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优1’出芽像被鸡扒拉了一样,影响收成啊。”
张长春,这位重庆市北碚区蔡家镇天印村的农民,望着稻田里参差不齐的秧苗忧心忡忡。
张长春没有想到,他喃喃的一句自语,被敏锐的重庆工商人所捕捉,从而揭开了一个涉及假种子130多吨、案值数百万元的惊天大案。
三进三同,重庆工商把利剑带到田间地头
2010年,山城重庆掀起了一轮机关干部进基层、进农村、进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大下访结穷亲“三进三同”活动。按照要求重庆市工商局北碚区分局的干部来到了北碚区蔡家镇天印村进行为期一周的“三进三同”活动,走出办公室与那里的农民兄弟同吃同住同劳动,大家既新奇又兴奋。一天晚饭后,十多个工商干部在院坝里与农民张长春拉家常,看到院外郁郁葱葱的秧苗,问及今年的收成时,张长春笑脸一变,忧心忡忡地说“今年的‘优1’稻谷看着长得绿油油的,稻穗却出芽不齐,收成肯定不行啊”。说者无心,听者有意,10多名工商干部凭着多年的三农打假经验,一下子来了精神,在对全区稻种出芽不齐的农户进行走访后,发现有这种情况的农户都是使用了重庆西农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优1”和“优8”稻种,信息随即上报到重庆市工商局,市局分管执法工作的陈速副局长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全市摸排。不久双桥、丰都等21个区县的类似情况相继反馈到重庆市工商局。三农问题无小事,市局决定成立专案组,抽调全市精兵强将办理此案。
宝剑出鞘,一张调查大网撒向全国
市局调集了来自北碚、高新、忠县、潼南局的20多名精兵强将组成的专案组很快就进驻了北碚。专案组在汇总全市案件线索、信息后,确定了调查方向,兵分三路展开调查:一路北上,到农业部及种子鉴定部门,走访有关专家,希望通过对现有的“优1”、“优8”、“优30”种子进行检测,确定种子的质量品质,争取取得对种子质量的权威认证;一路西进,到成都、绵阳、资中、德阳、宜宾、双流等地调查外围证据,查清“优1”、“优8” “优30”种子外销的数量和种植后生长出芽情况;第三路驻扎北碚,详细调查“优1”、“优8” “优1”生产商—重庆西农种业公司的生产经营销售情况,查清销售到重庆市内20多个区县的种子数量和种植后生长出芽情况。重庆工商撒出了一张恢恢大网,决心彻底查清涉案种子的生产经营销售情况。
逐户核实种子销售数量
疑云密布,专案组调查陷入僵局
案件调查进展却并不顺利。从农业部有关专家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种子质量进行鉴定最科学的方法要在田间进行种植,最短需要一个季度。”显然种植季节和办案时间均不允许。无法通过对种子进行质量检测确定种子的品质,质量抽检这条路被堵死了;到四川和重庆部分区县印证涉案种子销售和生长情况的同志虽然马不停蹄,但要跑完川渝两地30多个区县,查清所有种子的数量和生长情况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也还需要时间。北碚调查组有收获,发现农业部于2009年12月8日,曾委托江西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当事人渝北仓库中库存的2200公斤“优30”稻种进行了抽样检验。并于2010年4月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其品种纯度仅为93%,低于国家标准值,判定该批“优30”稻种不合格,但其并非是农民反映强烈的“优1”和“优8”稻种,而且数量远远低于已查清的播种面积。与此同时,该种子公司开始借口已开展农民损失的赔付工作,当事人相关人员对办案人员避而不见,拒绝调查,案件调查陷入了僵局。
专案组研究分析案情
把握关键,以销售数量打开案件突破口
“维护农民消费者的权益是我们的职责,该案一定要不遗余力,彻底查清!”重庆市工商局局长黄波十分关心案件查办情况,也给专案组增添了办案信心。
专案组经过汇总分析,发现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优1”和“优8”两个品种的种子投诉量最多,普遍存在出芽率不齐,杂株率高的现象;二是被农业部抽检的“优30”种子不合格,但数量却并不多。“当事人会不会将‘优1’和‘优8’掉包为‘优30’种子对外销售?”专案组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
为证实猜想,专案组调整思路,决定收紧拳头集中清查涉案种子销售数量。专案组调集15人夜以继日的对当事人的销售账目和种子库存情况进行逐一核对。果不其然,经过逐一比对,发现该公司库存的“优30”比账目上少13万公斤,而其新生产的“优1”和“优8”刚好也是13万公斤,都是13万公斤?如此大的数量却高度重合!专案组的同志们信心大增。
