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决定》从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功能作用、责任保障等六个方面,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安排部署。省委书记李希强调,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谋划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树立大抓基层、强基固本的鲜明导向,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做到思想过硬、组织过硬、班子过硬、队伍过硬、作用过硬、保障过硬,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决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事关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抓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夯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组织基础。
《决定》强调,要健全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实施“扩面提质”工程,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相对聚集的开发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做好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事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健全新型农村党组织体系。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建设,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区域化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对互联网企业和新兴媒体的有效覆盖。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筑牢党的最基层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评估定级,建立晋位升级常态化机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组织配套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要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出党组织和群众满意的好班子。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储备一批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健全和落实基层干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分级分领域组织基层干部培训。办好辽宁社区干部学院,建设100个省级基层党员干部教学实践基地。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乡镇换届时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完善基层干部待遇保障,健全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要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做好在返乡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适度提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比例。加强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搞好党员教育培训,建立主题党日制度,开展经常性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使广大党员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深入开展“党的知识进校园”活动。实施党员骨干“四个一”培训计划。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探索党员目标管理、评星定级、记实管理等办法,加强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决定》强调,要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有机统一。强化政治属性,注重政治引领,把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感召力。把干事创业谋发展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找准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创建品牌化服务载体,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深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在职党员进社区”、“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等活动,要多把一些惠民实事交给基层组织去做,多为基层干部提供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的资源,让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基层干部树立形象、增加威信的过程,成为基层组织团结凝聚群众的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
《决定》要求,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构建特色化、项目化、品牌化、长效化推进机制。健全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市、县(市、区)党委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市、县(市、区)党委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组织部门加强抓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党组织、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继续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工作、开展驻村指导,坚持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非公有制企业“一走访三推动”活动。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落实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完善基层干部待遇保障等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场所和服务设施达标升级,建设设施完善、标识统一、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标准化综合服务阵地。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智慧化水平,建设集党建工作、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社会治理等于一体的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查制度,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的,采取提醒、约谈、函询、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推动落实。完善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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