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每个法律人的信仰,实现法治,是每个法律人的梦想。作为国家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的一员,多年来,陆国栋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学习、勤于思考,扎实工作、不懈进取,为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在办公室学习
制定起草法规规章是法规处的重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时,陆国栋善于思考、勤于钻研,往往能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思路,为领导做好参谋、当好助手。多年来,他参与起草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等多部部门规章。由于宗教事务的特殊性,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适用于宗教领域时,往往会存在诸多障碍。陆国栋善于发现和研究这些问题,主动向领导反映,并在领导的安排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联合制定下发文件,扫清法律适用中的障碍。几年来,他参与沟通、执笔起草了多个文件,如国家宗教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与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与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提交消防证明文件的通知》等。
参加宗教法律问题咨询会
为做好宗教工作系统的普法工作,陆国栋借鉴相关部门的先进经验,结合宗教领域的实际情况,起草制定《全国宗教工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在处领导的指导下,与处里同志群策群力,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推动全国宗教界连续四年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方便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学习法律法规,参与编写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汇编》、《宗教政策法规读本》等多本普法书籍,并在领导的指导下,独立编写了《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宣传手册》。在日常工作中,陆国栋经常接到地方干部和宗教界的电话咨询,对每一个来电,他都耐心解答。他觉得,这是宣传宗教法律法规的有效途径,虽然表面上看每个电话只是解答了一个人的疑惑,但一个人能带动十个人,十个人就能带动一百个人。
国家宗教局各部门制定的重要通知和规范性文件,都要经政法司合法性审查,大都是由法规处承担,每年都有几十件,工作量很大。对每一件需要审查的通知或文件,陆国栋都要逐字逐句认真研究,对每一项规定都要弄清有没有法律依据,是不是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他始终按规定完成审查,确保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可操作性,保障了我局文件的质量。
在藏区调研宗教工作
征求意见会--做好记录
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调研
为了推动解决宗教事务管理中,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文书不规范问题,陆国栋广泛搜集资料,仔细查阅法律法规,在借鉴各部门执法文书的基础上,结合宗教领域执法的特点,编写了《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文书下发后,收到各级宗教事务部门的普遍欢迎,有力推动了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为规范我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为,他主动请缨,起草了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通知》等制度,对我局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许可事项中常见的问题作了明确和规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事,中央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进度抓得很紧。在法规处人少事多的情况下,陆国栋主动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面对繁重复杂的审批改革工作,他经常加班加点,毫无怨言,以高度的责任感按时完成任务,工作成果还得到国务院审改办相关司局领导的认可。
在宗教法制工作岗位上,陆国栋同志以朴实严谨的工作作风,执着认真的人生态度,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华,于细微处展现了一名法制工作者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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