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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强化担当 创新举措 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2015年06月26日13: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强化担当 创新举措

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汪 康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做好新常态下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实行垂直管理的税务系统显得尤为重要。今年以来,我们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以“一网双控”为依托,以“一考双评”为抓手,推进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落实“一岗双责”,紧抓司局党支部这个重点

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党支部既要抓好税收业务管理,又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今年以来,我们把全面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着力形成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结合税务总局机关实际,我们把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为细化落实责任、统筹推进责任、教育引导责任、日常管理责任、督促检查责任“五个责任”,要求党支部书记切实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各支部委员齐抓共管,形成履行主体责任的合力,全体党员干部配合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支部建设和税收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年初,我们将总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为55项具体任务,并进行细化分工,重点明确涉及各党支部主体责任36项,比如,推进各司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下级业务对口部门的指导与督促;落实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局内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等等。由此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承担,工作层层落实,真正让党支部成为权责对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主体。为使各党支部把“一岗双责”内化于心,我们对总局机关全体党支部书记和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意识。在此基础上,把党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作为评价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标准,组织各支部之间现场交流并相互评议,所有支部全面总结,部分单位重点介绍,推动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同时,我们还在总局机关组织开展了查思想、找差距,查行动、找苗头,查措施、找良策“三查三找”,全面查找各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查找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划措施和工作力度上的不足,查找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各单位制定的解决问题、改进不足和持续提高的举措抓好督促落实,并及时通报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力、查找问题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为税务系统树标杆,带好头。

二、实行“一网双控”,紧抓内外风险点这个关键

我们以推行金税工程为契机,构建税收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坚持内外并举,既防控税收流失风险又防控为税不廉风险。对外,注重提高纳税遵从。去年,我们针对纳税人反映的纳税服务不规范、办税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推行了纳税服务规范,通过规范9大类212小类1120个工作流程,做到了全国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三成以上,可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数量增加到50%以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今年,我们在进一步做好前台服务工作,将纳税服务规范进行升级的同时,着力在各级税务机关内部,使前后台有机衔接、相互咬合、互促互进,制定了税收征管规范,对11大类152小类612个具体税收征管事项和1087张表证单书进行了规范,涉及税收政策法规与规范性文件1125份,以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对内,编织覆盖全面的科技防腐网。在税收信息化管理系统中,进一步增加或强化防范廉政风险的要求,实行“预警前置、过程监控、实时考核”,全面排查税收执法中可能引发税收流失和廉政问题的风险点,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自动预警,并实行流程监控,把税收执法职责分解到岗位上,镶嵌到软件中,完整记录执法信息,做到痕迹管理,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实时自动考核和廉政风险的信息化防控,使内控机制与金税工程高度融合、浑然一体。同时,对防控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我们的“一案双查”有两层含义,一是对重大的涉税案件,既外查偷骗税又内查不廉行为。去年,税务系统对1052起涉税违法案件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了相关税务人员失职渎职、内外勾结、以税谋私等问题,组织处理3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二是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4月,我们对一基层副局长违规操办丧事进行严肃处理,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该局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该局纪检组长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三、坚持“一考双评”,紧抓勤廉双推进这个要义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我们及时提出了试行绩效管理的整改措施。总局机关和9个省市税务机关从去年初开始试点绩效考评,7月1日已推广到全国。既对一个单位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又对机关各党支部和下级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今年从总局机关到省、市、县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组织(单位)绩效管理和个人绩效管理,其中组织(单位)绩效考评实行千分制,党风廉政建设部分占150分,对因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不正之风问题突出的各司局、各级党组,实行“一票否决”,做到税收业务与党风廉政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半年汇总、全年结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前推,保持工作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查找不足,持续加以改进。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与创先评优、干部任用挂钩,明确司局年度绩效考评排名前两位的,适当增加晋升职数;排名后两位的,则要相应减少晋升职数,如连续两年排名末两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从而压实领导责任,倒逼各司局、各级党组,切实增强“两个责任”意识,始终把责任担当起来。

税务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尚处探索发展阶段,取得的成效也是初步的。我们将按照这次培训班的要求,虚心学习兄弟部委的经验做法,不断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为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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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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