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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出实绩 评出动力

福建探索开展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考评

2015年08月20日09:0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考出实绩 评出动力

去年9月底,福建省委制定《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并在《办法》印发后,首次组织开展56名省直单位主要领导考评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加强主要领导管理监督的新机制。

建立共性要求与个性差异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根据省直单位的职能和主要领导的职位特点,区分综合类、服务类、执法类等不同情况,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共性指标上,重点考核服务大局的履职成效、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落实、依法办事的能力素养、转变作风的整改深化等5个方面的情况。在个性指标上,重点考核本单位核心业务完成情况、创新办法等。

实行全景扫描与重点察访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全景扫描主要通过了解个人总结、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征求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巡视组及法检、审计、信访等单位意见进行,并认真查阅主要领导个人档案和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广泛深入掌握主要领导一贯表现。重点察访主要通过省委全委会测评、部门单位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环节进行,深入了解“管他的”、“他管的”、“他服务的”、“他身边的”评价意见。

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研判方法。定量考核是将省委全委会测评、分管领导评价、所在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平时掌握情况,按比例折算后综合评分。定性评价主要是对每位考评对象的突出成绩、个性特征、群众口碑和存在不足进行深入分析,用鲜活的语言、具体事实为主要领导“画像”,提出个性化评价意见。

发挥正面激励与约束监督相结合的奖惩功能。考评结果由省委主要领导、省委组织部部长分别与考评对象逐一谈话反馈,对排名靠后或有问题反映的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个别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岗位的,予以调整交流。定期考评在主要领导每届任期内的第2年、第4年进行,结合平时了解逐人建立信息档案,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收录干部表现,实现考核评价系统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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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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