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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监局法制处姚琴:保险监管法制领域的默默耕耘者

2015年09月16日14: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审核案件材料

姚琴,女,36岁,现任安徽保监局法制处处长助理。今年,是姚琴在法制处工作的第8个年头。2008年法制处成立伊始,领导的嘱咐依然在她耳边回响,“法制虽然不是监管的前沿,但对依法监管至关重要,你是法律科班出身,要帮我们把好这个关。”虽是三言两语,却饱含信任和期待。从此,她就在保险监管法制岗位上扎下了根,用一天天平凡的坚守和默默的耕耘诠释所肩负的责任。

依法行政的监督员

检查处罚是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权力所在。法制处成立后,将规范检查处罚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内容,处领导把建章立制的重任交给了姚琴。通过学习借鉴其他执法单位的经验,并结合局内实际情况,她起草了《行政处罚委员会工作规程》、《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其中确立了查处分离工作机制,并建立了案件审核小组-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处罚委员会“三级审核、三级把关”的工作机制。查处分离有关制度的建立为行政处罚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实施,为后来保监会系统建立查处分离机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担任案件审核小组组长审核了几个案件之后,姚琴感觉到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检查办案的同志们不太重视证据采集,如复印件既没有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也没有提供者的签字盖章,甚至复印的内容都看不清楚;调查笔录关键地方有涂改,被调查人未签字;还有些案件证据全是涉案当事人的供述材料等。这样的证据,当然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能请检查人员补正。很快,一些不理解的声音出现了,“没干过几天检查还审核案子,我们在现场检查辛辛苦苦,她在这里指手划脚,她能让她自己去查好了”。不久,因为一个书证的内容能否证明案件事实,她和主查人辩得面红耳赤,吵了起来,几天相互不理睬。经历了这些,姚琴有些犹豫了,她是个温和的人,不喜欢和别人有冲突。可是如果不坚持,自己的岗位职责怎么办呢?最终,责任感战胜了其他想法。

参加安徽省高院道交审判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座谈

接下来,她更加注重和检查同志的沟通交流,耐心向他们解释证据和程序在行政处罚中的重要性,也了解现场检查中的各种困难,为调查取证出谋划策。同时,她认真研究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保监会关于检查处罚的各项规定,着手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要点》、《现场检查报告编制规范》等制度,将对各类证据的形式要件、审核标准以及证明力等要求纳入其中,方便大家在办案中遵照执行。她还着手汇总了安徽保监局成立以来的行政处罚情况,建立行政处罚基础数据库,促进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与实施尺度的统一。

经过不懈的坚持和努力,局内逐渐建立了检查处罚标准化体系,检查处罚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如今,办案要重程序、重证据的观念已深入同志们心中。经常有同志从检查现场给她打电话探讨取证工作,遇到一些重大的案件,她和法制处其他同志也会主动赴检查现场协助固定证据。8年来,她审核处罚案件200多件,制作处罚文书600多份,没有一起行政处罚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姚琴的工作也获得了大家的支持和认可,在年度考核中她多次被评为优秀或先进。

参加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座谈

保险法制环境的协调员

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是法制处的另一项重要职责。针对消费者关于车险理赔难的呼声和保险行业关于诉讼超赔多的反映,处内研究决定将改善车险诉讼环境、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作为重点。姚琴是法制处的业务骨干,自然要带头攻克难题。

课题确定后,2012年初,姚琴和法制科的同志们启动了道交事故理赔诉讼案件的专题调研。他们广泛搜集典型案件60余起,认真研究每一个案件的判决文书,归纳出车险诉讼中四大类争议焦点问题,即交强险条例第22条的解释、免责条款提示说明的认定、司法鉴定意见的采信、理赔项目的计算依据等。而在争议的背后,又隐藏着法律法规不严密、社会诚信环境不佳导致的假证据泛滥、保险行业自身条款不严谨和承保理赔不规范,以及法院维稳压力和法官对行业的一些偏见等原因。除了要督促行业练好内功外,与有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必不可少。

2012年,处内将与安徽省高院的沟通协调作为重点,意图推进省高院统一全省各地审判标准,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为了双方能够顺利对话,针对四类焦点问题,姚琴广泛搜集全国各级各地30多家法院的相关审判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合法性、合理性等角度开展深度研究,结合安徽省情提出18项建议。为保证观点的客观公正,还请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从中立的第三方角度,对案例的典型性、焦点问题的准确性和建议的合法合理性进行客观评判。做足了功课之后,在处领导带领下,开始了与安徽省高院的沟通协调。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沟通逐渐深入,最终建议绝大部分获得了法院的认可。2013年底,安徽省高院出台了道交案件的审判指导意见,其中关于诉讼主体、赔偿责任范围、非医保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追偿权、诉讼费适用规则等多项规定,体现了对事故受害人、保险公司等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

参加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工作座谈

诉调对接是快速有效化解车险理赔纠纷的一个重要手段。2012年6月,法制处指导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庐阳区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探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2013年,以最高人民法院和保监会推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为契机,在处领导带领下,姚琴和同志们先后指导推动合肥、马鞍山、池州、黄山、滁州等地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其中,马鞍山市实现各县区法院诉调对接全覆盖,并且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乡镇法庭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

车险诉讼案件90%以上涉及人伤。2014年,推动规范车险中的伤残鉴定又被法制处作为改善车险诉讼环境的另一个重点。姚琴和同志们依旧从调研分析做起,搜集典型案例、梳理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措施,最终确定以规范鉴定程序为突破点。经过与安徽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处的多番座谈,双方达成多项共识。2014年10月,保监局与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联合发文主要以保障保险公司到场权为重点,着力解决鉴定程序不透明问题。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违规鉴定、利用鉴定进行保险诈骗和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行为,并对通知到场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开展检查处罚法律法规讲座

普法教育的宣传员

普法是每一个法律人的责任,身为法制处的一员,搞好保险法制宣传教育更是义不容辞。8年来,姚琴为监管干部、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人身险公司组训讲师等讲授保险法律法规20多场次,培训2000多人次;拟写普法案例30多篇,刊登在安徽省内主流媒体上。如今,安徽法制已经形成了面向机关的“法律讲堂”、面向行业的“送法进公司”和面向社会的“案例与保险”报刊栏目三个品牌,姚琴很欣慰其中都有自己的一份汗水。为方便监管干部和行业人士学法用法,她还先后3次承担了《保险常用法律手册》的编辑修订主要工作,先后3次承担了局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查阅梳理的文件多达几千份,在繁杂的文件梳理中表现出了百倍的耐心和细心。

此外,姚琴也没有放松自己对法律的学习研究。她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保险法开展研究,撰写关于保险理赔程序与时限、先行赔付、行政处罚设置、行政处罚裁量等多篇文章,有的被保监会信息刊物采用,有的则被《保险研究》(实践与探索)、《中国保险》、《保险职业学院学报》等刊登。

回首8年来的保险监管法制工作,姚琴觉得自己既无丰功,更无伟绩,她惟愿自己默默地不懈地耕耘,终能收获一片法治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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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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