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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室:秉承法治思维  努力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服务

2015年09月17日09:4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亟需一批具备治国理政经验的人才。而一批民主革命时期同我党长期合作的民主人士以及进步的旧政权资深军政人士也渴望继续为新中国建设出力。鉴于此,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创造性地运用于国家政权建设,决定设立参事室,广泛团结各界人士,群策群力,共同建设新兴人民政权,从而以高度的政治智慧扩大并巩固了执政基础。其发轫之初,一批代表性强、影响力大、敢于直言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等进入政府参事室,直接参与政府工作。他们胸怀爱国热忱、了解政治事务、稔熟旧政权运转、热心新政权建设,为国家政权建设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作出了独特贡献。

新的历史时期,参事们更加积极发挥自身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广泛社会联系的优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谋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历史和现实表明,政府参事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的生动实践,为推动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凝聚了可以信赖的力量,也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其中明确规定,政务院于秘书长之下设立四个部门,分别是秘书厅、参事室、人事局和预算室。当时参事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及起草政策、法令、法案,对政策、政令推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政务院与所属各部委的工作联系等。随后,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遴选任命了首批32位政务院参事。是年11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参事室成立。按照当时的定则,参事们轮流列席政务院各专门会议和全体会议,审订法律,会签各部委上报政务院的报告,调查政令推行的实情,对政务院的建章立制、公文起草、审核和运转发挥了建设性作用。1954年,时任23名参事参与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

2009年11月9日,国务院参事室成立60周年前夕,国务院公布了《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这些年来,参事们自觉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建言献策多是围绕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问题,思考的焦点是可持续发展。从深化农村改革到推进小城镇建设,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加强环境保护到发展低碳经济,从加强社会管理到维护文化安全,等等。面对自己肩负的重任,参事们一直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一位参事曾援引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这句话来诠释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最底层。”还有一位长期从事研究法律的参事这样说:“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参事们十分注重根据时代的发展和要求,不断增强自身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参事们定期开展集中工作,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要会议或文件精神;讨论修改有关重要文件或法律法规草案;开展专题研讨等。

2014年,五位参事根据对全球92个国家(地区)的初步研究,提出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院问题,建议循序渐进地推进知识产权法院的具体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应与司法体系、行政体系改革相结合,切实解决司法尺度不统一,判决结果不可预测性;司法审判中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知识产权审判对创新的影响等问题。这些调查研究有力配合了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

2015年,部分国务院参事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开展合作研究,提出加快培育法律类社会组织,建议从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提高认识、支持法律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参事们还就完善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快航道法立法等多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课题开展调研,建言献策。参事们不仅在法律法规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而且在其他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

国务院参事室办公楼内,有一副沈鹏先生手书、出自宋代理学大师朱熹的对联:“地位清高,日月每从肩上过;门庭开豁,江山常在掌中看。”参事们喜欢这副对联,它表达了一种境界,融汇古今你会品味出多重含义,法治思维便是其中一个萦怀难忘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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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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