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下午,青岛李沧,大雨滂沱。
急剧的雨线中,一辆带有“检验检疫”字样的公务车在门口格外显眼。
透过雨水模糊的车窗,黄岛检验检疫局调查人员一脸焦急地搜索着路上的行人……
14点52分,乌云渐渐退去,雨点滴答滴答地轻轻敲打着车窗,不远处一名打伞的中年女子越走越近,调查人员终于等来了一个关键的证人。
一度陷入僵局的案件调查终于重新开始推进……
案情回放: “诸葛壶”难逃“法眼”, 以次充好不一般
2013年5月20日中午,骄阳似火。青岛前湾港查验区内叉车穿梭、吊车轰鸣,烈日暴晒着满场的集装箱,炙烤着忙碌的检验检疫工作人员。
一批来自科威特的进口燃料油正在等待检验。
集装箱门一打开,熏人的气味迎面扑来,液囊袋膨胀得好像充满的气球。核对货物信息后,两名检验人员开始实施取样作业。
刚打开第一个液囊袋顶端的取样阀门,膨胀的油气瞬间喷到了检验人员的身上、脸上,星星点点的黑油顺着汗水流下,检验人员全然不顾,注意力却被刚打开的那个阀门所吸引。
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检验人员,阀门有异样!小心取下阀门,原来里面还暗藏 “机关”:阀门内有个内套管,下端连接小包装物,整个液袋被内套管及小包装物分为内外两层,仔细观察套管内外的黑油,外观明显不同!
这难道是影视作品中诸葛壶的穿越版?同样内设小机关,壶里一种是有毒酒,一种是无毒酒。液袋内外又会是什么油呢?两名检验人员提高警惕,逐一打开阀门仔细检查并对全部过程拍照取证。
烈日炙烤下的货场,本来令人窒息的空气又陡然升温,货主紧张起来,百般阻挠——怎么办?!
检验人员沉着冷静,一方面电话汇报上级领导异常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另一方面耐心向货主说明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取样标准,告知其配合协作的法定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检验人员对14个集装箱的内层和外层货物分别实施取样,直到下午4点多,取样工作顺利结束。检验人员查验服被汗水湿透又被太阳烤干,两人已经从白面书生变成了黑脸包公。
5月22日,黄岛局签发书面告知书,允许该批货物暂存J油库油罐,并明确该批货物未经检验完毕不得销售使用。S公司Z某及油库负责人L某均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检验人员对储罐加贴封识。6月7日,经山东局化矿中心鉴别,内层样品实际为废油,黄岛局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告知S外贸公司须做退运处理。
擅自销售更大胆 是“李逵”还是“李鬼”
2013年6月17日,黄岛局得到线索,该批货物已被销售,但去向不明。
案情就是命令,局领导指示成立专案组,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案件调查人员现场勘验发现,油库确已“人走罐空”:原负责人L某已离职,涉案燃料油已全部出库。
“国有大公司不会做违法事,我们只是外贸代理,货物后续情况我们不知情啊!”进口收货人S公司Z某,一副金丝眼镜,文质彬彬、侃侃而谈;而名义收货人东营H公司已于2013年初在工商局注销。
“我们上当了,这就是一个骗局,现在是财油两空”。国内买家济南S某抓着调查人员的手,眼泪汪汪;已经离职的栾某,电话里含含糊糊,拒绝接受调查询问。
当事各方闪烁其词,故弄玄虚,是真是假,废油“去哪了”,调查路在何方?
剥茧抽丝 “李鬼”终现原形
是放弃,还是知难而进?调查人员另辟蹊径,艰难的外围调查取证开始了。调查人员从现场一个厚厚笔记本着手,对出入库运输车辆车号、车主、司机等线索顺藤摸瓜,数月奔赴省内潍坊、东营等地多个县市追踪调查,最终锁定了进口废油流向地。
调查人员再次与L某进行电话联系,当得知检验检疫部门掌握销售流向后,她的防线坍塌了,最终同意在李沧区邮政支局的门口见面,这就是前面雨中的一幕了。
“我被这个事害苦了,害惨了,工作也没了,每天提心吊胆。”车内略显狭小的空间中,L某低头喃喃自语。
“大姐,别着急,我们知道你也不容易。”调查人员递给她纸巾。温暖的话语、耐心的劝解最终打消她的顾虑,提供了与Z某、S某三人有关联系买家、打款、发货的手机短信。
随后,调查人员再次分别对Z某、S某进行了调查询问。他们将销售责任推向对方,为自圆其说,纷纷提供证明对方违法行为的手机通话录音、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来往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在他们积极主动“互相揭发”下,违法事实逐渐清晰,已形成完整的相互印证的证据链。
尘埃落定 机关算尽难逃法网
经调查,在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查验后,三人私下密谋,妄图来个“瞒天过海”,商议在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正式结果前就把货物先“套现”了。在检验人员离开的当天晚上,就共同破坏了检验检疫封识,陆续将货物出库,在一周时间内经多次转手最终销售给东营D公司,已经全部用于炼油生产。
在货物销售后,S公司还向黄岛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办理主动退运手续。Z某、S某策划将原包装集装袋装上水“假退运”,以此掩盖销售行为,并妄图再骗取退回的进口关税赚一笔钱。
但是,在检验检疫人员缜密调查下,违法行为原形毕露,他们的如意算盘终究落了空。
2014年11月11日,黄岛局对S公司擅自销售使用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行为处以30多万元的罚款。该公司代表律师面对302页的调查资料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表示接受处罚。历时1年5个月,调查人员从蛛丝马迹着手,不畏难、不放弃、最终还原事实,案件成功告捷。
倾心尽力 将护法进行到底
初战告捷,但硝烟仍未散尽,战斗仍在继续……
近年来进口石油以废充真、以次充好问题频发,黄岛检验检疫人深知大宗资源性商品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战略安全,始终保持着高度敏感性,切实增强一线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建立起了“风险分析,严密监控,分类排查,重点检测”的检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检验的能力与水平。
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黄岛口岸先后检出来自日本的炼钢厂废煤焦油、以隐匿包装进口的废润滑油等重大问题,共截获239个集装箱的进口废油,共计4562吨、253万美元,石油重大检出被质检总局采用发布警示通报13份;发现违法线索并提请行政立案处罚10起,累计处罚金额约66万元。
2013年5月,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信息联播以“废机油变身燃料油,山东口岸半年现22批以废充油”为题予以专题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及网络主流媒体相继进行了播报、刊登和转载,引发社会和公众普遍关注和较大反响。
面对日趋严峻的质量安全形势,复杂多变的口岸环境,国门卫士明察秋毫、勇于担当,炼就“火眼金睛”,阻击“不速之客”。
面对案件中重重迷雾和明崖暗礁,国门卫士护法心如铁,锻造执法“金刚钻”,敢立案、会查案、能办案,敢亮剑。
他们以对神圣法律的信仰、对国家利益的忠诚、对责任使命的坚守、对平凡岗位的热忱践行着法治质检精神,树立起刚正廉明、科学权威而又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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