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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江苏淮安地税办税服务厅取消涉税审批改备案制

2015年06月18日10: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苏省淮安地税局坚持以“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地服务纳税人”为工作理念,大力改革涉税审批制度,全面取消涉税制度审批改为备案制。主要有四大特点:发起时间早,2004年开始涉税审批制度改革,历时11年;改革力度大,从下放涉税审批权,“瘦身”涉税审批项目,到全面取消涉税审批改为备案制;持续推进改革,以涉税审批改革为“先手棋”,下好税收征管改革“一盘棋”,将简政放权与风险管理、过程控制、优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并形成体系;创新服务举措,“三证合一”、网上申报、自助机办税、网上领票、网上项目登记、全市(异地)通办、质检UK信息导入、微信平台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让改革落地有声。淮安地税局以涉税审批改革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改革,为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了一个鲜活的参照样本。2014年2月13至14日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引用了淮安地税局涉税审批改革的事例,肯定了基层改革创新对作风建设及安全履职的重要意义。

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

江苏省淮安地税局取消涉税审批改备案制纪实

2015年5月的一天,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办税员小周打开电脑,随着指尖在键盘上有节奏地输入,她在网上向淮安地税局远程申请了减免税,并提交了减免税备案资料。“3分钟不到,搞定!”85后的小周露出了自信的微笑,她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更满意的是地税实行涉税审批改革,让原有的繁杂变得简捷!

破冰之旅:全面取消涉税审批改备案制

2004年7月,决定实施涉税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授权,将市局局长、处长、分局长的审批权限一律下放至前台窗口,先审批、后调查。当年9月,该局下发了《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简化办税程序强化事后监督操作规程》,明确前台审批的要件与要求、事后调查的时限与规范,以及查实虚假申报,撤销审批结果后的处罚措施。改革先行在第五分局(开发区分局)试点。

2005年2月,下放涉税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行,并建立了事后调查的再监督机制。即备案次年,对管理分局进行过事后调查的减免税、税前扣除等事项,稽查局再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复查对象,实施再监督。凡经稽查局核查后撤销管理分局调查意见的,将依据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07年1月,随着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淮安地税局在全系统取消涉税审批权,一律实行备案制。纳税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由前台窗口转管理分局或稽查局启动事后调查、核查程序予以监督。2008年,对减免税、税前扣除等“含金量高”、“涉税风险大”的事项改由稽查局直接启动核查程序。

2008年1月,《新华日报》头版以《淮安地税:“前台局长”带来阳光高效》为题报道了淮安地税涉税审批改革。用事例说明改革的方式:对于无需掌握具体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技术手段能够获取基本信息的涉税申请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对于仍需要通过报送才能获取有价值信息的涉税申请事项,将审批一律改为备案。

2009年7月,淮安地税局的改革以点带面,有力推动了全系统改革的深入。《新华日报》的报道扩大了淮安地税涉税审批改革的影响力,纳税人的呼声更是第一信号。江苏省地税局在调研基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76号)。

2012年7月,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关注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做好风险应对质量控制。淮安地税局下发了《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应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淮地税发[2012]32号),质量控制涵盖风险应对全过程,从应对时限、应对质量、应对效率和信息反馈四个方面,对发现的税收风险进行风险应对质量控制。

2014年9月,以涉税审批改革为核心,推行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统筹机制。淮安地税局下发了《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和深化征管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地税发[2014]67号),“向风险管理要收入”,建立管理事项清单制,并将纳税人涉税风险自主应对与基础管理、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2015年1月,出台1号文件,确定2015年为“征管体系完善年”。以依法治税为引领,完善内控机制;以纳税人需求为起点,完善便民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源管理模块;以落实20/80法则为要求,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以推进管理转型为抓手,完善机关实体化运作机制;以提升工作质效为目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社会点评:适应新常态,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力

