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华,1974年出生,1996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新疆自治区分行工作,一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先后为建行新疆分行代理民事诉讼几十起,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2003-2005在美国德州A&M大学人口统计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2005年通过招聘考试到新疆保监局从事保险监管工作。工作以来,她怀着对保险监管事业的一片赤诚之心,全身心地投入到监管事业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一、扎根边疆,甘于奉献
罗华出生在新疆,父母都是在新疆工作并退休的高级工程师,用新疆当地的话说,她是一个地道的“疆二代”。她本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建设银行新疆自治区分行工作,虽然工作条件优越,但为了进一步丰富自己的阅历和学识,她于2003年自费留学美国,2005年取得美国德州农工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因为家庭原因,毕业后,罗华同志放弃了留在美国或到内地发达城市工作发展的机会,又回到了乌鲁木齐这座她热爱的出生地。经过慎重选择考虑,在报考通过保监会的招聘考试后,投身于新疆的保险监管事业,在新疆保监局一干就是十年。2005年到2015年这十年间,她由一名普通干部一步步晋升到处长助理,靠的是踏实肯干严谨的工作作风,靠的是谦逊诚恳待人的品质,靠的是较强的工作能力。这十年期间,罗华先后在统计研究处、中介处和法制处三个处室多个岗位工作过,都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在新疆保监局年终考核评选中,她曾2次被评选为年度个人优秀。
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爆力恐怖事件,之后,又于2014年4月30日、5月22日在乌鲁木齐火车站、公园北街相继发生爆恐事件,炸死炸伤群众上百人,严重影响和扰乱了省府城市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这几年间,在南疆也相继发生多起爆恐案件,新疆社会维稳形势因此变得更加严峻,汉族干部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在这种社会环境氛围中,罗华的很多同学朋友相继移居内地省份,而她选择留下来坚守在工作的岗位。在此后与同事的聊天中,她提起过当进没走的原因,主要是看到单位领导同事们在危难关头的坚守坚持,让她深切感受到在边疆从事保险监管工作的职责使命感,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是受到领导和同事们在危难时期敢于担当的精神鼓励,是难以割舍与领导同事们的团结友情。有过这次经历,她的心变得更加沉稳和坚定,因为她懂得,个人只是社会这个大机器中的一颗小螺丝钉,扎根边疆地区更能发挥和体现个人的价值和作用。
二、勇担责任,推动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更上一层楼
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及国内“三投势力”影响,新疆维稳形势趋于严峻,为此,新疆自治区党委决定自2013年起,在全自治区范围长期开展“重点乡镇集中整治工作”和“三民工作”,要求各机关单位下派工作组驻村开展“三民工作”和“集中整治工作”。新疆保监局2013年到2015年间相继下派了15名干部长年驻村开展工作,所在岗位工作都交由在家的干部承担,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正是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在法制处处长被下派驻村工作的情况下,罗华勇敢承担起法制处临时负责人的角色职责。凭着对监管事业的热爱,以其高度的责任感和满腔的工作热情,推动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更上一层楼。
(一)依法行政,严格法律审查工作
作为专业处室的负责人,罗华同志一直坚持管理处室不脱离业务的原则,一是承担案件审查工作,加强与业务处室的沟通交流,确保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充分把握。在承担具体的案件审查工作之外,还对法律事务科其他同事的法律审查工作进行把关,对疑难复杂问题组织集体讨论研究,既保证了法律审查意见的正确性,又提高了同事们的业务水平。她狠抓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流程的规范化,严格执行个人主审和全处审议的两审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质量明显提升。二是严格审核全局各类合同、规范性文件及监管事项。在法律审核工作中,罗华同志注重以点带面,把每个问题当成课题来研究学习,严防法律风险。先后对行政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违约制裁措施、金融监管措施的法律定位、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行业协会保证金的合法性、营销员离职的法律救济等监管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成果与同事们分享讨论,提高法制处干部的专业水平,严守依法行政底线,杜绝法律风险。
(二)加强培训,提升全局依法监管水平。罗华同志注重结合保险监管工作实际开展法制培训,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一是在总结历年来保险监管行政处罚工作取证过程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基础上,紧密结合现场检查工作实际,全面分析保监会及新疆保监局历年来的行政处罚案例,选取典型案例,定期召开各处室共同参与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例研讨会,结合具体案例讲解法律规定,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二是结合《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出台,及时邀请高级法院资深法官为全局干部和行业保险纠纷调解员开展专题讲解,提高了干部对保险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水平。三是及时总结信访投诉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结合我局面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压力加大的新形势,查找执法漏洞,交流执法经验,有的放矢开展培训,降低行政执法风险。
(三)加强理论研究,提高专业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为切实解决我局执法取证过程中的难点和疑点,在汇集法制处在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常见证据问题,结合各处室意见,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取证常见问题释疑》,进一步完善了新疆保监局依法监管的制度建设。她撰写的《保险法“法律责任条款”在实践中的适用》、《保险营销员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先后发表在《保险研究-实践与探索》,《保监会统计研究》等刊物上。二是开展历史案例研判。为了提高案件审查的质量,积累法治培训素材,罗华同志带领全处干部对2009年新疆保监局实行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以来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例以及保监会2010年以来在外网上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分析研究,选取重点案例进行集体讨论,并撰写案例分析心得体会,既提升了处室干部的专业知识水平,又为制定新疆保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积累了历史数据。
(四)全面谋划,做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
为做好诉调对接制度的制定,罗华同志与自治区高院、乌鲁木齐中院沟通联系,安排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向法院提供保险纠纷调解平台的建设和运作情况,组织辖内保险公司统计保险纠纷涉诉案件情况,推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及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使得乌鲁木齐地区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正式开始实施。她多次参加法院和保险业代表共同举办的诉调对接工作研讨会,就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开展的范围、方式和配套制度等内容,协调统一法院系统与保险行业协会方面的意见。她全力做好对保险行业调解平台建设的工作指导,督促保险行业协会规范调解程序,充实调解员队伍,组织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代表与法院召开专题座谈,为在乌鲁木齐地区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罗华同志一直默默耕耘在保险监管法治工作的前线,在平凡的岗位上锐意进取,精益求精,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同时,又通过一项项法律审查、咨询和培训工作,带动全体保险监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为保险监管事业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律防线,为新疆的保险监管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相关专题 |
· 法治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