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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徐大怀事迹

2015年09月17日17: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徐大怀,男,中共党员,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水政科临时负责人,该同志能够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全身心的投入到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的工作之中,在“依法治水”的实践工作中,为消除辖区内影响输水安全的违法违章事件,进献着全部的光与热。南水北调工程是国家重大的战略性工程,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工作中。南水北调北京段PCCP管道工程全长56.4公里,穿越两个区,8个乡镇,49个村,管线长且保护范围内情况复杂,徐大怀同志自担任水政工作以来,深知自身责任重大,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切实维护《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北京市南水北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尊严,依法行事,果断处理,努力保障南水北调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处理违章情况

一、明确自身职责,踏实开展工作

该同志根据巡查人员的反馈和自身巡查发现的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对巡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将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协调、处理各类违章事件50余起,现场制止各类违法违章事件40余起,累计发放违章通知单11份,签订安全承诺函5份,给乡镇政府发送公函4份;为掌握违法违章事件具体情况,做到及时处理,深入镇、村、企业调查走访40余次;为保障调水安全,确保实现违章占压“零增长”,对管道沿线8个乡镇政府及派出所进行走访宣传,加强联系,建立起了安全联动保障机制。通过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打造和谐的调水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普法宣传

二、加强自身学习,深入法制宣传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水政工作者,徐大怀同志深刻领会党的先进性要求,自觉接受党的培训,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规范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该同志积极学习《水法》、《行政处罚法》、《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等相关法理规范,并结合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思考,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修养和素质。该同志不但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向周围的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利用“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等特定节点和平常时间,积极组织开展了各项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针对辖区长、范围广等特点,采取主动到辖区内工程沿线企业、镇村、村民家中进行走访并开展问卷调查活动,累计共发放《南水北调知识问卷》200份、《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200本、宣传折页400份。同时,徐大怀同志在现场热心解答市民对南水北调工程的提问,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入户走访

三、创新求实,勇于实践

水政工作面对的情况是复杂的,事件处理中涉及的相关法律规范也较多,要做到灵活处理和运用有不小的难度。为了解决此问题,徐大怀同志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写了水政工作手册,对工作中涉及的《水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等法律规范进行了摘录和整理,并采用问答的形式,对重要的条款和细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为快速有效的处理各类违法违章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调查处理

巡查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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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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