抽丝剥茧,追查“优30”稻种去向
当事人绝不会束手就范。办案人员询问当事人账上的13万公斤“优30”种子去向时,当事人称13万公斤“优30”稻种以肥料的名义卖给了河南人朱某。当事人心里盘算着办案人员不会去河南调查,去了也找不到朱某。然而专案组却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绝不放弃。专案组分析认为用种子做肥料不如工业方法快,朱某千里迢迢到重庆买种子回去作肥料成本高。而且当事人实际账目中销售数量已经存在巨大出入,当事人的说法其中必有猫腻!专案组决定立即派人到找到朱某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务必查清13万公斤种子的去向。
查找朱某的过程相当曲折,办案人员从当事人提供的朱某的信息入手,用了10个小时行程近1200公里,先后到湖北武汉、河南信阳查找朱某都没有结果,最后办案人员凭借朱某开办公司的信息,在河南光山县找到了朱某开办的公司,但朱某却一直对办案人员避而不见。调查人员一方面与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希望找到朱某配合调查核实情况;另一方面则通过电话与朱某积极对话,晓以利害,争取突破。
在各种压力之下,朱某终于出面接受调查,朱某承认由于其与当事人经理易某是同学关系,当事人与朱某串供,希望朱某作伪证说其购买了13万公斤“优30”,而朱某实际并未购买一粒“优30”种子。“当事人说谎,13万公斤种子另有去向!”突破了朱某,取得关键证据,给专案组以极大的振奋。
正面交锋,金蝉脱壳难逃水落石出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专案组决定再次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锋。不但当面戳穿其谎言,而且耐心细致地向其宣讲政策、阐明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大量的销售证据等铁证及专案组强大压力下,当事人不得不将事实真相和盘托出,一出瞒天过海的黑幕终于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当事人在08、09年共生产31万公斤“优30”稻种,到2009年10月,仍库存18万公斤滞销,由于种子长时间存放,会影响其出芽率,为减少损失,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其中的13万公斤“优30”稻种改头换面,包装成“优1”和“优8”稻种对外进行销售,截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对外销售“优1”4万8千公斤、“优8”4万公斤,获利69万余元。
改头换面后的“优1”
挥剑除恶,红盾之光熠熠生辉
案件查清后,对当事人的处罚也并不顺利。由于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利用其教授、学者、科学家的身份,动用各种关系向工商部门施压,对这起严重扰乱农业生产秩序,严重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却只认账不认罚。面对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面对庄严神圣的国家法律,面对肩上熠熠生辉的红盾,重庆工商人未有退缩、未有手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假“西农优1号”稻种19238公斤、假“西农优8号”稻种12054公斤;没收违法所得699258.58元;罚款5594068.64元的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送给司法机关。
没收假种子
历史不会忘记,本案是近年来重庆市工商系统查处生产经营假种子行为的第一案;也是在2010年重庆卫视播出的“3.15”打假维权专题节目上公开曝光的红盾护农第一案。我们更不会忘记,在田间给农民兄弟发放假种子补偿款的那些感人场景。“三进三同”虽然结束,一把红盾打假的利剑却永远屹立在广袤的农村大地。哪里有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工商的红盾之剑就将斩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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