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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法律的武器,守护开行贷款安全

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林承果:用好法律的武器,守护开行贷款安全

2015年09月17日09:5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4年7月,林承果同志加入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开始从事依法收贷工作。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也是一份很多人都认为挑战性大的工作,这比起银行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要困难得多。他一干就是十一年,从当初血气方刚的毛头小伙至今已近不惑之年,依然痴心不改、热情依旧。十一年的砥砺和磨练,使他逐渐成为一名业务骨干,成为他所在团队的“中流砥柱”。在大伙看来,他是一名“打官司”的行家,承办过“长航油运案”等一批重大不良案件,善做善成,成绩斐然;他也是一名爱岗敬业的法律人,十一年来他的足迹踏遍祖国大江南北,在关键时刻亲赴分行一线化险情、解难题,成功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开行贷款的安全。


参与修订开行章程的工作现场

一、迎难而上,敢于担当,攻克不良贷款大要案

不良贷款化解向来是银行工作的难点,难度大、责任重、客我利益博弈多。开行的不良贷款大要案,额度大、化解难,且可能影响到开行与地方政府、战略客户的合作,如何平衡好“回收拖欠本息”及“维护客我关系”两个大局,考验着依法收贷的工作智慧。十一年来,他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在紧急关头敢于担当,攻克了一批不良贷款大要案。

例如,在长航油运案中,该案涉及102家债权人、137亿元债务。2014年,长航油运债务危机全面恶化,开行债权缺乏物权担保、债权占比又小,在该案的不良化解之初开行极其被动、毫无抓手。他加入不良化解团队,充分运用法律的智慧,通过总分行联动、果断起诉,以资产保全为抓手,查封借款人长航油运、直接股东南京油运名下的土地、办公楼、商业房产和长航油运股票等资产,使开行变“被动”为“主动”,夯筑化解抓手,增加了谈判筹码。不久,长航油运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针对破产重整计划中“以股抵债”安排将使开行丧失对南京油运的担保利益等,开行大胆采用非常规的债权申报策略,没有申报相关债权,以保全的资产为抓手“以诉促谈”。同时,多方协调政府、法院和金融同业,历经8个多月,最终达成多方共赢的化解方案:一方面开行全部债权得到保全,圆满化解五个贷款项目;另一方面推进长航油运破产重整成功,既支持了国资委圆满化解长航债务危机,又支持地方政府维护金融稳定,也支持了地方法院依法合规的顺利办毕“国内首家退市央企破产重整案”。该案因其特殊性、复杂性和典型性,入选“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例”。


某热电案-查看热电公司厂区


某热电案-查看热电公司厂区

类似的棘手案件还有很多。他承办的某热电案也是一个“硬骨头”案件。债务重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等前期化解方案三年多没有实质进展,2014年起开行探索化解新路子。由于借款人资产负债率高,该热电项目现金流差,且涉及当地主城区十几万人冬季供暖的民生工程,因此与保证人某大型央企协商履行担保责任成为唯一可行的化解方案。但当时开行与该大型央企合作的境外战略性矿产项目正处于关键时刻,国内外多家银行也加入了激烈的融资争夺。开行化解工作组肩负的责任重大,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回收不良贷款,另一方面又要不冲击新项目合作。为了争取开行整体利益最大化,在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的时候,他大胆提出通过诉讼和解的方案依法合规实现各方共赢,并参与说服该大型央企、地方政府、借款人支持该方案,亲自代理该诉讼案件,在约1个月内实现“快诉、快和、快还”。该不良贷款的成功化解,既确保开行不良贷款高额回收,又支持该热电项目民生供暖继续运营,还维护了开行与某大型央企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敬业奉献,真抓实干,当好开行贷款的“守护人”

2004年入行以来,他一直以行为家,常年加班加点,肯吃苦、善钻研,成为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尤其是2014年,在经济新常态下整个银行业不良贷款“双升”,开行依法收贷工作压力也陡增,长航油运等重大不良项目亟需化解。他关键时刻敢涉“险滩”、敢啃“硬骨头”,单是2014年8月至12月的四个月中,他就加班了约240小时,相当于多工作了一个半月。2014年他和同事们一起取得依法收贷回收拖欠本息20亿元的好成绩,为全行实现化解不良贷款的目标作出重要贡献。正是出于对开行事业的忠诚与热爱,他十一年如一日,经常因工作需要加班到深夜,以实际行动践行开行“家国情怀,为国奉献”的精神,用心守护开行贷款的安全。他说:“开行用于贷款的钱,除了10%左右来自国家的资本金外,其他主要来自老百姓和社会的钱,取之于民,要用之于民。从古自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符合基本的法律正义,欠银行的贷款也不能例外,否则银行会压缩信用、‘惜贷’,到时更多缺钱的老百姓将会受累。因此,守护开行贷款的安全,既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也是维护老百姓资产的安全,更是为了维护社会信用环境和造福大多数老百姓。”


青海某案件-查看借款人厂区情况


青海某案件-查看借款人厂区情况

他遇到棘手难缠的不良项目,从不绕着走,逐渐成为开行不良贷款的“救火队员”。例如,在青海某案件中,借款人的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等资产被处置变价。2014年底,相关方提出希望开行配合解除某盐矿采矿权抵押权并过户给买受人,但其操作方案存在法律瑕疵,开行不能贸然接受。很多人都认为这项工作不好干,当时开行承受了巨大的外部压力。但是他敢于啃“硬骨头”,主动请缨,连续两天两夜研究案情,翻阅大量类似执行案例,精研司法执行规定,于2015年1月陪同领导赴青海现场,连夜拿出依法变卖该盐矿采矿权的新方案,并成功说服相关方接受新方案。同时,他克服青海1月的严寒天气和严重高原反应,与分行人员一起驱车六百多公里,赴海拔三千多米的海西州与法院沟通,最终法院认可了新方案。

十一年来,他不仅是依法收贷领域的专家能手,还是其他法律事务领域里有名的“多面手”。他参与建立了开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参与制定了开行第一家境外分行香港分行的基本授权书。国务院批准开行深化改革方案后,2015年6月根据行领导部署,他参加起草小组紧急参与修订开行章程,不分昼夜、连续鏖战13天,圆满完成该专项任务。但这么多年来,他依然“偏爱”依法收贷工作。他先后参与办理了上百个不良贷款项目的依法收贷工作,累计回收拖欠本息约五十多亿元,逐渐成为开行不良贷款化解领域的业务骨干。他常说,不良贷款化解也是开行一笔宝贵的“财富”,干好不良贷款化解有两个作用:其一是及时收回存量不良贷款的拖欠本息、最大限度减少开行损失;其二是完善开行制度建设,规范贷款的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减少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2014年中,他从承办的不良贷款案例“回头看”,总结不良成因及经验教训,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长期贷款风险法律管控的指导意见》,完善全流程的法律风险管控机制,增强了中长期贷款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在过去十一年中,他把开行的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成功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开行贷款的安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但他毫不居功,他常说:“我赶上一个好时代、好机会。开行法律事务局是一支优秀的团队,人才辈出,与前辈创下的依法收贷丰功伟绩相比,我还差得远。不过,我一直在努力,我热爱这一份工作。”十一年来,依法收贷工作已经成为他倍加珍惜的一份事业,也倾注了他的汗水和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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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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