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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来信:履责不力就该被追责

2015年06月02日08:1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同志:

笔者近日了解到,某中学几名教师私自推荐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辅导资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后不仅违纪教师受到处罚,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也被处分,原因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消息一出,不少人觉得校领导“躺着中枪”,认为组织小题大做、钻牛角尖。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职责,党委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出了问题,应该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更是责无旁贷。

事实上,许多违纪案件的发生,都和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有关。有的领导干部,习惯当老好人,对苗头性违纪问题不敲打、不提醒,积小患成大疾;有的务虚不务实,简单开开会、讲讲话、发发文件,走了形式;有的不敢担当,多次发现问题不叫停、不查处、不上报,最后一坏一窝……

强调千遍,不如处罚一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不力的,应坚持实行“一案双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重庆云阳 刘 义)

《 人民日报 》( 2015年06月02日 17 版)

(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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