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丹与项目组同事在津巴布韦矿区进行尽职调查
晚上6点多,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韩丹匆匆赶回家收拾好行李,与家人简单的道别后就赶往机场。在中非发展基金工作四年多来,像这样赴非洲出差说走就走的旅程,韩丹已经经历过好多次。家人从最初每次离家的千叮万嘱、不断地往行李中塞这塞那,慢慢变成了一句“注意安全,每天发短信报个平安”的嘱托。
虽然非洲在大多数人心中还是与贫穷、疾病和战争相伴,但韩丹说起她曾近20次赴非、到过11个非洲国家时,眼神里闪耀的满是自豪与骄傲。作为一名从事对非投资业务的法律人,韩丹最大的感受就是,这是一份既需要“高大上”的熟悉国际投融资法律规则,又需要“接地气”的了解非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国情,同时还需要有一份家国情怀和责任感的事业。韩丹说:“既是她选择了非洲,也是非洲选择了她”。
韩丹随中非基金团组对吉布提港口项目尽职调查
一、工科女不忘初心,勇追法律梦
小时候,韩丹喜爱看律政剧,尤其羡慕电视剧里那些聪明、冷静、气度非凡并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大律师们。长大后,阴差阳错韩丹成为了一名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工科生,在繁重的学业压力下,她不曾忘记成为一名法律人的梦想,选择了同时修读法学学士学位,并申请赴荷兰攻读商业与贸易法硕士。韩丹说,自己越学习法律,就越认同法律思维,也越热爱法律。回忆起在荷兰留学的岁月,韩丹几乎是一天掰成两天花,一边选修了几乎所有可以选修的课程,一边在律所实习积累实践经验,并因成绩优异获得荷兰政府Delta奖学金以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毕业后,韩丹成为了一名从事商事非诉业务的法律人,虽然离儿时梦想的法庭和辩护似乎越来越远,但法律精神给予她对于国家和社会的使命感却越来越强烈。
韩丹协助合作伙伴与非洲政府机构进行谈判
二、选择对非投资事业,实践法律梦
正是抱着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国家和社会所用的理想,韩丹进入中非发展基金,选择了对非投资法律工作。几年来,因工作需要韩丹多次赴非,其中好几次都是独自一人来往。
记得刚入司不到半个月,韩丹就接到赴埃塞和肯尼亚进行项目尽调的紧急任务,她甚至连刚打的预防针都还没来得及起效就第一次踏上了非洲这块土地。途中在由埃塞前往肯尼亚时,与韩丹同行的同事被埃塞机场海关盘查扣留。韩丹苦等同事不来,紧急请示后得到了继续肯尼亚行程的指示,这时离飞机起飞还有不到15分钟。她一个人拖着两个人的5件行李一路狂奔,终于在飞机关闭舱门前的最后一刻赶上了飞机,而就在同时她才发现自己的鼻血止不住地往下流,也这才意识到这是在近3000米的高原。而当飞机到达肯尼亚时,由于接机的当地合作伙伴迟到,韩丹独自一人拖着所有行李来回在到达大厅找寻,脚崴了、鞋跟断了,还要应付海关人员的不断盘问,幸运的是,最终她等来了接机的人,也顺利的完成了余下的工作任务。这第一次赴非的经历,韩丹说得非常平静,但已能感受到作为一名从事对非投资法律业务的女性的艰辛。
几年来,韩丹到过地表温度近60度的无人矿区,捱过野外接近零度的瑟瑟寒夜,在疟疾肆虐的疫区仍坚持工作。韩丹说,她不怕艰苦和困难,就怕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好,她用自己的选择和实际行动,实践着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
韩丹为基金同事进行法律培训
三、不断学习提升自我,点亮法律梦
