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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玫瑾:洞悉心灵的工程师

2015年09月17日08:5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党的十八大代表。

从1999年《今日说法》开播以来,人们从电视里逐渐记住了这位女教授,她讲得最多的话题就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问题及如何预防。在公众的眼里,她是冷静分析案情的学者;在刑警的眼里,她是剖析犯罪心理的专家;在囚徒的眼里,她是可以倾心交谈的人;在学生的眼里,她是思维敏捷和睿智的老师……有人说她能洞穿犯罪人的心理,而她自己却说:她只是想知道“人的心理是如何迷失的”……

执着:伴随着寂寞与艰难

每当社会发生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人们在震惊的同时都更想知道:犯罪人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他们这样做的心理是如何发生的?这,就是李玫瑾教授研究的专业——犯罪心理学。

李玫瑾在她工作之初,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就遇上当时较为严重的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看到有那么多10-20来岁的青少年拉帮结伙、肆意妄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看到他们在面对法庭审判时一脸的无知无畏,她下定决心要研究这种犯罪心理现象发生的由来。于是,她向当时的刑侦教研室领导提出自己的想法,尽管当时这所学校里还没有人研究过这一领域,也不知这一学科将有何种前景,但她的想法却得到当时领导的大力支持。

开创一门学科?——听起来很有挑战性,但也充满了未知性,于是,李玫瑾开始了她一生的事业。然而,真正去做时才会发现,她选择了一门难度非常大的学科。犯罪心理学所要研究的对象多在监狱里,相反,一些案情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几乎都到不了监狱,于是,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研究犯罪心理几乎是没有机会的。在侦查调查阶段、在起诉审判阶段,如果不是办案人员或不是律师几乎很难接触到犯罪嫌疑人,更别说研究这些人的犯罪心理。刑事诉讼法中没有“研究”两字。大概因为这样的困难,能够坚守在这一领域中的研究人员非常少,既然接触不上研究对象,如何形成研究成果,就成了一个问题。

然而,处女座的她有着一种天生的执拗。她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她曾用10年多的时间沉寂在查阅资料、撰写教材,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讲学,在学与教的过程中积累着研究所必需的理论基础。期间,她还到基层派出所、刑侦队和预审处,接触公安基础工作,从接报案到调查走访、从街面巡逻到询问和讯问,在基层实践中她发现了研究的切入点,确定了自己的研究风格,即注重基层工作中的非理性问题,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进行研究。

在寂寞的岁月里她一头扎进安静的图书馆,查阅并开始寻找国外新的研究进展,邀请外国专家来大学讲学,寻找着犯罪心理学与刑法学、犯罪学、刑事侦查学等公安专业学科的结合点,由此,她提出了“犯罪心理分析与画像”的独到研究视角。在她工作的第3个10年之始,她开始运用20来年的积累去参与一些疑难案件的侦查分析,皇天不负苦心人,她的参与和运用心理学知识的分析很快得到了许多一线刑警们的认可。

她的研究由此有了进展和更多的机会:侦查阶段,刑警找她一起分析嫌疑人的行为和心理;案件侦破之后,刑警邀请她到看守所去见犯罪嫌疑人。这使她有条件检验之前的理论问题。可是,研究既费时又费力,甚至有可能劳而无功。因为教学是其本职工作,每周都有讲课任务,但为了获得第一手的研究资料,她不得不在每周有限的课与课的空隙挤出时间,或者索性占用周末、节假日赶去监押场所进行调查。记得一次因为一起系列案件的侦破,她想见这名嫌疑人,于是带着一名研究生坐了火车再坐数小时的汽车赶到农村地区看守所,因为嫌疑人浓重的口音和不配合,费尽周折却几乎无所获,为了不影响讲课,他们当晚返回,在途中,研究生问她:老师,您不觉得这趟太辛苦了吗?这不是浪费您宝贵的时间吗?她回答道:从事研究就像到山里淘金,挖一个洞不等于就有金子,但你不去挖就永远找不到金子。

职责:找出真相与心灵救赎

“我的职责之一是发现真相”。有些犯罪人将犯罪视为与警察的游戏,为了反侦查极尽所能,自信不留任何证据,不会被抓到。许多犯罪现场给刑警留下的是一地碎片,残缺不全,刑警要做的就是如何根据这些碎片分析刻画作案人,最终找到犯罪嫌疑人。而李玫瑾所研究的犯罪心理画像就是在对犯罪人心理规律了解的基础上,结合犯罪现场或各种犯罪行为分析其人物特征,并将这种特征用文字描述出来,从而为警察提供一个非常像这个不知名的犯罪嫌疑人的传记式的描述。

