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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策红利释放人才活力

吴江

2015年07月27日15:4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以政策红利释放人才活力

近日吉林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3个配套文件,这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全省人才优势的重大举措,也是吉林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激发全省人才活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具有重大意义。

人才有活力,创新才有动力。释放人才活力的根本是解放思想、简政放权、落实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若干意见》提出一揽子调动人才创新积极性的松绑性政策,赋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充分的选人用人自主权,着眼于政府放权搞活人才,这是体制层面的一个重大突破。只有把体制搞活了,人才才能真正从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以推动科技成果优先在省内转化为突破口,加大改革力度。吉林作为科教大省科技成果丰硕,整体创新水平较高;但是,科技成果在本省转化的仅有60%,出现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尴尬局面。为此,《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如鼓励国有科技创新型企业建立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对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予以股权和分红激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等。可以说,这是促进科技成果优先在省内转化的组合拳,也是最大限度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强心剂。

激发人才创业热情,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吉林振兴发展。针对人才创新动力不足、创业意愿不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难,企业在科技创新上动力不足、在人才培养上舍不得投入等突出问题,《若干意见》实现了不少政策突破,如首次提出省引才计划重点向创业类人才和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倾斜;首次在省内提出支持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在高校设置“冠名教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协会自行评定技能人才职称等。这些政策突破在全国也是领先的。企业是创新创业的主体,只有把企业的人才搞活了,才能真正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构建“精细化”服务体系,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受自然条件和收入等因素影响,吉林省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吸引人才优势不足,存在优秀人才流失倾向,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若干意见》和三个配套文件从人才签证办理、居留手续、公寓建设等细微处着眼,突破性地提出省引进人才子女可任选省内公办学校入托入学;针对为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优化软环境、解决后顾之忧,促进项目尽快转化,提出建立省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协调服务机制,为人才团队提供政策服务、智库服务和软环境服务。从治理人才环境入手,提出构建“精细化”的人才服务体系,这在全国人才工作中是一个创新服务的新模式,也是一种人才软实力。相信随着《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的实施,吉林省的人才活力竞相迸发、创新创业硕果累累的生动局面即将呈现。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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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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