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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铸就利剑斩黑手

2015年09月16日08: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4年5月21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张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广告短信一案进行了宣判,张某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原来,张某之前花7.5万元从深圳购买了5套“伪基站”设备,替房地产公司发送房产等广告短信,最终被无线电管理机构利用技术手段成功定位。

其实,张某因非法设置、使用“伪基站”而受到法律制裁,这仅仅是2014年全国许多类似案件中的一个案例,是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2014年,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发起了针对伪基站的“歼灭战”。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一台台干扰无线电秩序、发送垃圾短信的“伪基站”被查获,一个个利用“伪基站”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伪基站”日益猖獗

“你好,我是房东,我现在正在外地出差,请将房租打到我爱人账号上…… 汇好后给我回个信息。”

近几年来,一些手机用户经常会莫名其妙地收到类似通过“伪基站”发布的手机诈骗信息,让人不慎其烦;有的用户不慎落入了犯罪分子精心布设的陷阱之中,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所谓“伪基站”,其实是一种具备移动通信基站功能的非法无线电设备。由于“伪基站”占用的是合法移动通信频率,当“伪基站”设备开启后,它能自动搜索周围数百米至几公里半径范围内的手机信息,使之与“伪基站”设备实现连接。此时,不法分子会通过“伪基站”向手机用户强行发送各种各样诈骗和广告短信;其发送信息的号码可以随意设定,甚至可以设定为银行、电信运营商的特服号,因而对手机用户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已形成了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的利益链条。他们在利用“伪基站”实施不法行为时,往往会将“伪基站”设备安装在汽车上,采用“运动战”的方式,在城市街道、商圈等人流密集场所群发短信,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自2012年底以来,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出现了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发送各类虚假诈骗短信的行为。此后一两年,通过“伪基站”实施的各种不法活动越演越烈,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伪基站”一旦投入使用,往往会造成公众移动通信网络的拥塞,直接影响了公众移动通信秩序;而且值得关注的是,“伪基站”所发布的大多是诈骗信息或虚假医药、涉赌等广告信息,直接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甚至会影响到国家安全。

多方联手铸利剑

依法打击各类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设备的行为,有效维护良好的电波秩序,确保各类无线电业务安全运行,这是无线电管理机构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几年来,针对“伪基站”不断泛滥的状况,无线电管理机构积极应对,携手电信运营商不断加大无线电监测力度,查处了一批不法分子,但设置、使用“伪基站”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扭转。

探究起来,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查处“伪基站”的难度越来越大。“伪基站”设备体积小且处于流动状态,不法分子的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无线电管理机构排查、定位和取证、查处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查处的难度不断增大,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这是因为,“伪基站”是一种新出现的违法形式,在查处设置、使用伪基站的案件时,如果涉及诈骗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有明确的罚则。而对于利用“伪基站”发送营销广告短信等行为,在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时,往往会遇到法律适用的问题。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最高罚款额度为5000元,这显然不能对不法分子产生强大的威慑力。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处罚力度不足,成为查处“伪基站”案件中的主要制约因素。

“伪基站”的不断泛滥和产生的严重危害,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统一部署, 2014年初,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为了给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明确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犯罪行为,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等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他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设备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对组织指挥、实施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的犯罪分子等,予以重点打击、依法严惩。该意见的出台,为打击这一新型犯罪提供了强大法律支撑。

为了使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9部门明确提出,要破获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一批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和利用“伪基站”设备实施电信诈骗、非法广告推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骨干分子,端掉一批非法生产窝点,收缴一批“伪基站”设备;同时,要推动解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遇到的法律适用困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严密等法制建设问题,探索建立有效防范和及时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

自2014年年初以来,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声势。

重拳出击不手软

为了推动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专门成立了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组,制定下发了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信系统开展专项行动作出了全面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总工程师张峰分赴河南、山东、浙江、江苏、陕西、上海、黑龙江、云南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有力支持了各地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作为部内牵头司局,会同部内相关司局,积极配合中央网信办、公安等部门,对全国无线电管理系统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提升无线电监测技术水平,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投入资金,采购了近300套“伪基站”专用识别侦测系统。面对人员少、装备少的实际困难,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针对“伪基站”高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把有限的人员和设备集中起来打“歼灭战”。黑龙江省组织开展了代号“雷霆行动”的专项打击行动,集中全省57名无线电管理系统精干技术人员,分成16个突击清查小组,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分赴全省“伪基站”高发地区开展集中查处,形成了对不法分子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专项行动中,全国无线电管理系统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配合公安机构开展“伪基站”的监测和排查,共出动人员35399人次、无线电监测车14309车次,动用监测定位设备17117台(套)次,无线电监测测试时长80025小时;配合公安部门查处“伪基站”案件1996起,查获“伪基站”设备2537套,协助公安部门鉴定设备1367起。专项行动结束后,公众对“伪基站”垃圾短信的投诉量下降了87%,境内网上涉及“伪基站”违法信息数量下降了90%。

此次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果的主要经验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尚未完成修订的情况下,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成为斩断不法分子“黑手”的利器。与此同时,公安、工信、工商等多部门形成了联合工作机制,并从伪基站的产业链入手,加强了对“伪基站”设备生产、流通环节的严格监管,有效压缩了“伪基站”的生存空间,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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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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