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寿伟同志今年44岁,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他1994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到刑法室工作至今,从事刑事立法工作已经有22个年头,可谓是资深的刑事“立法人”。20余年里,伴随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他从一名普通干部逐步成长为刑事立法的骨干,先后参与了刑事诉讼法、刑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20余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特别是深度参与了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改、目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以及多项与司法改革有关的工作。岁月流逝,李寿伟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当好参谋助手,做合格立法人”的要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参加全国人大会议记者会
一、热爱工作,兢兢业业
李寿伟同志在刑法室分管刑事诉讼、反恐怖主义、被害人救助、刑事司法协助以及司法改革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范围广、任务重。他平时有点严肃,轻易不苟言笑,然而一旦涉及到他所从事的立法领域,无论是专业的理论问题还是当前的社会热点,他讲起来都会滔滔不绝。他从内心热爱自己所从事的立法工作,以工作为业、以单位为家,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当中。
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是近年来常委会立法工作中的重点任务之一,这次修改涉及面大,包括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程序、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多个方面,仅修正案草案条文就有一百多条。修改法律面临的情况复杂,各种问题的性质不同,不同方面、不同的诉讼主体、不同的利益主体又有不同的意见和要求,仅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就收集到各种意见8万多条,群众来信还有200多封,许多意见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法律修改过程中,为确保法律按时高质量地顺利通过,本着为国家负责、为立法质量负责的态度,李寿伟同志带领他的团队,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苦力精神,除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外,还向八小时以外要时间,深夜加班成为家常便饭。在常委会和大会审议法律草案期间,他更是不分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工作,逐条研究人大代表和常委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对条文规定及文字表述反复研究,精雕细琢,确保立法质量。最终,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一立法活动,被一些学者誉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
参加中德法治国家对话
二、服从安排,认真履职
面对不同的工作任务,李寿伟同志都勇于承担,同事们从来没有听他抱怨过什么。2009年,按照干部任职要求,组织安排他远赴重庆市铜梁县(现为铜梁区)挂职锻炼。当时他的女儿刚刚上小学,妻子工作繁忙,如果他去挂职,家庭面临的压力很大。作为从家门到校门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他渴望得到基层实践的锻炼,在妻子的大力支持下,他决定克服家庭困难,赶赴重庆全身心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
在为期一年的挂职期间,李寿伟同志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全方位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分工,李寿伟同志协助分管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劳动社保、农村公路建设等工作。通过参与这些全新领域的基层工作,一方面,他努力为地方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另一方面,他也从地方的工作中得到巨大的收获。用他自己的话讲,他通过虚心向基层干部群众请教,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面临的问题、挑战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对基层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思路和决策程序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对地方的基本民情和村民的生活状况、利益诉求有了切身体会。对国情社情有了更好地理解,参加立法工作才不容易无的放矢。
到地方开展立法调研
在挂职期间,李寿伟同志还特别注意全方位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除了多次到分管的部门进行调研外,还抓住各种时间,包括大部分周末时间,到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司法局、文广新局、农委、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人口计生委、信访办等部门进行调研,到比较典型的工业企业、矿山企业、养殖种植大户进行调研,到各个乡镇、街道进行调研,走遍了全县28个乡镇、街道。挂职结束后,李寿伟同志先后就统筹城乡、就业、人民调解、信访工作等完成了多篇调研报告,并分别在全国人大机关和法工委范围内介绍挂职的经验体会,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
三、勤于学习,善于钻研
李寿伟同志认识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立法要先行,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因此,立法重要,立好法更重要。但是,确保高质量的立法并非易事,他经常引述一位曾经从事立法工作的前辈讲过的话,“立法是高精尖的工作,从事立法工作必须要善于思考,善于钻研,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参加工作以来,李寿伟同志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自己在政治素质、领导方法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学习。
刑事立法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作为刑法室的党支部书记,李寿伟认真组织支部成员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李寿伟同志还经常说,刑事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严厉的法律规范,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感。从事立法工作尤其是刑事立法工作,不但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要不断地学习提高。2003年和2015年,李寿伟同志利用在职学习,分别取得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
工作照
刑法室的工作包括研究修改刑事法律,起草为相关部门“答疑解惑”的法律询问答复,就各种立法问题撰写研究报告等,具有很强的研究、咨询性质,面临的往往是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工作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李寿伟同志勤于思考,是刑法室的“智多星”,他对于立法中的许多重点和难点问题都有深入的研究。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法工委一位委领导在讨论中半开玩笑的说,“一个问题如果寿伟同志没有表态,我就感觉不够踏实”。这句话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对李寿伟同志的工作能力来说,也是一个高度的评价。
四、与人为善,诲人不倦
律师培训班上介绍刑诉法修改情况
李寿伟同志与人为善,被刑法室许多年轻同志认作是楷模和榜样,同志们乐于向他请教学习经验,遇到工作中的难题也经常向他咨询。不管再忙再累,李寿伟同志总是耐心给予指导帮助。他鼓励室里的年轻同志加强专业理论和社会实践学习,要以基层为师,以学者为师,以实践部门为师,先学会听,再学会说,做到厚积而薄发。在刑法室组织开展的“青年理论学习沙龙”中,他多次作主讲,跟年轻人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分析问题的思路方法。李寿伟同志还酷爱读书,而且不限于与法律有关的专业书籍,他对中外历史很感兴趣,努力研读我国古代和一些西方国家的政治、社会发展及法治思想的演变。对于自己的读书和学习心得,他利用新媒体技术在室内的微信群里与大家随时分享。有的同事甚至认为,李寿伟同志除了工作和读书,好像没有其他的爱好。
李寿伟同志参加国家的刑事立法工作二十多年,他热爱工作,兢兢业业,服从安排,认真履职,勤于学习,善于钻研,与人为善,诲人不倦。他是一位合格的公务员,也是一位资深的刑事“立法人”,在他的身上,体现了我国法治发展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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