2003年流窜四省的杨新海先后实施22起灭门案件,所到之处没有人证,物证也极其匮乏。在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找到了李玫瑾,提出能否从心理分析上提供一些嫌疑人的特征,分析的结果是:“此人动辄杀害全家,应该与家庭生活隔绝已久;下手那么残忍和干净,一定有犯罪经历;现场不留痕迹,说明他经历过法庭审判;根据作案方式,此人犯罪时间应在十年以上,若以人生规律判断其年龄应该在30岁以上;他的杀人手法可推测他的身高;他的作案节奏可判断此人无家庭,无固定的居住点……”李玫瑾就这样一步步地描述出杨某的人物特征。在分析另一起系列残害女性案件时,李玫瑾曾分析:某女性之所以被选中杀害,一定是“她”常在凶手眼前‘摇来晃去挥之不去’。果然,凶手事后交待原话是:“……看着她的背影,那小腰在我眼前摇来晃去挥之不去。”戏剧性的是,当犯罪嫌疑人知道她的分析后对她说,“你现在问吧,你问什么我都告诉你……”

她抓住一切机会与犯罪人聊天,这些被社会遗弃又反过来给社会打击的人,可能凶残,可能狡猾,在各种描述中面目狰狞,却总在李玫瑾心中投下一个个行为人的独立印记,令她印象深刻的,如马加爵,这名大学生曾让她满心愤怒,“进行现场勘查的同行对我说,打开一个柜子是一个被害人,再打开还有……还有多少柜子?侦查员曾愤恨地说:一定要抓住这名残忍的犯罪人!”可当真的抓住他时,刑警眼中看到的却是一名稚气未脱的年轻人……当马加爵说知道自己错了时,李玫瑾也有着一种惜才的遗憾与惋惜,知道他虽不会再犯,但人生也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了,他只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马加爵杀人的原因被广泛地认为是贫穷,在一片对他的同情声中,只有李玫瑾写出万言分析报告,明确地指出“马加爵杀人不是因为贫穷”,——那是因为什么?“我清楚地知道马加爵杀人的原因是他恐惧别人知道他做的丑事,然而这种恐惧却源于他内心对尊严的挣扎,所以,在他服刑之前,我不能将他的秘密公诸于众。”这是她内心的悲悯与公正。对杨佳案也是如此,杨佳袭警之后,许多人都责问警察如何,只有李玫瑾面对媒体大声疾呼,警察在这个案件中程序正确。但杨佳的心理问题到底是什么?她当时没有说,她清楚,真正让杨佳疯狂的是从小到大对他影响最大的人,那就是他的母亲,一个性情急躁、生活因性格而不幸早年离婚、现在又失去儿子的女人。

拯救:预防才是重中之重

人们通常认为,犯罪人,如偷窃成恶习之人、受些挫折就发疯之人、无耻欺骗却从无不安之人、四处流窜无恶不作之人……都是些十恶不赦的恶魔。但是,李玫瑾在长期研究这些犯罪人之后提出:很多可憎或可恨之人往往有着可怜或令人叹息的早年。她说:每个人都曾是襁褓中可爱的婴儿,但是,有12年左右的时间就足以形成一个危险人格的犯罪人。

2009年11月北京大兴曾发生一起让人震惊和不解的灭门案:一个看似非常美满的家庭,一夜之间被自己家人毁灭,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惨案?李玫瑾的分析让大家知道:他父母早年没有自己亲自带孩子,而是交给老人带着,老人的无知与无原则的宠溺造就了他极度自私与任性的性格,而后因这种性格出现行为问题,于是,父母就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想强制扭转,正是这种缺乏依恋基础的严厉管教才造成如此令人悲叹的家庭惨剧。

2013年,一系列对儿童的伤害案件撕扯着国人的心灵:一名偷车贼竟然将留在车上的初生婴儿杀害;一个婶母竟将侄子的眼睛挖掉;一个男人在与一位母亲发生争吵时将幼儿从童车里扯出摔死……这一系列让人们触目惊心的案件背后是什么原因?李玫瑾指出:这是社会在近三十年的变化中把“养育人的环境”即家庭破坏了的结果,她告诉大家“人性是养出来的,尤其是六岁之前的抚养”。

