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海关法治人,我觉得,多为执法一线解决一个执法疑难问题,多为企业解释一遍海关政策法规,就是在推动法治的进步。”没有振聋发聩的口号,也没有华而不实的辞藻,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单薄的姑娘如是说。她,就是宁波海关法规处主任科员——韦佳。此刻,她已怀揣法治的梦想,在海关法制岗位上默默耕耘了九个年头。她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真诚待人的处事风格,赢得了周围同事的充分肯定。她胸怀全局、甘于奉献、勤奋踏实、勇于创新,充分展现了一名海关法治人的精神风貌。
主动作为 做人民满意的法律人
“其实,依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并无矛盾,关键是要准确把握法律本身的要义,公平公正执法,积极作为,主动作为,这样人民才能满意我们,国家才能信任我们。”韦佳,以自己的行动,实践着她心中的法治梦。
2013年,一个偶然的电话引起了韦佳的关注。原来是一家企业来电反映,自己出口的一批价值200万的货物因为归类迟迟难以确定,已经在口岸滞留了3个星期,眼看这批货物离外商的交货期越来越近,再不出发,船期就被大大延误,如果外商借此取消订单,企业将面临着巨额的损失。企业一再强调,自己愿意交一定的担保金让货物先出去,如果事后确认归类有误,愿意承担后果。“出口货物担保放行?这在海关系统没有先例,到底可不可以做?如果这样做了,对国家利益有没有影响?遇到这种情况的企业多不多?”一边是企业负责人焦灼的声音,一边是海关实务操作从未涉猎的禁区,韦佳的内心激烈地挣扎着。对,还是得看法条,找依据,观现状!定下心来,她开始查阅相关法条,研究出口货物担保放行的可行性;她精心挑选各种类型的出口企业数10家,深入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的呼声与需求;她反复与业务现场沟通与确认,确保通关实务操作无障碍。经过韦佳与同事们的共同奋战与努力, 2013年11月,宁波海关正式出台了《出口货物担保放行管理办法》,真正为出口企业减少了因归类认定过程而产生的滞港时间与经济损失。多家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感谢:“宁波海关出口货物担保放行制度为我们企业产品出口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出口更有底气了!”据统计,宁波海关出口货物担保放行制度出台一年多来,已经为200余家企业办理了担保手续,担保货值近亿元,目前,该项制度已经从原来仅涉及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逐渐扩展到商品归类、性质、完税价格认定等各个环节,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快速通关保驾护航。
深入企业实地了解出口货物担保放行需求
企业向海关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勇挑重担 做普法战线上的女汉子
没有缉私警察的英明神勇,也没有税收战线的屡建奇功,她说:“海关普法工作很平凡,靠的就是时间,用的就是耐心,哪里需要我,我就在哪里。”从“四五”普法到“五五”普法再到“六五”普法,她累计接听各类法律政策电话咨询2000余次,接待咨询相对人500余人次,组织参加各类法制教育培训400余次。8.8海关法制宣传日有她挥汗如雨的身影,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时的烈烈寒风吹不走她心中普法的热情。
耐心解答相对人的咨询
雨日里的广场法治宣传
2014年下半年,宁波海关决定在关区内推出每周一期的“案说法理”普法案例,这项重任自然就落到了普法小能手韦佳身上。作为法治战线上的老兵,编案例自然不在话下,可是这次案例的编写要求却是有点不一样。“要生动!要让学法律的和不学法律的同志都能看懂!要有代表性,主流业务领域都要涉及!最关键,要将法治的理念通过这些案例传播出去,要让我们的关员在执法的时候学会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思维想问题!”领导的要求历历在耳,韦佳觉得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她静下心,埋下头,开始做策划、找案例、写案例,她精益求精,一句一句的推敲,一字一字的咀嚼,不满意,删掉,再来!一稿、两稿、三稿...多少个挑灯夜战的夜晚,多少个忙碌编写的周末,那段时间,连年幼的女儿都已经习惯了家庭活动中妈妈的缺席:“妈妈肯定又是写案例去了!”到了2014年末,二十五期案例按进度在关区里一一呈现,整体质量很高,取得了相当不错的反响。一线执法的很多同事都说:“这些案例对我们的执法太有指导意义了!”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她觉得,此刻,离她的法治梦更近了……
学以致用 做法治业务上的内行人
韦佳深知:“要做好海关法治工作必须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业务功底,需要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做一些基础性研究工作,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只有不断的学与用,才能真正得到进步。”近年来,每当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制度出台时,韦佳总是在第一时间认真学习相关解读、专家观点,分析其在具体工作中的应用难点。她参与编写《宁波海关执法工作指南》,切实解决一线执法疑难问题;她编纂《宁波海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例选编》,用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呼唤执法意识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她编制总署已修改规章新旧对比图,利用网络开展学习,实现普法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犹记得,2010年的大年三十,大着肚子的她还在伏案工作,领导劝她早点回去休息,她说没关系,预产期还早,结果第二天就临了盆;犹记得,2014年丈夫因工作离家半年,总署又指明要她去集中工作,她二话不说,把孩子托付给家里的老人,就匆匆踏上了行程。翻开她的笔记本,密密麻麻的记录着亟待完成的各项工作:关区业务制度管理办法、关区指导性案例编写、行政审批工作的落实……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不凝聚着韦佳和她的同事们的汗水与心血!
除此之外,她还笔耕不辍,书写着对海关法治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她利用业余时间先后撰写理论研究文章十余篇,其撰写的《扎实工作 勇于创新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建设法治海关中的重要作用》等多篇文章在《海关执法研究》、《中国律师》等多家杂志上发表;其撰写的法治理论调研文章在关区屡获奖项;2012年,在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中,她撰写的《关于现行行政复议法中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一点思考》一文更是荣获了全国一等奖。
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文中荣获全国一等奖
辛勤的工作结出累累硕果,九年来,因为在法治工作中表现出色,韦佳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4年,她更是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立足本职向未来,依法行政展情怀,韦佳坚守着她的法治梦想,谱写出了人生道路上的精彩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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