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何建中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这一重大倡议很快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相关国家积极响应。“一带一路”战略,给我国海运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对于加快海运强国建设,使海运真正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为海运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一)海运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载体
我国海运发展历史悠久,并伴随着古“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而不断进步。早在秦汉时期,我国就开始将陶瓷、布匹、丝绸等商品通过海运输送至斯里兰卡、印度、埃及、罗马等国,同时,将毛织品、玻璃器皿等商品运回国内,成为古“海上丝绸之路”的起源。此后,古“海上丝绸之路”在隋唐时期得到发展,唐宋时期得到繁荣,并于明初由郑和七下西洋将之推向巅峰,但自明清以后逐渐走向没落。
古“海上丝绸之路”一直被视为东西方物资与文化交流的“对话之路”,是古代中国对外贸易的连接延伸和重要通道。海运是支撑古“海上丝绸之路”的唯一运输方式,义无反顾地承担着历史重任,与之生生相息,形成并完善了东洋、南洋和西洋三大航线,建成并发展了当时闻名世界的泉州、广州、宁波和扬州等港口。海运是人类现代文明进步的重要载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行业,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经济安全、推动对外贸易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海上丝绸之路”为海运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宗旨,就是要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推动沿线国家或地区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开展深入合作,建立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海运发展是实现“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重要载体和保障,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对海运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带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一条物流、商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多流融汇的经济走廊,将促进经济要素在沿线各国或地区间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海运发展必须契合这一战略机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优势作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改革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勇于承担起历史赋予的新的责任与使命。
从海上运输保障能力看,要立足自身发展现状,对标国际发展水平,打造保障有力的运输服务船队,完善海上运输航线与服务网络,提高运输便利化水平,强化海上运输通道安全与搜救能力建设,提升现代化发展能力和水平,打造畅通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从产业协调联动发展看,要将海运发展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立足海运主业加快推进航运金融、保险、交易、咨询等发展,依托海上运输服务积极吸纳商品、资金、技术、信息等并融入海运物流平台,充分发挥海运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中的主体功能作用,形成整体竞争优势。从国际交流合作看,要充分发挥海运大通道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增强我国与沿线国家或地区间的交流合作,在实现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发挥基础性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
二、把握规律,适应并引领海运发展新常态
(一)正确把握海运发展规律。
海运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市场化、国际化程度高,呈现周期性波动,具有鲜明的发展特点和规律。
一是海运发展具有明显的周期波动性。从多年的长期统计数据看,全球海运市场波动频繁,经历着繁荣与衰退的更替,但“苦日子长、好日子短”。在海运周期波动性与世界经济周期性低谷叠加的双重力量作用下,本次海运发展处于周期性低谷的时间较长。
二是海运发展具有明显的服务属性。海运是能源、资源和产品等全球经济贸易不可替代的运输方式,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从历史统计数据看,海运需求波动与国际贸易波动基本呈同步趋势,关联度高达70%,海运服务与经济贸易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三是海运投入具有明显的高风险性。海运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特别是作为海运基本要素的船舶造价较高,且随着船舶大型化趋势,单船造价不断提高。相对其它行业来看,海运业投入较高、投资回报率较低,历史数据表明,干散货海运企业投资回报率仅高于最安全的国债投资收益水平,油轮企业投资回报率略高于通货膨胀率。
四是海运市场具有明显的开放性。全球海运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国际海运业务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市场面向全球,企业在世界范围内自由竞争,船舶、船员等海运要素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企业和要素容易向海运政策优惠的国家或地区主动集聚。
(二)科学研判海运发展的需求和态势。
一是海运需求进入稳定增长的新常态。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延续,经济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又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部分发达经济体出现了经济转好迹象,自主增长动力增强,财政紧缩压力减小,对世界经济复苏形成更有力支撑;部分新兴经济体出现了金融市场动荡、资本外流和通货膨胀现象,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部分国家和地区政治局势紧张,造成能源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增添了世界经济复苏的难度。总体上看,未来世界经济将温和复苏,国际贸易平稳增长。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因素叠加的阶段,经济运行总体上是平稳的,经济发展处于合理的增长区间,经济增长将保持新常态。
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需求看,未来一个时期的世界海运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随着经济转型调整效果的显现,海运货物中的消费品、制成品等适箱货比例将继续提升,能源、原材料等大宗货类比例将会持续下降。据科研机构预测,“十三五”期的世界海运量、干散货和集装箱需求量的增速均将放缓,石油增速略微加快。我国海运需求也将进入新常态,增速虽有下降,但仍高于国际平均增速,预计“十三五”期我国海运需求量年均增速约5%。
