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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健康促进处石琦:依法控烟 促进健康

2015年09月16日10: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健康促进和控烟履约必须以法制作为保障。”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健康促进处处长石琦同志时刻以这句话提醒着自己。从事健康促进和控烟工作5年,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岗位,勤勉尽责,务实奋进,以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积极投身健康促进和控烟立法、执法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荣获个人三等功。

一、以立法为基础,推动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本科四年的法学专业训练,13年的卫生行政工作经验,特别是参与起草和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丰富行政法制工作经验,石琦处长在轮岗至健康促进处之初,就敏锐地提出,必须以法律手段改变人们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比单纯靠健康教育效率更高、效果更好。为此,她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立法,努力使健康促进工作有法可依。

(一)积极参与《基本卫生法》起草。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基本法,《基本卫生法》至关重要。石琦深知这部法律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起草过程中。经过认真研究,她撰写了健康促进专章内容,经司领导审核后提交法制司参考,提出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和策略、加强健康促进体系建设、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健康促进等建议,为《基本卫生法》提供立法参考意见。

(二)组织开展健康促进立法研究。针对国家级健康促进立法仍是空白的情况,她组织有关专家、第三方研究机构,开展健康促进立法专题研究。引领研讨立法研究框架,确定立法研究方向、重点领域、国别经验范围等,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健康促进立法分析报告,及时提高有关部门和机构参考。

(三)推动健康促进工作顶层设计。大力推动成立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和控烟履约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组织实施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健康中国行、光彩藏区健康促进工程等重大项目,凝聚全国健康促进系统的力量,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担任第八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组委会成员,从中协调,成功申请承办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给中国健康促进工作走向世界创造了历史机遇。

二、以履约为契机,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法制化进程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公共卫生领域第一部国际法。石琦担任控烟履约工作国家级协调员,以保护群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为己任,不仅是依法控烟的推动者、倡导者,也是“控烟成瘾”的志愿者。

(一)牵头起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上报控烟立法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14年三类立法计划。石琦根据委主任和司领导指示,组建起草小组和专家组,牵头起草《条例》送审稿。经过一年多的起草、调研、论证过程,《条例》送审稿于2014年10月经委主任会议审议后,提交国务院法制办。送审稿坚持严格按照《公约》要求,实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室外场所全面禁止吸烟,采取政府和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健康教育和戒烟服务,突出对未成人的保护,将中国尚未实施的有效控烟干预措施作为保障公共场所禁烟的综合性措施予以规定。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通过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对《条例》送审稿的意见。送审稿一经公布,立即受到国际和国内社会各届的高度评价,纷纷呼吁不加修改地通过《条例》,实现“无烟中国”。

(二)推动《广告法》修订取得突破性进展。实施20年的《广告法》于2014年启动修订。尽管涉及烟草广告的只是其中的少数条款,但却是石琦同志关注的焦点。她反复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烟草专卖法》,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协调会,为委领导提供意见。在全国人大一审稿未实行全面禁止的情况下,石琦同志毫不气馁,坚持不懈地给领导提供意见,发动专家和媒体力量,坚定地推动按照《公约》第13条要求,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最终新《广告法》规定基本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做出了重要贡献。

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告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广告法》和原《广告法》相比取得了显著进展。一是基本实现了全面禁止烟草广告,明确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基本禁止了品牌延伸和品牌共享这一变相广告形式。二是将间接、变相的烟草广告纳入法律规制范围。三是基本禁止了以电子信息形式发送烟草广告。四是可以禁止通过互联网形式发布烟草广告。五是对违法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将采取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为防给销售点烟草广告留下口子,石琦同志联系、组织相关专家和媒体积极发声,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正确解读《广告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相关条款,为新《广告法》实施、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烟草广告危害营造良好氛围。

(三)积极推动地方控烟立法。5年来,石琦处长参加了哈尔滨、长春、青岛、天津、北京等城市控烟立法和执法工作,坚持推动各地克服阻力,出台符合《公约》要求的控烟立法。特别是积极推动《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出台,及时提供意见和材料,通过领导和专家,支持北京市控烟立法。在北京市法规出台后,积极宣传动员,为北京市控烟条例的有效实施出谋划策、进行培训。这一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禁烟令”,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内外舆论的一致好评。

(四)参与起草两办《通知》。多次起草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控烟工作批示的报告,参与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下发后,牵头制订《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联合相关部门加大落实力度。

(五)参加澳大利亚平装烟包世贸组织仲裁案件。多次参加案件讨论,提出意见,加强与商务部沟通协调,提出“健康利益高于商业利益”,支持实行警示图形上烟盒包装措施,防止其他国家烟草业以法律诉讼手段阻碍履约进程。

(六)参与起草部分《公约》实施准则。参加第五次和第六次缔约方大会,就第6条烟草税收和价格实施准则、第17和18条烟草积极替代实施准则等配套国际规则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通过有利于控烟的实施准则和文件,以国际法保护公众健康。

三、以执法为抓手,履行保护人民健康的执政理念

为将健康促进和控烟工作执法落到实处 ,石琦同志提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申请实施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能力建设项目,每年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将世界卫生组织健康促进领导力培训项目引入中国,成为第一个开展健康促进领导力培训的国家,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赞赏和各省参加人员的好评。与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联合举办加强烟草广告促销赞助监管能力建设研讨班,提高卫生计生部门和工商部门执法能力。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联合开展控烟领导力培训,举办烟草和贸易培训班,提高省级控烟执法能力。

(二)加强宣传,发挥部门合力。加强健康促进和控烟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协调中央文明办、中国科协、教育部等部门,从2014年起连续开展“健康中国行”、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等活动,依托12320卫生热线平台,加强健康促进和控烟法制教育,引导形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

(三)强化监测评估,注重工作实效。每年开展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无烟卫生计生系统暗访评估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以科学证据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健康促进和控烟法制化工作规范、科学开展。

健康促进和控烟履约工作艰巨而繁琐,对事业的付出难免对家人有所“亏欠”。但是,石琦同志舍己为公的精神,深深感动着身边的工作人员,也赢得了委领导和司领导的认可。多年来,她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始终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健康促进和控烟履约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立法、执法、护法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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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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