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工作,是为机关正常运转提供经费、资产、服务等事务保障的工作,与机关政务工作共同构成完整的机关工作。与面向公众的公共服务工作相比,机关事务工作不直接面对公众,主要服务于党政机关,具有明显的内部属性。鉴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特殊性,长期以来依靠政策文件规范工作多,法规制度建设较少,法治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朱呈义同志有幸参与了这个过程,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朱呈义-参加世界行政科学大会
认真学法,储备机关事务法律知识
朱呈义同志本科和研究生期间,一直学习法律专业,重点研修民商法,对很多法律问题有较深的研究,曾经在《法学研究》《法治与社会发展》《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2006年7月,朱呈义同志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毕业,进入国管局从事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
朱呈义-博士毕业照
初入管理局,面对纷繁复杂的机关事务工作,该同志清醒认识到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明白自身的不足,摆正自己的位置,从头学起。一是学习行政法律知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行政管理工作,更多涉及行政法律知识,需要学习掌握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该同志依靠较好的法律基础素养,迅速从民商法转向行政法的学习,较快掌握了行政法律知识,为从事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学习业务工作知识。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实学习行政管理、财务资产、房地产、节能管理等知识,为审核机关事务规章制度储备知识。通过加强学习,该同志一方面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另一方面又学习了新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切实做到了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提高了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朱呈义-参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调研座谈会
朱呈义-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及释义
锐意立法,夯实机关事务法治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机关事务工作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但存在制度低位阶、同质化和碎片化的现象,未能形成一部综合性、高位阶的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国管局自2004年开始筹备起草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由于机关事务立法基础薄弱,有关职能部门存在分歧,《条例》起草工作困难重重,历经8年磨砺,直至2012年才得以出台施行。
朱呈义同志工作以来,恰逢《条例》纳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深入推进,该同志参与了这部行政法规从起草到出台的全过程,经历了拟订初稿、征求意见、沟通协调、上报审定等各阶段,承担了文稿拟订修改、专题研究、组织联络等工作,法规出台后又承担宣传讲解、释义编写等事务,可谓是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同呼吸共命运。在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6年中,该同志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仔细斟酌拟订条文内容,切实做到法言法语,同时注重结合实际,力求条文能够实际操作,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管用实用,体现了良好的法治素养。而且,该同志勤政务实、敬业奉献,为了做好《条例》起草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有时加班到凌晨,便在办公室凑合到天亮,起来后接着开始工作,即使2011年初孩子出生后,也还是经常加班。
工作9年来,该同志还参与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等10余件法规政策的起草,审核把关《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拆除审核暂行办法》等近百件规范性文件,还对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送国管局征求意见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百余件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为健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朱呈义-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积极宣法,营造机关事务法治氛围
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是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作为从事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老同志,朱呈义同志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宣讲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在“五五”和“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中,积极参与局普法规划拟订,参加“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设计制作宣传条幅和橱窗,研究设计法律竞赛题目,做好宪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在局内的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法律素养。该同志所在的法规处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评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本人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二是做好《条例》宣讲工作,编制《条例》释义,详细解释有关条文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疑点难点等,还前往部分地区和部门讲解《条例》,促进了对《条例》的学习和掌握。三是深入学习有关法律,结合本局实际向局内有关司室讲解,强化了法治宣传,取得了较好效果。另外,还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总结自己起草规章制度的经验,拟订了国管局规章制度起草技术规范,向局内有关人员讲解,提高了规章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用法,践行机关事务法治理念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将法律落实到机关事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机关事务法治理念才能落地生根,才能实现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服务。朱呈义同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做到以法律为准绳,时刻用法律约束自身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抵制违法行为,努力维护法律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配合局属单位完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能等方面的制度标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认真出庭应诉,取得了良好效果。
展望未来,机关事务法治“路漫漫其修远兮”,需要机关事务工作者付出更艰辛的努力,朱呈义同志表示“吾将上下而求索”,认真履职尽责,在自己的岗位上贡献所学、发挥所长、践行法治,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奉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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