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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石宏:致力民事立法 当好参谋助手

2015年09月17日17: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石宏同志,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一处处长。 在法工委民法室工作十多年来,他按照“做合格立法人,当好参谋助手”的要求,先后参加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著作权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多部重大民事法律的立法工作,在民事立法工作中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

发言

石宏同志在立法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注重党的文件和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中央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法治发展史上的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步署了加快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具体步骤和措施,这将我国未来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结合民事立法工作,石宏同志对决定进行了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仔细梳理与民事立法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编纂、强制执行法等重大改革措施,深入思考如何在民事立法中贯彻落实这些重大措施。石宏同志的坚强党性还体现在民事立法中能自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立法工作,在一些重大立法问题上,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

参加国际研讨会

民事立法既涉及复杂的理论问题,也涉及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如何确保立法质量,对“立法人”提出了严峻挑战。面对这些挑战,石宏同志迎难而上,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投入这些法律的立法工作中,例如在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姓名权法律解释、民法典等立法中,他对损害赔偿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姓氏的选取、民法典的体例和编纂步骤等重大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国外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国内情况,整理出大量兼顾理论发展研究和实务处理方案的简报和研究报告,为立法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石宏同志对国内外情况的了解,绝不浮于表面或者一味盲信,他能够做到从事物的本质出发,鞭辟入里,找到规律,再立足于中国的国情,提出符合中国实际要求的立法方案。例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过程中,面对大量现实问题以及散乱在各国民法典或单行法中的相关规定,他在短时间内抓住发展新趋势,理清脉络,并结合国内情况,整理出一系列兼顾理论发展研究和实务处理方案的简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初步草案。确保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草案得以高票通过。

查资料

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认真钻研的工作态度是作好民事立法的基础。作为民法室处长,石宏同志业务能力突出,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其勤于思考,善于钻研的工作精神,使他在立法讨论中,勇于发表和坚持自己的观点,为法律案起草和法律询问的答复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例如在处理应对美国诉我知识产权案件、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立法任务等特急、敏感答复件中,石宏同志能够较准确地把握问题,不但从业务角度撰写了专题研究报告,还从宏观政策的把握层面,提出了恰如其分的处理意见,为领导的最终决策提供了全面的思路和坚实的基础,也受到商务部等外单位来函表扬。

民法总则座谈会

石宏同志热爱民事立法工作,对民事立法充满热情。作为一处处长,他在立法工作中以骆驼般的坚毅勤勉,坚持“不争论、不埋怨、不推诿扯皮,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务实态度,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兢兢业业,经常加班加点,高质高效完成了大量难度大、要求高的立法工作,体现了一个合格“立法人”的风采。石宏同志在道德胸怀上,为年轻人树立了楷模表率。他矜而不争,对待名利淡泊宁静,为人谦和低调,与人为善。对自己工作成绩从不炫耀邀功,对待资历较长的同志,石宏同志恭而不难,真诚、虚心地和老同志沟通、协调,同时尽最大努力体谅他人的难处;对待资历浅的年轻同志,石宏同志宽而不纵,为处里同志树立了表率。他宽厚待人和勤勉踏实的作风,也为一处营造出和谐的工作氛围,让每一位同志气顺、心齐、有干劲。鉴于石宏同志的优秀表现,他多次被评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优秀公务员”,并于2012年荣立“三等功”,还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称号。 

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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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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