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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于涛:坚守法治信仰 认真履职 积极做好粮食法制工作

2015年09月17日11: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6年以来,于涛同志一直在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从事粮食法制工作。十年来,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粮食法制建设、粮食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等工作,为推进依法治粮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争做尊法学法的模范

“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于涛同志将法治信仰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和工作准则,把法治精神落实到做好粮食法制的日常工作中。

于涛同志认真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了宪法意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粮食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粮食收购市场准入、粮食储备、粮食统计、粮食监督检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粮食应急、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等制度。同时还注意学习国外相关法律,在美国农业法案和日本农业政策出台之际,及时翻译整理了与粮食相关的内容,研究提出借鉴和应对的意见建议。

在学习法律法规过程中,于涛同志还注意与同事交流、相互促进。例如,在学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时,经常就法律的适用范围、具体条款的涵义、该法对粮食流通工作的影响等向领导和专家请教,并和同事进行研究讨论,一些看法存在分歧的问题逐渐取得共识,取得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二、扎实推进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粮食法治环境

于涛同志积极协助领导,具体组织落实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的相关工作。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精心制定普法计划,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于涛同志先后起草了全国粮食行业“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研究提出普法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在制定普法计划时坚持“四个结合”,即将普法规划与粮食部门中心工作相结合,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相结合,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要点相结合,尊法、学法与守法、用法相结合,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粮食部门依法治粮的重要依据。粮食部门每年都围绕条例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于涛同志结合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研究起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方案,报领导审定后,及时起草下发宣传通知,对条例宣传活动进行部署安排。于涛同志还具体组织开展了条例宣传的相关活动,包括起草关于宣传贯彻条例的相关文件,设计印制发放宣传画和宣传资料,在全社会开展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并对征文和竞赛答卷进行认真评选,在局政府网站开设宣传专栏等,并及时对全国条例宣传情况进行总结,研究提出宣传贯彻条例的意见建议。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累计印发宣传画70余万张,编印宣传资料100余万字,收到征文稿件千余份,知识竞赛参与人数10万余人。

(三)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按照全国普法办和局里要求,于涛同志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在局机关组织收看法制宣传节目,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发放法律书籍,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宪法》和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调动了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四)做好粮食普法督导验收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和局里安排,于涛同志在全国粮食行业认真组织开展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结合粮食工作特点精心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标准,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全行业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并及时对全行业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将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五)坚持法制学习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于涛同志认真分析基层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建议,得到了领导的采纳。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评定出符合条件的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候选单位报送领导审定,国家粮食局授予了32个县市级粮食局“国家粮食局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于涛同志通过参加示范单位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示范单位的相关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动作用,推动了基层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以点带面促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粮总体水平的提高。

于涛同志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及时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建议,坚决拒绝申请企业提出的各种利益承诺,切实保障了申请企业的合法权益。设计并完成了全国粮食收购资格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全国粮食收购资格信息共享和在线查询的功能,方便了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做好粮食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于涛同志结合粮食业务特点,起草了《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对粮食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程序和制度进行了明确和细化,重点突出了对粮食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四个环节的程序规范,进一步简化申请人的申请形式,畅通了复议渠道,对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责任予以明确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修订完善粮食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文本,法律文书文本种类由13种增加到25种,并对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

于涛同志在办理粮食行政复议案件时,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耐心向申请人解释行政复议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行政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请示;涉及对被申请人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采取鼓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主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对事实认定清楚、责任明确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认真审理,及时提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建议,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赢得申请人对粮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于涛同志具体办理的6件行政复议案件没有1件进入行政诉讼或者裁决渠道,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全力以赴做好《粮食法》研究起草工作,为依法治粮提供法制保障

《粮食法》是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2009~2015年,国务院连续7年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具体承担了《粮食法》研究起草的日常工作。按照领导的部署,于涛同志认真做好《粮食法》研究起草的相关工作,先后参与筹备召开了4次由1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5次由17个部门27个司局级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组会议、3次专家组会议以及10多次《粮食法》框架及具体条文研究起草座谈会,参与起草会议相关材料和工作简报和报告会议情况、沟通和协调部门意见等相关工作,同时还多次参与了《粮食法》相关课题研究,整理编印了100多万字的参考资料,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粮食立法的相关建议进行梳理归纳,为《粮食法》研究起草工作提供了借鉴。目前,《粮食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粮食法(送审稿)》于2012年1月、2014年10月先后两次报送国务院。《粮食法(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后,于涛同志还协助对中央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关于《粮食法》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归纳,做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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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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