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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井泉:坚决落实“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 全力以赴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2015年11月05日00: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毕井泉

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对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在内的公共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总书记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央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坚强决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第一时间作出安排,迅速传达学习,多次研究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同志们一致认为,习总书记专门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深受鼓舞,深受教育,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事关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的大事,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等为重点,明确并严格落实责任制,把确保公共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这些重要论断,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公共安全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保障食品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共同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放在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中来思考,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简称“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以更大的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稳定可控、保障水平明显提升,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要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坚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加大执法惩处力度;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这些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明确了食品安全全过程、药品安全全周期的风险管理以及社会治理途径,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相关安全标准制定,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要坚持产管并重,加快建立健全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快检验检测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要着力解决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类药物、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添加物,重点打击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销售违禁超限、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这些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我们一定要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等建设,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务求取得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

二、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一系列新论断和新要求,集中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战略思想,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严格监管执法,深化改革创新,治理突出问题,有效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推动出台新食品安全法。我们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在食品安全法已经“二审”的情况下,认真研究和反映监管的制度需求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被全国人大采纳25条。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习近平主席签发主席令,自10月1日起施行。新法体现了“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了企业、政府、社会各方面责任,加大了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6月1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作出安排部署,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6月15日-7月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17个部门举行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进一步宣传普及新食品安全法。

二是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我们部署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实施重点监管,对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问题进行重点抽检监测。组织相关部门对9个省(市)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全面排查风险。严格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药品的产业基础。针对中药行业“潜规则”问题,对5家大型中药材专业市场、20家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针对部分企业擅自改变工艺、非法添加等问题,开展“银杏叶提取物”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严格防范发生重大药品安全问题。针对药品研发中临床实验数据造假问题,组织开展药品注册申报临床实验数据真实性专项检查,破除行业流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我们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围绕“毒西瓜”、“土榨油”等问题,协调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意识,确保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组织查处江西高安病死猪、安徽联谊、山东齐都、江苏苏中制药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全国30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产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告诫。及时回应社会舆论热点,配合公安部、海关总署开展打击走私冷冻肉品行动,在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并移交了一批涉嫌走私冻品的案件线索。

四是主动全面公开监管信息。我们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公开检查、检验、处罚等信息,社会反响良好。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开设专栏,今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度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白酒监督抽检和处置信息;公布了13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品种约3.3万批次;公布了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143件;公布了飞行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曝光28家发布虚假产品信息、涉嫌销售假劣产品的违法网站。组织专家学者解读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开展科普宣传,澄清不实传闻,发布消费警示。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应对了“草莓检出乙草胺”、“僵尸肉”等舆情风波。

五是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我们针对审评审批超时、低水平重复申报、药品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会同相关部委形成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已报国务院审议。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调整药品注册收费标准,并已得到国务院批准。制定落实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分工表,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新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全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一是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我们已与卫生计生委、农业部等部门多次协商,尽快组织制修订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完善配套检测方法。二是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实行监管人员责任“上墙”,定期对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加大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滥添加等问题的抽检力度,及时公开信息,保护消费者,震慑违法者,约束执法者,引导社会舆论。三是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实现最严肃的问责。对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办的作用,争取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支持,推动市县两级落实“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指标。以考核为导向,督促地方落实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法定职责,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基层监管部门有能力履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抽检两项重要职责、有条件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大力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促进我国制药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一是提高药品质量。在存量上,分期分批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规定期限内不能通过评价的,吊销药品批准文号;在增量上,按国际标准批准新药、按原研药批准仿制药,提高门槛,扶优汰劣。二是鼓励新药研发。推行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试点,调动科研人员研发新药的积极性,为临床继续药品的审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三是解决审评积压。多措并举,争取三年内消化完现有约2万件积压存量,实现按规定时限审批。四是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改革药品分类,及时发布药品注册信息,严格控制供大于求的药品审批。五是增加透明度。公开药品受理和审批信息,引导企业理性申报,规范药品注册复审工作。

(四)加强监管体系和监管队伍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要求,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按照公共安全的功能定位配置职能和资源,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地方尽快把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到位,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强检验检测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手段,提高问题发现、分析、处置各环节的精细化水平。推动建立专职化的食品检查员和药品检查员队伍,从专业要求、职称评定、薪酬水平等方面形成制度保障,稳定基层监管队伍,提高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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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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