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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肖广义:二十年磨一剑 出鞘自锋芒

2015年09月16日08: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叫肖广义,来自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法规处。转眼间,我从事统计法治工作已有二十余年。多年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刻地领悟到:统计法治工作既是统计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发展的保障,是统计工作的立足之本。我为自己从事这份举足轻重的奠基工作感到骄傲。我的统计法治工作生涯非常丰富,既有严谨枯燥的立法工作,也有活泼丰富的普法工作;既包涵宏观抽象的依法行政,也包涵具体细致的行政执法。这些工作看似相互独立,一经着手却发现融为一体,密不可分。就这样,在纷繁复杂的统计法治工作实践中,我且行且思考、且行且珍惜、且行且收获。

不曾相识初涉法 熟能生巧渐入门

1994年,刚刚离开大学校园的我,被安排到北京市统计局法规处工作。虽然大学期间学的就是统计专业,四年中完成了很多统计专业课程,刚一工作面临的却是从未接触过的统计法治工作,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感觉无从下手。法治工作和我所学的统计专业似乎隔着十万八千里。处里的老同事看着我有些茫然的样子,微笑着对我说:“别着急,慢慢你就会熟悉了。”那时正值北京市的第一部地方统计法规《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草案准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键阶段。由于当时电脑还不普及,我在老同事的带领下,一遍又一遍手工抄写经过一次又一次修改的草案,同时还要查阅大量的立法材料。在反复的抄写和查阅资料中,完成了我对统计法律从不曾相识到全面了解的过程。

肖广义在立法工作中

亲密接触挑重担 把握精髓慎立法

随着统计工作的发展,统计立法工作也在不断拓展和跟进,我先后参与了《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以及1997年和2001年两次对北京地方统计法规的修订。

2009年,因国家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构建了全新的统计法律框架,全面修订北京地方统计法规任务被再次纳入全市立法日程。此刻,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统计法治工作并主要负责法规制度建设的老同志,我自然要参与到这次修订中并承担起相应任务。虽然经历了多次地方法规修订,但面对新形势,我也时刻提醒自己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的新理念和新要求。那就是当前的立法工作更强调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更加注重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因此,前期论证调研和立法意见征集是迈好修订第一步的重中之重。

2011年,我和同事们会同人民大学法学院开展地方统计立法意向课题研究,组织召开政府统计系统、有关部门、调查对象和专家学者等不同方面的立法座谈会,设计立法调查问卷,向与会者广泛征集立法需求,搜集立法意见建议。通过梳理,归纳出8大类,30个立法调研题目。并针对立法需求,集中利用一周时间,试拟了含50条的修订草案草稿,反复研究,修改完善。2013年,修订《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被市人大确定为本年度立项。在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指导下,我积极参与调研,起草立项论证报告。经市人大审议后,修订条例列入2014年起草计划。起草过程中,之前多年的修订准备工作厚积薄发,我和同事们认真落实市人大立项意见,吸纳多方思路,围绕其中的一条一款反复研究,甚至争论。最终修订草案起草任务按时完成,条例草案经市政府批准,提交市人大审议。

超越自我赢蜕变 勤勤恳恳为普法

由于统计法治工作具有综合性和连带性,法治工作者经常要同时承担或者参与多个岗位的工作,法治宣传便是一个常项。法治宣传是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手段。刚参加工作的第二年,领导就安排我给企业讲授统计法,第一次走上讲台,我显得非常稚嫩,也非常紧张,几乎是照着讲稿念了一遍。但领导依然给予我很大的鼓励,“讲得挺好的,下次别紧张,放松些。”从那以后,我承担了一次又一次的讲课,授课对象也从企业统计人员扩展到企业主管统计的领导、政府统计系统和各部门以及来自基层的领导和统计人员,讲授的内容也从单一的统计法拓展到依法统计和依法行政,并在多次五年普法中为普法骨干授课。

肖广义主持知识竞赛

2003年,为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北京市政府统计系统组织了全系统的组队知识竞赛,领导决定让平日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我担任主持人。当顺利完成了从初赛到决赛数十场的主持,得到领导的高度肯定后,我也由衷地体味到超越自我、实现突破的自豪感。十年之后,《统计法》颁布30周年之际,为大力宣传依法统计,北京市政府统计系统再次举办由统计系统、政府部门、企业和基层组织等多方参与的组队知识竞赛,并要制作成节目在电视台播放。这次,我的任务由台前走向慕后,负责拟定竞赛方案、竞赛规则并参与设计竞赛答题。通过精心策划,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这次竞赛活动获得圆满成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连续两个月的加班加点、付出的辛勤和汗水终于得到了回报。

肖广义办理行政复议

  依法行政高要求 与时俱进迎挑战

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律实施是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统计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一大批行政法律的颁布实施,对统计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与此同时,开展统计登记、落实国家统计从业资格制度、实施涉外调查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组织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查处《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实施后的第一起违法案件、开展涉外调查执法检查、第一次对违法开展涉外调查的行为进行处罚、第一次与境外机构沟通、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桩桩的统计法治业务工作接蹱而来。几乎都是全新的,毫无经验可循。

我和同事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又一个的第一次,也迫使我们去主动学习和思考、大胆探索和尝试。我更加认识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复杂性和广泛性,时刻面对新的问题,时刻准备迎接新的挑战。为了能够胜任日新月益的法治工作,需要统计工作者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提升业务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接触法治工作之始,统计专业出身的我就自感在法律专业知识上的欠缺。笨鸟更需先飞,利用业余时间我完成了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的学习,积极参加国家和本市组织的各类法治工作业务培训,在工作实践中学以致用,摸爬滚打。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如今的我已经成为一名经验丰富,应对自如的统计法治工作者。

二十年中,我逐渐领会到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见证了统计法治事业的蓬勃发展,感受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充实快乐,也体会到统计法治工作的步步艰辛。伴随着北京市统计法治工作一路同行,亲历它取得的一个又一个成绩,甚感欣慰与自豪,也希望未来尽己所能继续为统计法治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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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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