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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尹静:平凡法律人的民政法制路

2015年09月17日16:5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为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的一名年轻人,尹静文静稳重,热情干练。研究生毕业后,尹静考入政府法制工作队伍,迄今已逾十年。这期间,国家法治大环境和个人工作小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党中央、国务院越来越重视法治建设,民政法制工作越来越重要。虽然司里处室和人员增多了,但任务加重了,要求也更精细了。每件工作都需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判断,需要依靠法治信仰支撑坚守,需要奉献时间精力高效处理。

上下求索,用心传递法律的温度

在人们的印象中,法律总是文字冰冷,不容人情。但是在尹静的心中,法律条文句句流淌着智慧和人性关怀,尤其结合民政事业是民生事业这一特性,民政法律内核的温暖更加凸显。如何使人民群众触摸到法律的温度,使身边的每一个普通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尹静一直在寻找答案。

时间回拨到2012年初,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进行地如火如荼,调研、座谈、改稿……周末和夜晚加班变成家常便饭。当时,尹静的女儿不到3岁,洗衣做饭、照顾孩子的繁重家务落在年迈的父母肩上。体会到父母的辛苦操劳,尹静下定决定,一定要在法律中给予老年人足够多的关怀,让这部法充分引领孝敬父母、保障老人和尊重老人的社会风尚。

经过多次调研、全面收集数据、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起草组工作人员终于达成共识,确立了旨在解决面临罹患老年痴呆病症群体后顾之忧的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旨在确保基本生活的高龄津贴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保证外埠老年人权利的公平优待等多项制度,全面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起草这些制度的法律条文,经尹静之手,参考、整理和分析材料的文字量近百万之多。

立法调研

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文字材料论证远远不够,还需要广泛倾听民声民意。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尹静多次进村入户面对面征求老人的意见,参加了数不清的座谈会听取老龄工作人员的意见,组织了多场 会议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收到的反馈意见数量过千条。有的意见比较集中,一个条文甚至对着几十条意见。这些意见被逐条讨论,剖析,设计吸收方案,重点条文常会启动专题研究工作。

尹静进行立法调研

在各方努力下,2012年12月28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二读审议,获全票通过。这部法律将党中央关于发展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将发展养老服务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将各级政府部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任务上升为法定职责,特别是顺应“空巢”老人对精神慰藉的渴求,明确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发挥了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看到老年人生活的改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氛围日益浓烈,想到自己参与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立法工作,为此付出了心血,尹静内心涌现出满足和欣慰。

在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立法工作过程中,尹静以为民的言行、务实的作风、专业的水准、高效的反馈,彰显了部门法制机构的业务实力,赢得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的信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顺利出台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有关领导评价她“专业、协调和文字能力比较全面”。

讨论修改意见

尽职尽责,做好法治链条的一环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法的落地生根最终依靠的是人。对尹静而言,为民政事业发展保驾护航,是法制工作者的职业本分。

2012年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刚刚审议通过,贯彻落实工作就拉开了序幕。其中最为急迫的一项任务就是制定配套部门规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仅规定了养老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监管机关,为保障其内容得以落实,必须细化补充主体、期限、程序等核心要素,只有如此,才能为开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条件。否则,基层民政部门无法启动相关工作。

当时,距离法律实施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立项、起草、审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审议一步不能缺。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施,不影响养老机构的申请设立,必须排除一切困难。

立法调研

那段时间,民政部机关的3340会议室,经常灯火通明。起草组成员围坐在一起,加班加点逐项研究基本制度。讨论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问题时,会场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必须规定确定的期限,一种认为可以不规定,视同无期限。在争议中,尹静大胆地提出自己的想法,从行政许可行为的确定性、行政管理惯例的角度,以身份证管理规定为例,论证了许可期限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得到了一致认可。

此外,撰写释义、筹划方案、组织召开培训会议,下发贯彻落实通知等贯彻落实工作也迫在眉睫。尹静一件接一件地推动完成,努力当好上传下达,层层递压的转化器,尽量将抽象晦涩原则的法律条文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政府行为。

“遇到文件中不合适的内容,沟通时要委婉一些,讲究方式方法一点。部门内部在一些涉法问题上达成共识,对于提高整体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改善法治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效果是最好的。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建成健康向上的民政法治生态,不是一个人或是一个司局就能完成的。”这是尹静对于当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切实体会。

持定信仰,乐做平凡法律人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断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学是一门有魅力的学科,她引导学法之人崇尚、信仰规则和程序,追求公平、正义、自由。尹静学习法律已近20年时间,尊法、尚法、学法,早已无声嵌入灵魂,融进血液。

家庭照片

民政法治工作,是一个实践信仰的绝好平台,在这个岗位上,每天接触法律知识,处理执法问题,防范行政风险。这种状态提醒她,自己是个有专业、有价值、有追求的法律人。尽管公务员的收入让人“羞赧”,每次同学聚会,看到和自己拥有同样学历、毕业于同所学校的人有着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薪水,心里也有不平衡。然而,参与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立法工作,代言千万民政对象,推动全社会形成法治信仰,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

工作之余,尹静还是一名母亲,一名妻子,一名女儿。在家庭生活中,她自觉教育6岁的孩子遵守社会各种规则,告诫配偶遵纪守法,劝说老人和亲属依法办事,努力用个人的点滴言行,营造一个全家守法、信法、用法的氛围。这是她坚守法治信仰的另一途径。

尹静是民政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她立法为民、忠诚敬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敲击出这个时代的美妙音符,汇入改革发展的洪流,奏成中国梦的法治交响乐。她说,自己只是一名平凡的法律人,愿用无悔奉献的青春年华铸就一名民政法制者的绚丽,用丰润饱满的生命激发专业综合岗位的熠熠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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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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