戴杰龙受邀作为保险行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与保险方面的法律专家及市保监局法制处领导一道,参与了宁波电台交通之声栏目的节目录制。通过这一当地受众最多的媒体平台,戴杰龙用群众的语言聊法律,向民众发声宣传解释新保险法要义,并就社会工作监督保险法的落实作了说明,为推进新保险法前期宣传和实施铺垫工作奉献一己之力。而随着当前责任保险正成为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保险保障最重要的服务项目之一,积极推动新险种的研究与发展又正是身为责任保险专家戴杰龙潜心钻研的课题。
正向前行不忘初心的实践者
为追求发展,他敢于打破传统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开创“自主调解”与“定点调解”相结合的人伤理赔服务先例;为追求公正,他四处奔走调查取证,只为被保险人明明白白落实赔偿,受害人踏踏实实获得补偿;为追求理想,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成为“学者型保险人”的杰出代表。“人保财险的‘中国’两字,让老百姓对我们非常信任——在救助和理赔时,客户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谢谢人保!谢谢国家!’所以我们必须自珍自爱,不负所托。”保险从业多年来,通过扎实做好制度规章建设和服务项目优化“两篇文章”,在致力推进分公司人伤理赔服务向着良性化、规范化发展轨道稳步前行同时,戴杰龙更努力以身体力行传播保险中的法与德,夯实佑护民生的保险保障基石,以求真正解开保险消费者与保险机构之间的“法结”与“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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