针对对非投资项目的涉外法律特点,为了从专业上“Hold”得住,韩丹不断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丰富着自己对涉外法律知识的运用和掌握。在其经办的某平台公司项目中,合作方谈判代表是位纽约律师,而他提供的合作协议完全旨在保护外方利益。面对韩丹指出的问题和文本修改要求,合作方带有挑战意味的提出请中方在一周内提供中方的英文协议文本。而韩丹加班加点,硬是只用了四天就起草完成了适用英国法的项目合作协议及股东协议,并在保护中方权益的基础上合理的设置了公司治理机制。拿到韩丹提供的文本,合作方谈判代表吃惊地说:“没想到你们内部法务人员能这么高效地出具英国法下的英文法律文本,条款的设计和安排如此专业,中非基金的法务真棒!”在这之后谈判按照基金的文本顺利推进并最终签约,而韩丹也赢得了外方的认可和尊重。之后该平台公司运营中拿不准的法律问题,外方都会主动请韩丹来帮忙把关。在韩丹经手的项目中,洋律师从开始固执傲慢到后来虚心认可的例子还有很多,甚至有国际律所在与韩丹艰难谈判交手后,提出要“挖”走她。韩丹用对涉外法律知识孜孜不倦的学习赢得的不仅是对她自身的尊重,更是对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的中国法律人的尊重。
韩丹与中非基金法律部同事共同撰写的研究报告
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梦助力非洲梦
从“deal killer”到“deal maker”。由于法律工作着眼控制风险的特性,有时可能要与项目“唱反调”,往往得不到投资部门的理解,甚至会被认为是“deal killer”。但韩丹在工作中不仅能够帮助项目发现法律问题,同时还积极提供解决方法,投资部门因此都十分乐意与她合作,称她为“deal maker”。在津巴布韦某电力项目上,考虑到该国对项目由本国主体控股有硬性要求,而中方也有控股的诉求,韩丹并没有简单的摆出问题,而是在对津巴法律进行了全面研究后,提出了通过在认定为该国主体的项目公司员工持股中设置不超过1/5的中方员工的解决方式,实现了实质上增加中方股比的目的。在南非某新能源项目中,韩丹发现项目租赁土地部分涉及农业用地可能存在风险,而投资部门和合作方均认为项目已经被选为优先中标项目,土地不会有问题。为说服大家,韩丹搜集了南非土地法律相关规定,了解到农用土地改变用途必须经过南非农业部批准,并向合作方提供了办理变更的建议。合作方立即着手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并感谢韩丹帮助发现了项目的一个大隐患。
乐心帮助合作企业提升法律风险意识。只要合作企业遇到对非投资法律问题,无论是否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韩丹都会热情和认真的为这些企业提供法律建议,分享她几年来从事对非投资法律工作的心得,宣传尊法守法、合理用法在对外投资中的重要性。在一家民营企业开发的非洲电力项目上,该企业为了推动项目草草与东道国签署了购电协议并想尽快推进项目。在看过项目相关协议后,韩丹感到项目协议安排对中方责任重、风险大,且缺乏东道国对于项目相关权利、电费支付、优惠政策和法律稳定性的保障安排,于是帮助该企业对相关协议进行了逐条修改并建议与东道国政府签署项目执行协议。这家民营企业起初认为韩丹的修改和建议会耽误项目进度,但在听过韩丹对项目风险的全面分析后,这家企业不但同意了韩丹的修改,还主动聘请了非洲当地律师协助其与东道国政府进行后续沟通。像这样帮助合作企业的“额外”工作占用了她大量的个人时间,谈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责地义务为合作企业充当对非投资法律顾问,韩丹说:“如果能够帮助中国企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走出去’,最终受益的还是国家,提升的是中国投资者的形象”。
除了帮助合作企业控制法律风险,韩丹还注意及时总结和积累工作中的成果并开展前瞻性研究,形成了十余份研究报告。其中既有与非洲突发事件相关的《有关埃博拉疫情与不可抗力的构成分析及相关工作建议》,也有针对非洲国别法律的《南部非洲本土化法案比较研究及津巴布韦投资法律环境分析》,还有提示法律风险的《有关南非-毛里求斯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修改的分析及相关工作建议》。这些研究成果不仅在中非基金内部进行了分享,还提供给了其他中国企业,支持着赴非投资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和提升合规意识。
从事法律工作是韩丹的梦想,而从事对非投资法律工作,让她的法律梦融入了非洲梦和中国梦。只有真心热爱这份事业的法律人,才能如此追寻、实践和点亮这份梦想,也许这就是韩丹所说的,“既是我选择了非洲,也是非洲选择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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