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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李龙梅:执法者的追求

2015年09月17日13: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李龙梅,盐城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系统内的业务标杆。在质监工作23年,她说,自己在依法行政工作中主要是推进了两件创新的事:一件是“开门审案”,另一件就是“全程说理式执法”,“开门审案”,是让执法过程更加透明,更加公正;“全程说理式执法”的推出,则是让行政相对人从内心理解、接受执法行为,体现执法的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把心血付出,让智慧结出果实

1992年,李龙梅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律系,两年后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7年至今先后担任盐城质监局法规处处长、稽查处处长、市打假扶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城南新区办事处主任。

让自由裁量在阳光下操作,推进和谐文明执法,这一直是李龙梅的职业理想。她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在盐城质监局从事法制工作、稽查执法管理工作18年以来,她一直致力践行“在创新中推进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近几年来,在没有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她牵头起草了《行政处罚开门审理案件实施细则》、《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全程说理,执法普法”的实施意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参考(试行)》等多项新制度,在全国质检系统首创“开门审案”和“全程说理执法”两项制度。


2008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在盐城召开全国质检系统开门审案试点单位交流研讨会

这两块品牌一经推广,便获得极大的社会反响。全国质检系统200名代表在江苏现场观摩了“开门审案”演示会,国务院法制办江凌副司长、国家行政学院王宝明教授分别到盐城来调研这两项制度,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及盐城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治市办公室、市纪委都先后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来推广这两项新制度。盐城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说理执法工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常态化考核内容。这两项制度分别在全国质检系统、全市法制系统得到推广实施,为盐城法治在全国叫响了两块创新品牌。


推进执法证管理新举措

在稽查执法管理岗位上,李龙梅继续坚持法治创新。2012年首推“行政执法证扣分管理制度”,以执法证件为考核载体,建立“以证管人”的执法监督新制度,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相关媒体的热切关注,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内参》和多家媒体进行了刊登,列入2013年度全省质监系统法制理论研究课题和2013年盐城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开门审案”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全程说理执法”获得江苏省质监系统首届“行政执法创新奖”等多项荣誉、“行政执法证扣分管理制度”获得2012年度全省系统稽查执法工作突出成果奖;同时,李龙梅本人也跻身全国质检系统、江苏省质监系统法律人才库成员,获得全市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办实事突出贡献奖等多项荣誉。


执法办案中面对面向行政相对人说理

把门打开,让阳光进来

追溯“开门审案”,是在11年前。

学法出身的李龙梅对执法有着天然的敏感。一次朋友聚会,有人开玩笑地说,罚多罚少还不是你们执法人员说了算!找到熟人不罚也可以,你懂的!还有一次她陪领导参加政风热线,有听众打进电话直截了当地说,你们处罚就是暗箱操作,没有什么标准!作为法规处长的李龙梅陷入了深思:如何让群众看到执法的公正?最好的办法是让社会、让群众参与。李龙梅把自己的想法向局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充分支持。几经推敲,这项制度被命名为“开门审案”。就在这时,系统内也有了反对的声音:这是自己给自己戴“金箍咒”!李龙梅没有退缩,坚定了的事就一定要做下去。

确实有点自讨苦吃,现在说起来她自嘲道。那段时间,别人下班了,她才刚刚开始,拟出框架,查找资料,认真思考,数易其稿,终于完成了“开门审案”的各种可操作的细则、规范。为了第一次“开门审案”,她又精心选择案件,连办案人的案情简介都看了改、改了看。她爱人在公安,经常办案在外,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只有托别的同事带到办公室,和她一起挨饿到晚上十点、十一点。2004年5月12日,盐城市质监局第一次开门审案,参加审案的社会各界代表10人,共审结4起案件,非常成功,赞誉一片,列席的受罚企业代表心服口服!许多媒体评价:开门审案抓住了案件审理这个“牛鼻子”,在关键环节上加“笼套”,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一次的成功让李龙梅轻轻松了一口气,质疑声变成赞扬声,给她进一步推进工作注入了动力。由她牵头,对全市系统法制、稽查人员等进行“开门审案”业务培训,9个县(市、区)局在2004年都推行了这项制度,这一年这项工作在当地都被评为创新工作。每个县局第一次开门审案她都不请自到,认真检查审案前准备,认真聆听审案中的发言,认真总结全过程的得失。陆续提出更加完善的措施,“门”在逐渐地开大,有条件的话让行政相对人参加,吸收技术检测的人员旁听审案会,当场解决专家的技术性问题等等。

开门审案,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去年盐城市质监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仅各1件,且无一起败诉。

把理说透,让法温暖如春

法规处是负责全市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的,在与行政相对人打交道中,李龙梅体会到绝大多数行政相对人是通情达理的,而执法者却常常缺乏与他们的沟通。如何把情、理、法贯通起来,李龙梅又有了新的想法。

经过调查研究,试点摸索,李龙梅提出了一个说理执法的新概念,许多人眼前为之一亮。2006年底,盐城质监局正式出台了“全程说理、执法普法”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建立相关制度,推出全程说理式执法:在执法中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技巧,坚持以理服人,做到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回访征询等8个重点执法环节都要说理;做到执法到哪里,普法到哪里,服务到哪里。在实践中,他们总结出 “口头式”说理、“文书式”说理、“证据式”说理、“会议式”说理等各种形式的说理。

2008年,盐城市建湖县一房地产公司李总曾与建湖质监局发生过一次激烈冲突。李总的公司在盖楼时使用了未经强制认证的电能表计量箱。建湖质监局两次发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供进货来源,李总拒不配合。当面说理不通,执法人员采取书面式说理,在处罚告知书中详细描述基本事实、证据和依据的法律。接到处罚告知书后,李总很气愤,扬言要告倒建湖质监局。

过了一个月,李总却派人上门,主动履行了处罚决定。原来李总把处罚决定书给一位做法官的朋友看了。那位资深法官仔细看过决定书后对李总说,“官司你打不赢,还是到质监局去协调处理吧,人家的理由很充分,没有错。”由于执法文书注重说理,避免了一起无谓的诉讼。


创新获得多项荣誉


李龙梅在盐城市首届法治人物颁奖晚会上领取奖杯和证

2015年2月,李龙梅当选盐城市首届法治人物。颁奖晚会上她动情地说:“我们在执法中,如果能多讲讲事理、情理,多听听事理、情理,多想想民意,多一些服务,就能使执法更人性化,使相对人不是被动屈从,而是主动服从。”这就是一个执法者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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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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