她为我们解析着危险的“犯罪人格“的形成之路:一个孩子在他最弱小的时候如果没有被人细心养护,就会出现孤独冷酷的性格;当他12岁左右就要自我生存时,他就会形成不择手段的行为习惯;当他弱小时常被人欺负,他就会出现暴力倾向;当他早年就经常出入少管所或监所时,他就会逐渐放弃尊严而以犯罪为生;当他25岁上下出现成年人的性需要时,他没有成家的条件也没有养家的能力,这种人就会游走四方,无人知晓、无人牵制,结果是:他们的生存就是盗抢奸杀,无恶不作,他们制造的案件因为陌生关系、移动进行,也是刑侦最难侦破的一类案件,对社会的持续危害极大……

李教授说:一个从小没有被亲人或社会善待的人怎么能指望他长大后会善待这个社会?一个从小被过度溺爱、极其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怎么能指望他长大后能理解别人,对社会有担当,遵守法律?一个从小只学习,因聪明伶俐而以为算计就可博得一切的人怎么会对生活的艰难与生命的意义有着感受与敬畏?研究每一起案件都可折射出家庭、教育和社会中的问题。

所以,李玫瑾认为,仅靠对犯罪人正义性的愤怒与憎恨、仅靠犯罪之后的监禁与处以极刑并不能真正地解决产生犯罪的土壤问题。必须理性地研究犯罪,找到根源,调整社会政策。最重要的是要让大家知道:控制与减少犯罪危害,不仅仅是警察抓人、检察官起诉和法官宣判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事情,其中每位家长认真尽职地抚养和教育自己的孩子,每个社区关心帮助困难的家庭,都是犯罪预防的一部分……。

为了宣传这些思想,她在面对公众解析各种犯罪心理发生原因时也曾多次遭到人们的误解,甚至被人称作“犯罪漂白专家”,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她的研究,倾听她的公开课,接受她发出的呼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知道,犯罪预防就源于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家庭幸福了,社会才会安定。

传播:法治寓于宣教之中

预防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家庭教育是第一道防线,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可是,很多父母明显地感觉到,现在越来越难接近孩子的心理;学校的老师们也觉得,现在的孩子不那么好管。2014年北京曾宣判了一位父亲,他因为女儿长大后在电脑网络中痴迷韩国明星而失去对女儿的心理控制,在极度绝望的情形下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谈到这类话题,李玫瑾的脸上就会带过一丝沉重的表情。

李玫瑾说,在独生子女为主的社会里,许多家长教育孩子的机会大概只有一次历程,错过了就不可重来。而且在信息化的时代,我们不抓紧孩子最初6 年的时间,社会的影响就会通过电视、电脑、手机等盖过父母和老师的声音。我们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宣传相关的知识,让初为父母的人了解人成长中的心理知识。为此,她经常到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栏目解析犯罪的心理问题。

对于媒体,李玫瑾说道,我一般不接受对个人的人物采访,而更多地接受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知识的访谈。“媒体是面向社会的大课堂,可将我们学者的研究成果以一种最简便、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传递给大众”,当然,这种宣传也不那么容易。有时一句话不慎就要承担其后果。2011年药家鑫案件中,李玫瑾就因为在媒体上的一段话引发了一场风波,挨了不少“砖头”。为此曾有记者问她:“面对这种结果以后你还会在媒体上发声吗?”李玫瑾反问道:“好比你站在的一个角度能够让你看到有人已经走到悬崖边上,你会因为他对你的不理解、对你的态度不好就不警告他、不制止他吗?”

除了媒体,她还参加了全国妇联、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关预防犯罪和家庭教育的讲师团,利用周末时间还深入到幼儿园、小学、中学、甚至剧场、电影院、当地图书馆等场所宣讲“成长中的心理学”,宣讲“未成年人违法心理及预防”的知识。她还在著名网站参与讲座,在自己的博客上撰写有关的心理学知识,这一切虽不属于她的本职工作,但她毫不犹豫,毫不惜力,竭尽所能。为此她曾在2012年获得中国家庭教育学会颁发的“中国家庭教育百名公益人物”称号,曾获得过北京家庭教育学会颁发的“北京市家庭教育三十年公益人物奖”等。

2012年,李玫瑾光荣地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对此,她觉得除了是对她研究领域的肯定,更是因为她身为基层一线教师,“作为一线的教师,普通的党员,幸运的当选为代表,光荣背后也是我的使命。”近年来,作为十八大代表,李玫瑾一如既往地在教学科研、普法宣传和服务基层的岗位上努力工作着,“忠诚和热爱是不会改变的,我会寻找更多的机会为党做一些事情,从自己专业研究的角度、对社会了解的角度还有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角度参与党的议事,提出自己的建议。”李玫瑾常念德高为师之理念,常怀身正为范之品德,在她看来,成绩只是代表过去,她会为此而感到自豪和欣慰,但不会让它们成为自己前进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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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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