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联合执法前,哈洪江处长带领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对乌市各大型超市开展摸底检查
哈洪江,是在新疆从事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时间最长的一位干部,1996年11月,他满怀豪情的来到新疆专利局刚成立的法律事务部上任。新疆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并没有他当初想象的那么简单,复杂技术性和刚性的法律条文,使很多具有法律工作背景的人都望而却步,当时的新疆专利商品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不法商人为追求暴利,利用专利技术在消费者中的良好信誉,打着“专利”的名义,兜售着假冒伪劣商品,即使在正常的专利产品上,在标注专利标记时也存在诸多的不规范现象,在市场里、广告中,有标注专利标记的100件产品就有60个不规范或存在冒充专利的行为。生产企业之中,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搭便车,拿来主义”盛行,侵犯专利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却很难得到有效维护,当时新疆专利局,自成立总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不足十件,已经影响到新疆广大科技人员搞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专利保护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就没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受到不良影响,哈洪江深深的明白这一点。这位已近而立之年,且具有理工科背景,并在科技领域已有十年管理工作经验的干部,从骨子里就感到有一种压力,凭借着知难而上的毅力,暗下决心,一定要干好,坚决扭转不利局面,他带领本部人员面向市场,面向广大专利权人,很快进入全系统执法先进行列。2000年变更升格后的知识产权局,面对“入世”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他进一步理清思路,勇于担当、向既定的目标发奋进取。
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七巡回审理庭在新疆知识产权局建成,图为知识产权局局长与法律事务处全体人员在审理庭合影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打好基础,练好兵”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保证。
专利保护工作具有专业领域广泛,技术性强,法律性强的特点,没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专业知识,很难胜任工作岗位,他意识到提高执法质量,加强业务学习是执法工作的关键所在。时间紧,任务急,原则性强,他提出一个口号:执法工作是课堂,自己甘做小学生。 他制定学习计划,具体到每月、每周。不管有多忙,不论遇到什么事,雷打不动的进行学习。他不仅自己钻研各种业务书籍、法律法规,而且督促、组织全处干部确定每周都有执法日、学习日,注重学习与实战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遇到特殊案件集体进行多次案例分析与探讨,通过此举,法律事务处同仁的学习积极性大增,办案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为了增强学习效果,他时常要求本处干部在每次执法行动后都谈谈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这样不但加深了印象,而且有利于同平时的执法办案相结合,现实意义不言而喻。针对全疆知产权办案能力不高的现状,他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每年多次赴地各地州指导、检查、培训,有人遇到疑难案件向他求助时,他亲自赴当地和地州干部一起调查取证、共同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一同到局里汇报。通过言传身教,地州执法干部很快就能上手,目前各地都有几名能够独挡一面的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普遍明显提高。
2012年中国亚区博览会期间,哈洪江处长与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咨询
二、攻坚克难,领导带头,勇于争先。
针对新疆地域辽阔,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们的法律意识淡漠的不利因素,结合基层执法的实际需要,增强上下互动、协同作战,积极落实国家局执法工作重心下移,保护工作端口前移的举措,充分发挥和调动地县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动性、主动性。在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哈洪江同志经过分析,提出采取区地县三级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的形式,力争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在专利执法工作中,全区专利执法人员努力克服执法手段不强、执法条件弱、交通不便、人员不足等因素带来的困难,尤其是新疆开展“访惠聚”工作,二十万干部,分三年全部入村下基层以来,执法人员不足的现象更为突出,为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及时调整执法人员,整合执法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协调机制,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的人力物力经费的支持,积极开展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执法、上下联动执法,区局执法人员下基层带领指导办案,更加常态化,切实有效地推进了专利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4年11月第八届中国专利周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赴华凌建材市场开展专利执法检查及执法宣传活动
为加大办案力度,冲到办案第一线是常有的事,“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是新疆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常有的事,专利侵权案件的发生具有季节性特点,夏天的农机案件,冬天春节前最寒冷的季节食品包装案件相对集中,不管是40度的高温,还是负30度以下的严寒,经常可以看到哈洪江与执法人员到办案现场的身影。“党员干部带头干,执法人员加点干”的场景经常涌现,“执法干部下现场,案件线索就出来”,在新疆的专利行政执法干部中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为加强对地州执法工作的指导,提高地州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他在本处将执法工作分成南疆、北疆和东疆三个责任区,交由本处的执法人员分别负责,责任到人,便于管控。只要有空他就到各地州了解当地知识产权执法情况。由于经常下地州,他和各地州执法干部的关系也更加紧密,多数地州执法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在他的带动下,多年来,新疆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全区各级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质量月期间,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检查活动,并开展展会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创立了查案促宣传,宣传促审案的良性循环模式。2011年至2014年,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共办理各类专利案件861件。哈洪江同志每年至少下地州参与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数十次,足迹遍布十多个地州,近三十个县市区。今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局局受理了“管道用耐高压旋转补偿器”发明专利侵权案,为了解案情,分析技术,他前后三次,行程近两千公里,往返克拉玛依办案,调查取证,最终查明案情。
2015年“4·26”期间,哈洪江处长带领局执法人员对大型商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办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三、健全法律法规、注重机构、队伍建设,把握正确的执法理念。
新疆知识产权局的积极争取下,由哈洪江牵头主办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的意见》,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下达,提高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认识,到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和投入等七个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新疆专利保护条例》也面临着修改,哈洪江积极争取自治区人大对条例尽早修订,经过两年时间,新修订的《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从原来的没有章节,只有保护内容,扩展到专利创造、应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内容,并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新疆专利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推动执法机构建设,利用到地州市工作机会,积极向有关部门宣传专利执法工作与维权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中国(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并于2013年在伊犁州、巴州、昌吉州和喀什地区设立了新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开通了“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全区形成了由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联动的整体执法与维权格局,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为了切实提高新疆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的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及处理侵犯专利案件的质量,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法制理念,办案就像做事,要有抓铁留印,脚踏留痕的气度,坚决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办情绪案,不暗箱操作,一切执法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实行集体讨论案件公开制度,不搞一言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论来自何方压力,均依法办案,不留情,在哈洪江主持法律事务处工作期间,没有发生过错案。经过努力2013年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共受理各类专利案件323件,同比增长80.6%;在2012年国家局发布了全国专利保护实力排名,新疆进入全国前十,排名第七位的好成绩;在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年度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中,新疆在全国参加考核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5位,创新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历史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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