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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高晓力:宝剑锋从磨砺出

2015年09月15日16: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宝剑锋从磨砺出

――“全国先进工作者”高晓力同志事迹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她,是一名共和国的女法官;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岗位上,她一干就是20多年,审理的案件被视为信用证领域司法裁判的里程碑;

她多次参与双边、多边国际条约谈判,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

她是一位贤妻良母,倾心照顾家庭,也是一位“女汉子”,曾忍着腰椎病的痛苦,趴在硬板床上起草文件;

……

她叫高晓力,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

1973年9月,她出生在河北深州,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她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从此在涉外民商事审判岗位上扎下根来,成为这一领域的审判专家。她多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所在合议庭荣立集体三等功,2012年获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4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并被树立为中央国家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201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隆重表彰。

挑战:铸就前沿领域的里程碑

做一名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她学生时代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选择了法学专业,并在人生最美好的年龄来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21年来,她历任经济庭、民四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成长为一名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型、学者型法官。

岁月在法槌下流过,记忆在案卷中驻足,一步一个脚印,她是共和国法治建设的见证者,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捍卫者。

主持庭审

她始终战斗在审判一线,乐于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勇于接受各类案件的挑战。她主审200多件重大、疑难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参审案件近千件,案件争议标的额累计达几百亿元。这些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点多、面广,大多涉及法律前沿问题,她在准确把握法律精髓的同时,善于总结经验,着力创新,积极协调,均顺利审结,成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典范,有些案例成为同类案件裁判的模板,有些案例成为对下指导的依据。

早在信用证纠纷案件大量涌入最高人民法院之初,高晓力承办了瑞士纽科公司案,这是一起外方受益人与我国开证行之间的信用证纠纷上诉案件。面对在当时还属新类型的案件,她积极展开了对信用证项下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废寝忘食,消化了大量该领域国内外一手资料,在充分了解信用证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尊重国际惯例和国际银行实务,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判决被学界誉为信用证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2012年,她承办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起独立保函纠纷二审案件,面对又一宗新类型案件,她再次发挥自身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和具备刻苦钻研精神的优势,就其中涉及的多重法律关系提出的分析意见,获得了审判委员会委员们的一致认同。为切实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将当事人从全球范围内同时进行的一系列诉讼和仲裁案中解脱出来,避免更大的损失,她继续带领合议庭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就全部争议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并顺利执行完毕。为此,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通报表扬。

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宣誓

标杆:涉外民商事审判的专家

一宗宗案件,让她扎实的专业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经受了考验,为她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练就了她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纠纷化解能力,使她成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榜样,成为涉外民商事审判的行家里手。涉外民商事审判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司法面向世界的重要窗口,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铸就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不断添砖加瓦。

她担任审判长主持的庭审被作为“示范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的一致好评;承办的多个“标杆”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例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评比中多次获奖。

办案过程中,她注重总结审判规律,研究类型化问题。她执笔起草了4部司法解释和多份指导性意见,还参与了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其他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是在我国相应立法空白的情况下,以民商法基本理论为基础,总结审判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经过反复论证而取得的重大成果,为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裁判依据,被国际社会评价“走在世界的前列”。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不仅仅为法官提供了裁判准则,更重要的是间接为当事人提供了行为准则,从而有效遏制了信用证纠纷案件的发生,为我国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她完成了若干重大课题的调研报告,其中《国际条约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国际金融危机下人民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等调研报告被《人民法院报》刊载,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她配合外交部,参加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国和巴西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等多边、双边国际条约谈判,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她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调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顺利出台贡献了力量。她还作为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等若干重大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外交部、商务部等政府部门面对的我国政府在境外被诉案件的妥善解决提出合理意见,为维护国家权益提供了强大智力支持。

她组织全国性工作会议并撰写若干重要工作报告,为指导全国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解决该领域的疑难问题,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合议案件

无悔:我是一名共和国的女法官

为了挚爱的事业,她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出台前夕,过度劳累导致她腰椎间盘突出症突然爆发,医生开出了假条,但为了如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该司法解释,她强忍病痛折磨,趴在家里和办公室支起的硬板床上,完成了新闻发布会需要的全部文字材料。新闻发布会顺利召开,司法解释成功发布,她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微笑。此后不久,为了执行原定计划,她又踏上了赴广东高院案件质量评查的旅程,三个小时的航程令她难以忍受,需要不时地站起来缓解,考虑到她的腰痛,卷宗用小车推到了她入住的法院招待所,她又一次胜利完成了任务,同时还加班加点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稿。她就是这样熬过了腰椎病的发病期。尽管如此,工作头绪繁多,她年内审结的案件量仍然在庭里名列前茅。

从事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必须具备国际视野。为了提高认识水平,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她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努力,1999年考取了公派留学项目,又经过一年苦读,获得了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颁发的硕士学位。由此,提升了她的外语能力。此后,她凭借外语能力优势,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不断向国际社会宣讲我国的司法实践,增进了外界对我国司法环境的信心。2014年10月20日,就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当晚,契合“依法治国”主题,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对话节目播放了她宣传中国涉外审判的专题访谈,树立了中国法官的良好形象。

庭前会议

事业需要传承。她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注重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她作为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首批教师,为全国各级法院法官培训授课;编辑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丛书,发表50余篇专业学术论文和专著等等,彰显了专家型、学者型法官的职业风采。

她积极投身司法改革大潮,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党中央的决议设立巡回法庭,她再次克服重重困难,义无反顾地奔赴审判一线。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她以坚定的信念,奋力前行,不断通过自己的审判工作讲述中国好故事,传播中国好声音。

20多年,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耕耘在共和国涉外民商事审判这片土地上。为研究新类型案件,她废寝忘食,研读国内外一手资料;为完成审理报告,她披星戴月,彻夜加班;为司法解释及时公布,她可以忍受病痛的折磨。虽然她和这个年龄段的其他女同志一样,上有老、下有小,但为了她崇尚的法官职业,为了她从不言悔的追求,这些困难从不在她话下。

因为,她自豪——我是一名共和国的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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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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