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针对部分地方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难、自治组织基层治理意识不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通过优化组织设置、搭建民主协商平台、健全村规民约等方式,着力健全完善村级民主治理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调整组织设置,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四川以强化服务功能为目标,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和村(社区)组织管辖边界,构建区域型、行业型、产业型党组织。南充市高坪区通过组建跨区域型党组织、设置集约型党组织、打造联建型党组织、推进产业型党组织等方式,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向聚居点、空心村、产业链等新领域延伸覆盖。绵竹市建立“村党组织+产业(行业)协会党支部+党员”的党建工作体系,统筹协调村党组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行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广安市前锋区采取“支部围绕产业建,产业围绕新村转,围绕产村抓党建”的“三围绕”模式,以岳庙村等中心村为依托,建立1个中心村党总支、10个产业(合作社)基地党支部、30个产业党小组,有效推动了新村建设、产业发展、村民增收。
强化村民民主自治实践,提升基层民主建设实效和水平。四川以村民为中心,强化村民主角地位,把知情权亮给村民,决策权还给村民,监督权赋予村民,确保“三自”、“四民主”真正落地落实,切实增强了基层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江油市坚持把发挥群众主角职能、凸显群众主体地位作为基层民主自治的出发点,以破解群众参与度低、参与不深入、参与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为导向,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帮互助、互促共进”为路径,着力实施“单元化联户共建共享工程”自治体系,组建联户共建单元2万余个,联建覆盖率达到100%,在全市形成了群众自治广泛参与、自我管理多元高效、全程服务便民利民、社会治理井然有序、基层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健全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拓宽村民民主权利实现渠道。针对农村“村民大会难召集、村民代表大会难议决、村级事务群众难参与、村两委难监督”等问题,四川各地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建设内涵,积极探索建立村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民主协商平台,进一步拓展了村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渠道。成都市金堂县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以创设村民议事会为突破口,构建了“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村(居)民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其他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基层治理格局。同时,尝试在一些村民集中居住区,建立跨村的联合议事会、村民集中居住区与多个村的联合协商议事机制,对村民集中居住区内涉及多个村的村民利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协商、决策和监督,有效克服了原单个村民议事会在村民集中居住区治理中的“力量单薄”问题。平昌县在基层协商方面,探索并推行“三不三议三自主”协商决策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突出群众主体、将协商结果作为村级事务决策的前提条件,切实保障了村民民主自治权利。
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力促村级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四川结合实际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效实现依法立约、自觉履约、多方监督的积极效果,调动了村民关心村级事务、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武胜县部分乡镇积极推行村级法律顾问制度,派出法律专业人士包片联村,对村级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把好法律政策关,有力推动了村级治理法治化。
发展和激活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积极作用。四川积极尝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村级治理,把培育村(社区)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突破口,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协同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金堂县大力发展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以及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等公民社会团体,壮大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治理,为村民提供了多样化的志愿服务和公共服务,激发了社会内生力量。江油市坚持以公共事务理事会为载体,着力搭建资源整合、约束监管、实践操作三个平台,培育吸纳各类社会组织进入公共事务理事会平台,为社会力量参与村级治理提供了组织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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