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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大连海事大学初北平:“海法及国际海商事仲裁中国话语权”的积极倡导者

2015年09月17日16: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初北平,男,1972年生,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海法研究院院长,中国海法及国际海商事仲裁领域的新生代领军人物。

坚持学以致用、面向国际、创造未来的学术理念,初北平积极倡导中国话语权在海洋领域的构建,并取得丰硕成果。

倡导我国海洋法律制度的体系化构建,增强我国在建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过程中的话语权。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初北平深刻认识到海洋法治创新对建设海洋强国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作用,进而在与恩师司玉琢教授“大海法”理念的配合和默契下提出体系化构建我国海洋法律制度的设想,认为:对内而言,内容完善、协调统一的“海法体系”能系统、合理地配置国家、公民在涉海活动的权力(权利)、义务,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高海洋管理效率提供有效指引;对外而言,“海法体系”能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海洋权益博弈提供法律的正当性证成,从而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增强我国在建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过程中的话语权。

基于此种认识,初北平积极筹划并组建相应的科研创新团队。目前,初北平是大连海事大学“海洋法治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负责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通航保障协同创新中心”方向凝练小组的组长及海法研究院的院长。上述创新团队已经组成以海商法、海事法、海上保险法、航运法、海洋经济法、海上劳动法、海上国际法、海上刑法、海上行政法以及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分支的学术方向,并聚集了包括前国际海事委员会主席穆克吉(Proshanto K. Mukherjee)教授以及英国斯旺西大学航运及贸易研究中心主任巴里·索耶(Baris Soyer)教授在内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初北平的带领下,上述创新研究团队将立足于海洋法治的国际视野,以增强我国在构建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中的话语权为目标,着重研究海洋世纪下我国海洋活动面临的法律环境及法律困境,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立法、妥善处理国际海洋事务提供理论支撑。

同时,此种认识也反映在初北平近年来的学术成果上。作为负责人,初北平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电子港航法律制度保障研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航运法律规制框架构建之研究——以公法与私法的良性互动为视角》以及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课题《中国航运保险业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研究》等课题都以国际视角为依托,在微观层面对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的完善进行深入的论证。

此外,为扩大中国海法学的世界影响力,目前初北平正在牵头创办在英国发行的《海商法与海洋法》(Journal of Maritime Law and Ocean Laws)英文期刊。

在国际立法层面,初北平目前是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跨境海事破产工作组(Maritime Cross-Border Insolvency International Working Group)的中国区代表,其牵头组建的中国课题组代表中国立场为国际海事委员会的此项国际统一立法研究献计献策,并就此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0届大会上做了特邀发言(2012)。此外,初北平还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了联合国贸易发展法委员会《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鹿特丹规则》)以及国际海事委员会《关于外国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认的国际公约(草案)》等国际立法的研究,提高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学术地位,扩大了学术影响。

积极参与国际海商事仲裁实践,致力于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话语权。

国际海商事仲裁是海事领域极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之一,也是目前我国亟待提高的领域:不但国际海商事仲裁的舞台几乎全部被外国仲裁员所垄断,而且我国当事人在外进行的国际海商事仲裁败诉率高达90%以上。这是我国在国际仲裁领域话语权不足、影响力甚微的表现。

初北平为上述现实感到深深的忧虑。作为少数几个活跃于世界商事海事仲裁舞台的中国籍仲裁员的代表,初北平将提高中国在国际仲裁中的话语权,引领中国仲裁走向世界视为己任,认为中国仲裁法学者只有做到牵头加强仲裁界的业务交流与培训,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形成高水平的中国声音并积极参与制定、修改国际贸易规则才能真正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话语权。有鉴于此,一方面,作为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为数不多的中国籍仲裁员,同时也是新加坡海事仲裁员协会(SCMA)仅有的两位中国大陆仲裁员之一,初北平不仅亲自裁决大量伦敦仲裁、香港仲裁、新加坡仲裁、ICC仲裁,签发多份伦敦仲裁裁决书,而且多次被国际和国内的诉讼当事方指定,为仲裁庭和法院出具专家法律意见,向国内外当事人及外籍仲裁员展示了中国籍仲裁员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优良的业务素质,为中国籍仲裁员和中国仲裁赢得国际认可起到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初北平也注重实践与理论互动相长,不仅基于国际仲裁实践的认知梳理仲裁法律和实践在世界不同国家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总结推动我国商事海事仲裁体制创新所需的相关法律政策,承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托的《世界主要国家、地区促进海事仲裁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政策措施比较研究》课题,而且洞见到仲裁实践对司法制度改革的推助作用,深入分析仲裁在我国发展的土壤和条件,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非机构仲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路径探索研究》,探讨我国司法环境下仲裁与法院诉讼的辩证关系,以期为当前我国司法改革下仲裁机制的改革发展以及仲裁对于法院体制改革的助力奠定理论基础。

在充分调研仲裁实践的基础上,以新思路、新理论,发展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仲裁理论体系,解决“仲裁理念落后、仲裁机制不健全”的突出问题是初北平在海商事仲裁领域的工作理念,而其在该领域中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也使其荣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第19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ICMA)议题委员会委员(2015)、第8届国际海商法研讨会(IMLC)(2015)常务会务组的主席。

以国际视野提升海洋法学人才培养能力,构建中国话语权提升的可持续保障

中国在海法及国际海商事仲裁领域话语权的提升绝非一朝一夕可成,其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因此,海洋法学人才的培养对于中国话语权的可持续提升就至关重要。

意识到国家对于国际化海商海事法律复合型人才的长远现实需求,作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在“海商法”已被确立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涉海法律学科群的整合,与其博士生导师、著名的海商法专家司玉琢教授一起提出并创新发展“大海法”学科群理论,以海法理论统筹传统海事海商法、海洋经济法、海上劳动法、海上国际法、海上刑法、海上行政法、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海上程序法,形成符合构建我国海洋实践需求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十几年来,其已经培养出一个10人组成的“国际仲裁实务团队”以及以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骨干力量组成的“海法体系研究创新团队”,这些研究团队,已经在“我国水上收费项目合法性研究”和“中菲国际仲裁的国际商事类比”、“中国航运保险业创新的法律保障”、“中国航运法律立法框架的构建”、“中国南海海洋划界及岛屿利用”等领域发挥了“智库”作用。

中国在海法及国际海商事仲裁领域国际话语权的提升任重、道远,初北平正带领他的团队和同事们为此做出不懈的努力。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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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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