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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联动依法维权 银企共赢化解风险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分联动依法维权  银企共赢化解风险

2015年09月17日08: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结构调整加快,部分行业如钢铁、造船、航运等风险逐步积聚,企业经营环境艰难。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把握行业走向,化解信贷风险,就成为摆在每一家银行面前的难题。201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成功化解了CH航运公司(简称“CH公司”)8亿余元贷款危机,在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同时,助力企业改革重组再谋新生,成为一个经典案例。

故事要从2008年说起。该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向湖北CH公司发放8.456亿元沿海沿江航运船舶贷款,用于支持其购买6艘4.5万吨散货船。此后,受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国内运力和运量矛盾不断加剧以及航运成本节节攀升等因素影响,CH公司自2011年起经营大幅下滑,债务负担日益严峻。

2012年,湖北省分行抓住国家国资委出台一揽子扶持、救助船舶航运企业政策的时机,积极与CH公司的母公司——CH集团、实际控制人ZWYCH集团协商,通过更换贷款项下债务主体、变更担保措施等方式,于2012年10月成功收回贷款4.74亿元。自此,该笔贷款余额由8.46亿元压缩至3.72亿元,担保条件变更为CH集团连带责任保证和两艘建成船舶抵押。

虽然风险化解与处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CH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并未实质性改善。2013年3月15日,其致函分行,明确表示无力支付剩余的3.61亿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企业计划在当年内申请破产!

2013年的春天,春寒料峭,可总行法律事务部与湖北省分行同志们却是心急如焚。面对CH公司即将破产的重大变化,经紧急商讨后,总分行达成一致意见,迅速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应对。

总行法律事务部根据船舶纠纷专属管辖的原则,于2013年4月7日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扣押该项目项下两艘抵押船舶。随后,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物权法》195条及2013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196和197条的规定,突破传统诉讼程序,在案件尚未判决前,并行启动“实现担保物权” 的诉讼方案,请求法院确认中国进出口银行担保物权并同步启动“诉讼中拍卖”程序。该做法在武汉海事法院也尚属首次,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节约了45-60天的宝贵时间,也为抢在CH公司破产前收回贷款奠定了基础。

CH公司一事,引起了总行的高度重视,除法律部外,总行风险管理部、交通运输融资部等多个对口管理部门在信贷政策、市场交易对手等方面给予分行大力支持与帮助。中国进出口银行还积极参加中国银行业协会、湖北银监局等中央和地方监管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债权人会议,通报情况,关注和掌握贷款企业及各债权银行的最新动向。

2013年9月底,在武汉海事法院的主持下,最终以1.562亿元的价格将该不良项目抵押的两艘船舶成功拍卖。虽然拍卖成功,但拍卖款一天没有落袋为安,就可能存在变数。因此,同志们丝毫不敢懈怠,湖北省分行专项处置小组的成员,在分行领导的带领下,督促买家尽快落实购船款,协助办理解除查封手续,联系法院赴锚地交船,配合办理船舶过户手续,留足款项解决拖欠船员工资等,做了大量认真而细致的工作。在法院的支持和配合下,最终于2013年11月收回1.51亿元拍卖款。

CH公司项目两大还款来源分别是抵押船舶拍卖款和母公司CH集团的担保。在抵押船舶拍卖1.51亿元如期到账后,同志们一刻也没有放松,将目光转向CH集团,督促其履行担保责任。

然而此时,CH集团也困难重重:经营上连续亏损,面临众多金融机构的诉讼,虽具有还款意愿,但履行保证责任的能力明显不足。

为此,中国进出口银行综合施策,坚决采取如下强硬措施:其一,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CH集团对外投资的股权,冻结保证人在工行、中行、交行、浦发、中信银行等地方各主要商业银行的账户资金,敦促其尽快处置名下的一幢临江办公楼、大酒店等资产,通过法律措施保障债权安全;其二,中国进出口银行也进一步加强了协商力度,在保证人还款意愿良好且配合中国进出口银行资产保全工作的前提下,允许其将部分处置资产的收益用于补充企业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其三,积极与实际控制人ZWYCH集团沟通和协商,借助总行交通运输部与该集团的合作关系,力争取得ZWYCH集团对中国进出口银行逾期贷款清收工作的理解与配合,落实保证资金来源;其四,在确保中国进出口银行债权零损失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总行各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与指导,有条件的同意其减免表外欠息的请求,及有条件的解除有关查封、冻结措施、继续对企业给予授信支持等条件,促进其主动履行保证责任。

经多方努力和正确施策,CH集团也积极克服其经营困难,于2013年分三次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4002万元。

就在清收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的时刻,2013年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CH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12月30 日召开了首次债权人会议。

在该债权人会议期间,法律部与湖北省分行根据行领导的指示,审时度势,在第一次投票时,以清偿率过低为由投了反对票,此事迫使中外运CH集团有关领导亲自带队赴分行进行谈判,以确保CH公司破产重整方案第二次表决获得通过。经过多方博弈,运用法律智慧,最终在破产重整方案表决前,CH集团全盘接受了中国进出口银行要求,出具了还款安排承诺,中国进出口银行对CH公司破产重整方案予以投票支持,确保其重整方案如愿通过。上述安排在确保中国进出口银行资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也维护了企业的利益,是符合银企双方利益的最佳选择。

2014年9月,CH公司破产重整方案顺利执行完毕,湖北省分行相继收到债权转让款1.19亿元、小额债权受偿款20万元、923万股CH公司股票、法院查封账户返还782万元等款项。贷款本金和表内欠息余额仅剩1000余万元。

2014年8月,分行向总行报送了债务和解及减免方案。经综合权衡,考虑到CH公司和CH集团有着较好的还款意愿,配合中国进出口银行采取的各项法律措施,中国进出口银行最终批准在企业归还剩余全部贷款本金、表内利息和部分表外欠息的前提下,对其余表外欠息给予减免。10月初,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企业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并于10月31日按计划收回CH公司全部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该船舶航运项目不良贷款终于得以全额化解!

在CH公司一案中,总、分行联动,先后采取了诉讼保全、拍卖抵押船舶、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和表决、执行和解等多种法律手段。在法律措施的保障下,全行上下群策群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途径,多管齐下,精准发力,在确保银行权益无损的情况下,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满足与照顾对方的合理关切,为其重整成功,轻装上阵创造了有利条件。CH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下破产重整获得成功,2014年三季度重整收益回调后实现净利润43.6亿元,该企业重新恢复上市后,其股票在市场的公开处置价格大大超过预期,CH公司和CH集团利用国家政策及市场规则获得新生,基本完成该大型中央企业的阶段性发展战略目标。这一案例也成为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信贷风险防控形势严峻形势下,一个化解金融风险的经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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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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