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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694名第一书记到村任职

2015年08月17日09:1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延边州694名第一书记到村任职

日前,吉林省延边州选派694名州、县(市)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夯实党在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基础。

区分“三类别”,确保按需帮、全覆盖。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主要从党政机关熟悉党务工作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中选派;对建档立卡贫困村,主要从政府经济部门、涉农部门中,懂产业发展、善精准扶贫的干部中选派;对需要选派的民族村、信访村、矛盾村等重点帮扶村,注重把懂民族民情、会做民族工作的干部选派到民族村,把善协调、懂政策的信访部门干部选派到信访村,把懂法律、执行力强、敢于担当的政法部门干部选派到矛盾村。目前,除按照省确定选派的405个村外,再增派289名第一书记,实现帮扶需求村全覆盖。

建立完善选派政策和激励措施。坚持“三个不变”,在原单位职级不变、工资不变和福利待遇不变,同时由派出单位给予生活、交通、通讯补助;坚持“三个优先”,在同等条件下提拔使用优先、评选先进优先、职称评定优先;坚持“三个挂钩”,帮扶成效与第一书记驻村任职时间长短挂钩,与任职资格动态调整挂钩,与派出单位年度党建考核挂钩。出台《选派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对第一书记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第一书记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第一书记“不胜任、不称职、不合格”调整处置办法,实行定期汇报、双向考核、不称职“召回”和问责制度。当年考核不称职的第一书记,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责令说明情况;连续两年考核完不成量化目标任务的,不得再担任第一书记,由原选派单位重新选派,不得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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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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