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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如何能上能下?杭州市推行“底线”管理

村官“踩线”就“下课”

2015年08月12日10: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原标题:村官“踩线”就“下课”

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村干部如何能上能下?近日召开的杭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明确,全面实行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及时调整不合格村干部。

“底线”管理结合村干部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严格规矩,严肃纪律,定期研判,畅通村干部“下”的渠道,倒逼他们从严从实干事创业,推进新农村建设。

立规“底线”,让村干部心中有戒

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江丰村党委原书记羊某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没有按时履行到期债务、未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被镇党委责令辞职。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未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职责”等问题,一度让基层很头疼。这样的村干部让上级着急、让百姓失望,可碍于并未违法违纪,除了换届时调整,平时似乎“拿他没办法”。

在富阳,这个“老大难”问题有了破解之道。富阳针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特点,划定18条任职“底线”,有其中一种行为,便可通过启动辞职程序、责令辞职、免职、罢免等手段,将其及时清退出村干部队伍。

记者在《富阳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底线”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看到,除了涉黑涉恶、被判处刑罚等“大事”之外,连续三次不参加村级重要会议,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免于刑事处罚等不少人认为的“小事”也被纳入18条“底线”。

因为连续三次“旷会”等“小事”把一名其他方面表现都不错的村干部清退,是否“小题大做”?面对社会上的质疑,富阳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包杰峰坚定回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严管干部的链条必须要延伸到农村基层,延伸到村干部队伍。他们与老百姓面对面,更能代表党的形象,管理要更严一分。”

在富阳试点见效后,杭州市委组织部指导其他县(市、区)陆续试行村干部“底线”管理。根据地方实际,“底线”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载体在各县(市、区)稍有不同。

余杭区委组织部制定《余杭区村(社区)干部“底线”考核管理项目表》,明确工作作风、工作实绩、队伍建设等7类考核内容,其中细化确定了一年内累计4个月以上不在岗、不配合甚至阻碍中心工作等19条“底线”。

淳安县制定出台《村“两委”干部“触底红线15条”》,将参加非法组织、参与赌博、联片联户走访率不达标等行为纳入“红线”范畴。

桐庐县没有“另起炉灶”,而是在《村级组织运行规则》中对“底线”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本人不得参与本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村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全年在村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

定期研判,掌握村干部是否“踩线”

犯了错,一般都不愿公之于众。“底线”划定后,如何及时掌握村干部是否“踩线”?

杭州各县(市、区)纷纷开通举报电话,成立督查组不定期督查暗访。各地主动将“底线”管理与“组团联村”“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等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结合起来,引导干部在日常走访中随时了解村干部遵纪守法、干事创业情况。

致力于提高对村干部“踩线”情况掌握的准确性、时效性,多个县(市、区)采取了定期研判的办法。

拱墅区、富阳区借助“智慧党建”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拱墅区依托党员智能卡平台,对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记录,系统自动对比每周任务,按完成程度进行“红黄绿”灯提示。富阳区把村干部日常考评情况同步录入“底线”考核信息化平台,通过区镇村三级联网,让各级组织及时掌握村干部日常表现。

萧山区对村干部进行“季度点评”。乡镇(街道)、村企、党员、村民等各方代表,对村班子建设、作风效能、重点工程推进等内容进行考评,为村干部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年内季度点评累计三次不称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启动辞职程序及时调整。

桐庐县每年开展一次“万户直评村干部”活动,将“发言权”拓宽到家家户户。村干部处事公不公?联系群众多不多?肯不肯为群众做事?农户对村干部满不满意?围绕“四考”内容,每户都能给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表现打分。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组织调整。

多种渠道同时打通,线上线下协同运作,杭州村干部日常管理“双网”格局初步形成。对日常表现定期分析研判后,村干部“踩线”情况被市县乡村四级准确掌握。

从严管理,对整改不到位者不手软

“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在余杭区,这两种行为同属村干部任职“底线”,处理方式却稍有不同。对后者,一经核实即可启动辞职程序;对前者,没有一棍子打死,而是给出3个月整改期,限期内整改到位的接受组织诫勉谈话等处理即可,无需“下课”。

“底线”管理的关键在于,村干部“踩线”且整改不到位,经组织劝告仍拒绝辞职的,如何处理?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杭州各县(市、区)的普遍做法是,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视情予以免职。

比较“棘手”的是村委会成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村委会成员,须由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罢免要求,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放眼全国,一些地方因为法律程序复杂,对责令辞职却拒不辞职的村委会成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不了了之”。杭州推行村干部“底线”管理就是要解决这个难题。

为了让辞职程序有据可依,杭州将村干部“底线”管理与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结合起来。村“两委”成员在上任之初都签订了辞职承诺书,其中列明了各条“底线”,并明确写着“本人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承诺书即作为辞职申请书”。

各县(市、区)还将后续的辞职承诺程序进行了规范。建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民政局四家单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启动辞职承诺程序要开展前期调查核实、召开村务联席会议通报、经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通过上级部门预审、村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生效、五日内发布公告等6项具体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其中关键一环是,乡镇(街道)将调查核实材料、处理意见报上述四部门审查同意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通过,辞职承诺程序启动。

“底线”管理严格执行,使村干部队伍“出口”真正得以畅通。2013年换届以来,杭州共有216名村干部因“踩线”在非换届时期中途“下课”。杭州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认为,抓牢村干部管理这个“牛鼻子”,树立“底线”思维,推行“底线”管理,对规范村干部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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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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