二是运力供需平衡将实现理性回归。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前,海运业的空前繁荣使得船舶运力扩张加快,形成了造船高峰,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造船速度放缓,但船舶工业手持订单量占既有海运船队运力规模的比重仍高于10%的历史平均水平。未来一个时期,随着振兴船舶工业计划和促进海运业发展意见的实施,订造船行为将在结构调整中逐步回归理性,船舶工业手持订单量占既有海运船队规模的比例逐步降至历史平均水平,运力供需关系将达到比较理性的状态。
总的来看,未来一个时期的海运需求将进入平稳增长的新常态,运力供需矛盾随着供给理性回归而渐渐消化,海运市场将缓慢复苏并逐步走出低谷,走向微利的新常态。
三、转型升级,努力推进海运业健康发展
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海运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立足海运发展新常态,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当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官。
一是完善海运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海运船队结构调整。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研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我国海运发展财税政策,为我国海运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营造公平的环境。国务院已将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延续至2017年底,要继续做好落实相关工作。完善船舶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更加注重船舶的节能环保、运输经济性和安全性,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鼓励建造符合国际新规范和新标准的船舶,促进船舶大型化、专业化、绿色化发展,不断优化海运船队运力结构,提升船舶技术水平。
二是强化海运法规标准建设,加快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研究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利用海运标准、规范与国际接轨的优势作用,在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布局、一体化运输服务、信息共享共用等方面实现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在相关标准规范、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融合。
三是加强海运发展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海运开放政策实施,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推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衍生品交易,促进传统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船舶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开展航运保险业务。
四是推进海运企业战略重组,提升港口枢纽物流功能。鼓励海运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支持海运企业与大型货主强化战略联盟合作,签订长期运输合同,引导大型海运企业积极搭建集贸易、金融、物流、保险、电商等多位一体的跨境供应链平台,加快向全球物流经营人转变。充分发挥沿海重点港口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物流功能,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港口辐射范围,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
五是加强海上合作,促进利益共同体发展。加强与沿线国家或地区的沟通交流,在海上运输、港口物流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依托沿线重点港口城市、海铁联运大通道等,以基础设施、运输服务互联互通为突破口,打造重要战略支点,强化沿线国家海上战略通道安全畅通能力,共同建设畅通安全高效的国际运输大通道。积极利用丝路基金、亚投行等资金平台,加大对海运船队、港口支点、网络布局等合作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六是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深入推进全程网上审批、备案,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转变行业管理方式,积极推进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完善经营资质动态监管和预警制度,建立海运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大海运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开展企业经营资质有效保持、市场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涉水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清理不合理的相关服务收费。加强海运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定期发布海运市场分析报告,强化信息引导服务。
七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口岸便利化水平。积极推动国际运输便利化,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信息平台,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物流信息共享合作。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物流、商贸、港航等企业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提高物流信息互联互通水平。完善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海事等口岸管理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开展“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单一窗口”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口岸通关环境,努力简化通关手续,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八是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海运绿色发展。进一步强化海事监管、航海保障、应急储备等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海上安全保障和应急反应能力,特别是南海海域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管、责任体系,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海上搜寻救助与海上溢油应急处置体系与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区域性应急反应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海军护航常态化机制,确保我国国际海运船队航行安全。大力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逐步开展排放控制区试点,完善监测考核制度,加快推进海运绿色发展。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先行官作用,加快推进海运强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