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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办交流司程远:港澳办里的法治追梦人

2015年09月17日16: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仲夏夜的北京凉风习习,地处西城区三里河畔的月坛街道人声鼎沸,忙碌一整天的市民或购物或消夏。不远处,月坛南街77号院里的办公楼仍然灯火通明,依稀可见窗里人头攒动——这里是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所在地。大楼六层的一间办公室里,一名青年干部正眉头紧蹙,紧张起草着工作材料,浑然不觉楼外街市的喧嚣。他就是本文主人公,国务院港澳办交流司的程远。

一、十年研法,学以致用

2012年夏天,程远结束了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十载法律研习生活,通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进入国务院港澳办工作。随着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港澳办的工作一度淡出人们的视野。刚到办里时,一些领导和同事甚至表示不解,你一个法学博士不去律所挣钱、不到高校教书,跑到我们这个“冷衙门”干什么?

但对程远来说,港澳办却一点不陌生。作为宪法学界的后生晚辈,程远在校期间就多有参与基本法相关的学术活动。从导师焦洪昌教授那里,他认真学习了宪法和基本法的理论和制度,系统了解“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在学界交流中,他领略了王振民、韩大元等知名学者的风采。特别是从已故的许崇德教授那里,他聆听了回归中港澳办与英方谈判代表艰苦卓绝的“斗法”历程,认识到港澳工作是宪法人学以致用的重要领域。作为“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和具体化,港澳基本法的起草凝聚了许崇德、肖蔚云、吴建璠等老一辈宪法人的大量心血,对维护港澳繁荣稳定、实施特区有效管治发挥着中流砥柱作用。从那时起,追寻前辈的足迹,运用所学投身港澳事业、做点大事的理想,就像一枚种子播撒在了这个年轻人的心里。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程远一方面继续从事公法研究,同时积极弥补实务经验的不足,先后在中国人保法律部、北京中洲律所兼职,独立或合作办理大量民事或行政诉讼案件,顺利取得律师执业资格。那段时间,他白天钻研实务、晚上研究理论,为法消得人憔悴,也因而脱胎换骨,蜕变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人,把追求法治梦作为人生理想。在毕业季,程远如愿以偿“摊上了大事”,那颗寻梦法治的种子将在港澳办的春泥中开出新芽。

二、守法用法,磨砺沉淀

刚到港澳办时,程远被分配到交流司教科文处工作。交流司工作战线很长,承担着了解港澳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有关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拟订两地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对港澳有关界别人士开展统战工作等重要职责,教科文处则在司内负责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事务。应该说,这项工作非常有利于新人尽快熟悉港澳情况,夯实港澳工作的基本功。但踌躇满志的程远却对这一安排显得手足无措,突然从熟悉的法律领域转到陌生的交流工作,他感到远离了法治梦想,甚至找不到人生前进方向,工作不在状态。

时任司长钱力军同志也是法律专业出身,他敏锐捕捉到了这个小伙子的问题,专门找他谈话,提出殷殷希望。吴炜副司长是两地交流事务专家,多次和他促膝谈心,提醒他两地交流中存在大量法律问题,关键是要认真观察、用心思考。在司领导的谆谆教诲下,程远开始摆脱短暂的迷茫与困惑。他运用法律人特有的严谨、冷静和细致,扎实工作、虚心求教,积极投身两地交流工作。到目前,由他参与或独立安排接待的大小港澳团组已不下20个,经办的业务办件也有上百件之多,但无一发生明显疏漏。每完成一项具体工作任务,程远都注意加强积累和思考,对港澳交流领域的重要情况及时撰写认识体会,逐步积累经验和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两地交流工作的感情也日渐深厚,意识到交流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基础性工作。透过与不同层面和界别的港澳人士进行交往和沟通,中央政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协调关系,对港澳同胞的所想所急提供支持和帮助,以此巩固和强化港澳与内地血浓于水的联系。交流无小事,交流中有乾坤。要保持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必须持续推动两地各领域交流合作,特别是要深入挖掘和解决制约两地交流纵深发展的法律障碍。在这个方面,法律人完全可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013年5月,在港澳办的青年读书会上,程远分享了一年多来的工作体会,提出应依法促进两地交流和开展统战工作的新观点,体现了一名从事两地交流事业法律人的特殊视角。显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和思索,程远又重新找回了法治追梦的方向。

三、反思“占中”,勇于探索

2014年10月,在香港激进反对派的唆使下,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占领中环”非法集会在香港鼓噪登场,叫嚣全国人大常委会撤回关于香港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主张所谓民主普选的“国际标准”,先后冲击特区政府、立法会等重要机构,违法占领中环、铜锣湾等地区长达79天之久,严重破坏了香港的法治和社会秩序。

受组织信任,程远也被抽调参与反“占中”相关工作。他积极运用所学宪法和法律专业,深入揭批“占中”的违宪违法本质,切实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工作之余,他从法治角度深入思考香港青年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的建议,切实提高香港青年的法治意识和国家观念。他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优势,撰写理论文章,勇于探索港澳工作的前沿性问题,并积极与青年干部分享交流,受到领导肯定和赞许。

对“占中”的深入观察和思考,极大提升了程远的政治觉悟。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做一名新时期的合格法律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不动摇,对法治的追求从来不是空中楼阁,必须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人类文明的有益经验可以学习借鉴,但绝不能照抄照搬,否则就会像香港的“占中”违法分子一样,罔顾国情和民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四、送法下乡,扎根基层

三年来的两地交流工作磨砺,让昔日只懂搬弄法条的程博士成熟不少。港澳工作舞台为他开拓了视野,提升了境界。他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是党和人民意志的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也是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报国精神。追求法治,首要要认真学习法律条文,其次要高度尊重法律权威,再次是能够娴熟运用法律开展工作,而最高境界则是可以不惜小我、以身护法,勇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和牺牲一切。爱国弘法,一脉相承,互为表里,密不可分。

2015年5月,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地方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各自扶贫联系点任村支部第一书记2-3年,以此加强当地党建工作,改变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不利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助力。蓦然看到这则通知时,程远略加思索,便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作为一个法律人,他深知这个锻炼机会难得可贵。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比于城市的现代和发达,广袤的农村大地发展还比较落后,这里最缺法律人、最缺法治精神。程远相信,通过送法下乡、扎根基层、服务农民,法治梦可以真正实现落地生根。

又是一个骄阳似火的盛夏,带着对法治精神的全新理解,怀着对法治梦的孜孜以求,作为共产党员的程远踏上了“送法下乡”、服务农村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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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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