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总:今年4月15日,淮安机场开通了首条(淮安—首尔)国际航线,淮安交通迈上了新台阶,这一切与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一直以来,淮安地税局给予了我们大力支持,从财务部门反映得悉,我们向地税部门申请减免税,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内上门调查核实,很快就办理下来,我们很满意。现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常态,企业面临的市场形势不容乐观,以我们机场来说,支线机场都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要各界的大力支持。从经济效益来看,我们不仅要算本身的经济效益,也要算社会效益,淮安是台资高地,我们对福建一线的保障,方便了台商往来,进而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淮安市浦楼酱醋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言总:我们厂是“中华老字号”,主打产品是浦楼牌白汤酱油和清真食品。白汤酱油秉承古法酿造,使用上等小麦粉,用百年以上大缸,经180天酿晒而成。我们企业的灵魂是“用好料出好产品”。企业心里有老百姓,才不敢在产品质量上有丝毫的懈怠;地税心里有纳税人,才有了简政办事、快办事办好事的各项措施。他们在简化行政审批上先行一步,今年又在配套措施上做了可圈可点的事,建立了服务企业联系点工作制度,不请自到,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答疑解惑。我们厂将整体搬迁到工业园区,新厂区建设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自于老厂区的拆迁补偿款,有人说拆迁补偿要交所得税,有人说不需要,正好地税局来人详细作了解答。

淮安百隆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薛经理:淮安百隆前身是国有大型纺织企业——江苏清棉企业,2007年9月香港百隆集团参与改制重组,目前主要生产销售市场上畅销的各种型号各种支别的彩色纱线。8年来,淮安地税见证了百隆企业的成长、壮大,而百隆企业也受益于地税改革的成果、红利。2014年,在全国纺织业95%亏损面的情况下,淮安百隆实现利润2880万元。对于企业来说,时间是金钱、效益是生命,这是硬道理。地税改革行政审批,企业申请立即办理,节约了企业时间,企业就可以集中精力谋划经营。现在行政审批总体上较以前有较大好转,但一些审批时间上仍然很长,影响企业下一步运作,甚至会让企业错失良机。淮安地税的行政审批改革对其他部门有良好的启发,可以参照借鉴。

淮安市光明书画院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冯先生:“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是政府的施政要义。淮安地税的行政管理改革体现了“大道至简”的内涵。作为政协委员,我曾走进淮安地税,感受地税文化的软实力。有道是,法律是制约,文化是灵魂。淮安地税文化孕育了行政管理改革的土壤,从而使地税改革的步伐先人一步、快人一拍。淮安地税文化汲取了优秀历史文化,体现了民本、民生思想,“宽一分则民多更一分赐、取一分则官不值一分钱”。淮安还是周恩来故乡,周恩来精神,就是“将高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淮安地税人用行动践行了周恩来精神,以改革推进发展,以创新谋划未来,他们永远《在路上》(江苏人民出版社)。

拓展思维:把握新趋势,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

依法推进行政管理改革。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政府治理及政府部门行政管理改革,首先要站在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税收征管改革及涉税审批改革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实施,对现行税收法律条款明显滞后、缺乏合理性的内容,要利用本次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修订的契机加以调整和完善。比如,工商总局发布通知,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国家质检总局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从2014年4月8日起,也将年检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对于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虽然税务部门近年来没有年检,但纳税人理解也是指年检,相应条款应该修订。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国际接轨。各国司法上对公权、私权的保护及限定适用原则:私权,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公权,法无明文授予即禁止。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进程举步维艰,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实体经济滞缓,虚拟经济空涨,到了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而我国现有的许多设计市场准入、资质评定、经营范围等行政审批项目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成为束缚桎梏,必须加以改革废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看,自核自缴是纳税人履行申报纳税义务主要方式。其税收征管模式与我国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税务机构不参与纳税人申报纳税(包括免税收入的申报)的过程审核,而通过数据交叉比得对与审计对起收入申报的真实性、减免税申请的符合性实施监督。

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当前,行政审批工作离群众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各种审批“当关”、证明“围城”、公章“旅行”、公文“长征”依然存在,为群众所诟病。一地、一单位改革取得突破,可以以点带面,扩大改革的成果;决策机构在吸纳基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顶层设计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税收现代化背景下税务组织设计原理与运行模式——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的实践与思考》(中国税务出版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趋势。200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明确规定“对通过质量认证、时候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对省级以下机关可以实施的,必须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会议上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外,其他的审批事项原则上要一取消为主。”从享有涉税审批项目看,一方面基本属于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权限;另一方面基本可以通过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行政审批权瘦身虽然已是重大变革,但仍属“量变”而非“质变”,淮安地税局取消涉税审批权符合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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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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